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號晚9點左右,新疆烏魯木齊市二工派出所的3名中共公安身著便裝駕駛地方牌照的車輛,行至東泉路時,與正在橫穿馬路的市民代某相遇,雙方發生口角。警察隨即採取了緊急制動措施,引發200多名群眾圍觀,路段交通也被嚴重阻塞。衝突持續到當晚10點 40分左右,隨後在烏魯木齊警方調派警力趕赴現場處置後,事態得以迅速平息,卻仍引起強烈反響。
從大陸媒體對於日前發生在烏魯木齊的襲警事件報導看,有評論認為,車輛禮讓行人是一般的交通規則和通行道德,警方人員不穿警服、不開警車、超越職權指斥路人的行為,屬於挑釁在先。
追蹤新聞便可發現,中國大陸各地的警民衝突案件並非"新鮮事"。除了去年7月份,28歲的北京青年楊佳持刀闖入上海閘北公安分局,導致警員6死4傷,震撼中外媒體事件之外,新疆喀什、甘肅蘭州、陝西韓城、福建廈門、貴州翁安都發生過一次甚至多次警民衝突事件。其中,有資料顯示,甘肅蘭州從2004年開始共發生暴力襲警案件多達80起。福建廈門市今年1到2月共發生襲警事件5起。
蘭州晚報指出,近年來襲警事件的特點表現在從個人行為向有組織的集體行為發展;暴力程度升級,從口頭辱罵發展成為武力攻擊;暴力抗法事件數量不斷增多等。
參與了"楊佳襲警案"二審辯護工作的北京律師李和平認為,中共警察等於是管著中國人的方方面面,比如拆遷,上訪被抓回去,這些全是中共警察干的。並且有很多中共警察也認為自己有特權。如果這個社會有權利救助的渠道,公民有怨氣發泄的渠道,公民尋求公平正義的這種管道都是暢通的,估計警察也不會成為被襲擊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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