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方"人民網"報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原副主席、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益涉嫌受賄被"雙規"(在規定時間及地點交代問題)逾半年後,今年春節前夕正式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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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說,2009年1月22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簽發逮捕令,以涉嫌受賄罪逮捕王益。顯示王益案已從中共黨內違紀審查階段進入實質性的司法程序。
權威人士證實,紀檢部門對王益案初步調查後定性:王益在擔任國開行副行長、證監會副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對不法企業主違規發放貸款、幫助企業發行股票等,收受巨額錢物,生活腐化。
根據有關部門的內部通報,經王益供認確定的受賄金額達人民幣1000多萬元。不過,具體案情和涉案金額還需經司法機關最終認定。
2008年4月,王益、湧金集團前董事長魏東等人被有關部門實施監控。4月29日,魏東在北京家中跳樓自殺。6月8日,王益在由寧波返北京的飛機上被中共中央紀委專案組控制,隨後接受"雙規"審查。
1956年出生的王益堪稱年少得志,39歲時即成為中國證監會副主席。當時證監會處於早創時期,王益分管發行、基金等最核心的部門,位高權重。
1999年2月,王益被調離證監會後,王益對證券市場仍有相當隱秘而巨大的"影響力"。案發時,王益在國開行擔任排名第3的副行長,為副部級,分管政研室、稽核局、業務發展局、投資業務局的產業整合等多個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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