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8日高智晟律師發出對中共當局之控訴信,此信寫成於2007年11月28日於被警察圍困的北京家中。一年後輾轉至海外才得以公開發表。
来源:
2007年9月12日高智晟發表:致美國參眾兩院公開信,嚴厲批判中共當局的罪行。
中共當局於2007年9月21日,夜20點左右,以口頭通知:要高智晟去接受例行的改造思想談話為由,將高智晟秘密關押長達50餘天。
在此期間,中共當局對高智晟施加酷刑,將中共當局酷刑折磨「法輪功」修煉者的12套刑法,逐一酷刑折磨在高智晟身上,計畫將高智晟折磨至死,毀滅屍體。
中共當局,對待高智晟除了拳打腳踢、高壓電棍遍擊全身之外,特別對高智晟的生殖噐施以酷刑,用人尿澆淋高智晟全身...。中共當局酷刑高智晟的行為,己不是人類行為,是屬於邪魔獸行,已引起人類社會極大的憤概!
高智晟律師,是中華民族大智大勇者。他為實現結束中共獨裁統治的目標,身體力行做出了巨大犧牲。在此,中國過渡政府,對高智晟律師表達崇高敬意!
中國過渡政府,在此嚴正警告中共當局:你們對待高智晟的一切酷行,必將受到嚴厲懲罰。
中共專制獨裁政權瓦解後,未來中國政府定將追究中共組織負責人,追究酷刑高智晟的決策者和執行者。無論他們逃至地球任何地點,乃至天涯海角,必定追拿歸案繩之以法。
中國過渡政府
2009-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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