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訪民趙春紅,39歲,河北省承德市人,24歲時開始經商,經營過服裝,開過餐廳,有了一定經濟基礎後,斥資近百萬元在秦皇島青龍縣與當地人田大力合股開發了青龍西溝銅礦,秦皇島市國土資源局佟書劍,縣長張立群,人大主任陳軍,政協主席田學青擁有該銅礦暗股。2006年該銅礦取得探礦許可證並投入生產,而作為實際投入資金的股權人,趙春紅不僅沒有經營權、知情權,甚至得不到股份利益,在多次討要無果的情況下,趙春紅憤而向當地法院起訴,要求確認股權。但是法院判決明顯違反了《民事訴訟法》不告不理的原則,在被告沒有反訴的情況下,雖然確認了趙春紅的股權,但是判定原告追加投資,將簡單的確認之訴追加了給付之訴,而趙春紅作為股權人在基本權利都沒有得到保障的情況下,追加投資顯然不公。審判長及銅礦法人田大力也很無奈,均表示沒辦法,如果沒有縣領導的"支持",別說是這樣一個大礦,就是小礦也無法經營下去。股權利益就這樣被分配了。趙春紅唯有希望上訪解決問題,為了還清負債維持上訪所需,已準備賣房。被債務催逼的她已經無暇考慮賣房後她和她即將出生的孩子以後住在哪裡,如何生活。
12月4日法制宣傳日當天,趙春紅在中央電視臺新址旁的橋上挂出巨大橫幅:無法無天。由於懷孕,北京警方做出拘留十日不予執行的處罰,河北省承德市派員將她押回承德,沒收了北京警方開出的處罰決定書,準備對她採取強制人工流產,然後勞動教養。趙春紅乘看管人員不備,逃跑後輾轉逃回北京。2009年元月一日,善良的她和其他幾位河北訪民購買了一些食品,送給流落在北京的無家可歸訪民。
記者:瞭解了您的事情以後,知道您也很困難,您為什麼還要自己花錢做這些事情?
趙:我覺得比起那些流落街頭的人,我的處境要好多了,現在我還能做到,就做一些。我不希望媒體報導這件事情,我只是覺得應該做,您要是問我上訪的事,我都會說,至於這件事不要提了。
二零零九年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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