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報今天發表評論文章指出,在公安的維護下,中國大陸的貪官和奸商因為這次金融海嘯而進入蜜月期。
中國公安部及中共廣東省紀委日前先後公布意見,要求下屬單位與企業共度時艱,提出包括對上市公司的帳戶、資金、財產要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
明報的文章指出:"公安部與廣東省紀委的連串措施,明顯告訴不法商人和貪官污吏,金融海嘯期間是他們的‘法律假期'。"
文章表示:"公安部及廣東省紀委口口聲聲‘依法依紀',但如此有針對性強調,若不是說明過往根本沒有‘依法依紀',就是現在不打算嚴格‘依法依紀'了,是對法制嚴肅性的公然嘲弄。"
它表示,對中國大陸來說,2009年固然是危機四伏的"矛盾突顯期",但愈是這樣,愈需要重視法治。
不過,事實是,北京官方對所謂"群體事件"卻是談虎色變,往往把事件"泛政治化",就連毒奶粉受害嬰兒和四川地震死難學生的家長的合理訴求,都當作反對政府的"政治事件"來打壓,結果是適得其反。
文章指出,當前北京官方是一方面對老闆、貪官的"慎用(法)",一方面是對民眾維權抗爭的"濫用(法)",這樣得出的表面穩定,付出的是政權形象醜惡的高昂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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