有些人說,網路上的"人肉搜索引擎"是正義之師手中的利器,可以用來打擊犯罪份子。另一些人則認為,"人肉搜索"簡直就是讓暴民充當義務警察,通過侵犯個人隱私的手段,挑選出任何人予以公開誹謗、羞辱。
不管怎麼說,"人肉搜索引擎"都是中國網際網路上怪異的玩意兒。它由公民驅動,以網上博客為基地,獵取所謂不受歡迎的人。這個月betway体育手机网 的受害者是一名政府官員 ----交通部屬下深圳海事局原黨組書記林嘉祥。他涉嫌引誘少女,並因此失去了工作。事發後他的姓名、住址、電話號碼、工作地點等資料,都被貼上了約有 2.5億用戶瀏覽的中文網頁。他的涉嫌控罪,成為無數侮辱性博客郵件的內容。
可能有人認為,林先生必須受到懲罰,尤其因為警方拒絕指控他,認為他只是酒後失態。美國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的中國女留學生王千源,在今年3月校內支持藏獨的學生,和反藏獨的中國留學生發生爭執時,企圖從中斡旋。但人肉搜索迅速發現了中國國內她父母的住家地址,結果她家門前被潑上了屎尿。
一旦像王千源、林嘉祥那樣,行為引起了網際網路聊天室的注意,很快就有照片被貼到網上,會被人根據照片指認出來。認識他們的人隨即創造出有關他們兩人的"人肉搜索引擎",開始將兩人的種種個人詳細資料廣泛張貼到網路上。
中國擁有世界上最多的網際網路使用者,所以不乏業餘偵探隨時準備加入人肉搜索獵取行動。由於聊天室是唯一的公共空間,中國公民在那裡可以真正自由地匿名表達看法,所以這些聊天室已經成為對許多問題表達強烈意見的論壇。
上海復旦大學的社會學者於海(Yu Hai音譯)說:"這是中國的傳統。人們喜歡把事情道德化,加上傳統的傳媒是政府的喉舌,於是網際網路成為普通人發泄感受的最方便管道。"
總之他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幹,不僅由於可以隱瞞身份,而且也因為在中國仍然沒有保護個人隱私權的法律。北京清華大學"網際網路行為研究所"副主任李序(Li Xu譯音)說,"沒有可以實際操作的穩固法律機制",來規管網際網路的使用。
一個名叫王飛(Wang Fei音譯)的男子發現自己成為人肉搜索引擎的獵物,於是提出了中國第一宗針對網際網路的訴訟案。他指控有關的網頁對他進行誹謗。去年他的妻子自殺後,日記被妻子的姐姐貼上網,內容對王先生和一位女同事的關係有所懷疑。於是網上博客紛紛譴責王先生,指他導致妻子自殺。
有段網上留言說:"你將下地獄,受到無數詛咒"。還有一條留言,給他扣上"禽獸"、"渣滓"的大帽子。網上的侮辱蔓延到他的實際生活中。他的律師張延豐(Zhang Yanfeng音譯)說,有人在他的門上塗了"以血還血"的字樣。他和親人遭到無數狂怒的電話轟炸。他和被指稱的情婦一起,雙雙被工作的廣告公司解雇。
律師張延豐說:"這些網頁登出的東西,對王先生構成侮辱、誹謗,完全不真實,損害了他的名譽,侵犯了他的隱私。他正在為傷害、精神損失、失去收入等,對有關的網路公司提出訴訟。"他說,這起訴訟已經經過了9個月,可能要到明年春天才會開庭。因為法官和專家證人之間,對案件的看法"分歧很大"。
在法庭必須解決的問題中,對手機號碼、身份證號碼、居住地址等,是否屬於個人隱私,缺乏清晰的法律解釋。法官還必須考慮,遙遠的網頁管理者負有何種法律義務,要為他們網頁上貼出的東西負責,以及如何平衡言論自由和保護私隱權兩方面的利益。
今年較早前《中國青年報》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將近80%的人認為,"人肉搜索引擎"應當受到規管,65%的人認為,"人肉搜索引擎"侵犯了人們的隱私。
李序說,困境在於"如果允許言論恣意妄為,不受監管,那就會侵犯隱私權。但如果過分規限公民自我表達的能力,那麼網際網路將失去其本質和吸引力"。
"亞太網路資訊法律研究所"(Asia-Pacific Institute for Cyberlaw Studies)主任劉德良(Liu Deliang音譯)表示,制定過於嚴格保護個人隱私權的立法,可能會保護貪官污吏逃過應得的懲罰。
他說:"普通人沒有強勢的權力監督政府官員的一舉一動,或者控制無處不在的貪污。於是他們使用網際網路來監控。‘人肉搜索引擎'是中性的技術,既能用來做好事,也可以用來做壞事。但是必須在公共利益和個人隱私利益之間求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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