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聽說貴院又以書面審理,維持原判輕鬆了結了法輪功學員孫翠清和駱智劍的案子,按照中國目前兩級終審制的規定,應該說 貴院已經給這兩個案子定了案。可我覺的恰恰相反---您此舉只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加重了法輪功學員的冤情,同時對自己進行了宣判。為什麼呢?原因很明顯-- -包括各位在內的幾乎所有的中國人都知道,法輪功修煉者不但無罪,而且個個都是有益於社會的好人。公道自在人心,打擊善 的就一定是惡的,迫害無辜的就一定是有罪的。
包括孫翠清和駱智劍在內的所有被抓、被判的法輪功學員無一例外的是因為他們在講真相,他們在告 訴世人:信仰真善忍無罪,隨邪黨迫害危險。真正逆道而行要迫害法輪功,鏟除真善忍的是江氏流氓集團和中共邪黨,為達到其罪惡目的,就以淫威和小利相加於國 家安全穩定之柱石---公檢法部門,使之由民眾的保障逆轉而為邪黨手中屠戮善良的凶器。作為法律的專業人士,公檢法部門並非不知法律的意義與自己的職責, 也並非與法輪功有何仇怨,只是迫於邪黨的淫威與利誘,而淪為可恥且可憐的幫凶。
作為二審法院,當案卷送達時,尤其是當事人律師將相關意見和 情況呈送時,公安、檢察院和一審法院的違規違法行為可謂赫然在目---非法抓捕、非法抄家、拒絕律師會見當事人、毒打當事人、偽造證據、銷毀證據、庭審中 干擾申訴、枉法裁判、判決與宣判倒序......凡此種種,不一而足。面對如此眾多、重大的顯而易見的事實,貴院的做法不是糾正前期法律程序的錯誤,而是 做出了更加令人費解的舉動---
1、合議庭中有身份不合法的助理審判員;
2、辦案態度惡劣,竟有法官妄圖將正常遞交手續的律師逐出門外;
3、法官違反程序無理要求律師在庭審前提交辯護意見。
4、剝奪律師的辯護權利;
5、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情況下違規做出不開庭審理的決定。並且無視事實,維持原判。
通 過以上對案情簡明扼要的描述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辦案中既有公安機關的違法事實,也有檢察機關的懈怠;既有一審法院的枉法裁判,更有二審法院的將錯就錯。 這是在幹什麼?這就是在人為的製造冤案,這就是司法人員在執法犯法,這就是司法機關在層層為邪黨的迫害背書,這就是在一步步將自己推向罪惡的深淵!
唐 山中院的各位朋友們,法律本來是神聖的,法庭本來是威嚴的,法官本來是榮耀的,然而在邪黨的脅迫下,你們正在將這一切遺忘。遺忘中,法律變成了你們口是心 非的一紙空文;遺忘中,法庭變成了你們為邪黨栽贓陷害的黑窩;遺忘中,你們這些本來應該肩擔道義的法官正在變成卑鄙猥瑣的小丑和幫凶;遺忘中,那本來光明 正大、懲惡揚善的審判變成了見不得陽光的偷偷摸摸......
唐山中院的各位法官們,我很理解你們,知道你們並非真的願意參與這場迫害,不 過是覺得抵不住所謂的"上支下派",抵不住小名小利的誘惑。但我又絕不認可你們的做法,因為你們心裏所感覺的不能逾越的所謂"禁區"其實不過是"假想的政 治任務",堂堂正正的執行法律並不會發生您想像中的所謂危險,您眼前面對的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律師便是鐵錚錚的例子。到目前為止,幾乎每一個律師事 務所的每一位律師都無一例外的受到了來自各方的"提醒"---不得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然而他們中越來越多的人知道自己的使命,珍愛自己的良知。於是 他們無視這些所謂的"提醒"並站了出來,努力做著他們該做的事情,他們身上閃耀著正義的光輝並正在與您這些同樣作為法律的專業人士形成鮮明的對比。
我 們也常說"識時務者為俊傑",那麼眼下的"時務"是什麼呢?是越來越多的律師在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是越來越多的家屬理解了自己的親人,是越來越多的 民眾在覺醒,是讀懂《九評共產黨》的人越來越多,是"三退"大潮越來越洶湧,是拋棄邪黨選擇光明未來的人越來越多......
唐山中院的各位法官們,歷史將快速走過今天,中共的消亡已不可逆轉並隨時都有可能成為現實。當那一天來臨,您面對的將會是什麼,您想過嗎?好在還有機會,為了您的未來,請好自為之吧。
駱智劍的主審法官是郗亞穎
孫翠清的主審法官是翟慧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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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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