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世轉世活佛普布次仁仁波切。(照片由西藏人權民主中心提供)
甘孜縣甘孜寺一名轉世活佛普布次仁仁波切(又名布絨朗活佛),零八年五月被國安人員拘捕,被當局控以涉嫌非法藏有槍械及職務侵佔罪名,案件週二(21日)在康定縣中級人民法院審訊,家屬騁請北京維權律師李方平及江天勇替其辯護。
被告的代表律師江天勇向本臺表示,現年五十二歲的被告普布次仁仁波切,在甘孜縣有一定知名度,為免引起騷亂,案件移到康定縣中院審訊。案件從週二早上九時審訊,直至下午六時結束,法院只提供七張旁聽證給家屬,並未讓其他藏民入內旁聽,但法院內坐滿不少人,並有數十名法警及一些便衣人員;法院外亦有數十名法警戒備,部分道路實施交通管制,氣氛緊張。
江天勇說,審訊在一天完結,法院當場宣布,暫時休庭並擇日宣判。週三他曾向法官查詢,得知案件將於月底宣判,如罪名成立,可判刑五至十五年有期徒刑。他說:法官說四月二十八日上午,將在甘孜州中級法院宣判。開庭時,法院內外及法庭內外,都佈滿大量法警,部分路障實行交通管制,很多的法警,他們非常重視,附近路口都停了警車,和我前幾天看得不一樣。
江天勇表示,開庭的審訊過程,律師及被告有發言權利,並未被打斷,但整個程度上法院沒有充分保障被告及律師辯護權利。自上週起,律師希望與普布次仁見面,兩次會面期間,都被看守所中途終止,第一次所持理由,是法院要向被告送傳票,第二次說家屬潛入看守所。
另外,他們上週到法院要求查看刑事訴訟卷宗,共有五冊,但不齊全,起訴書所附的證據目錄也不清楚,令他們沒法掌握案情,審訊時沒法作出適當辯護。至於被告普布次仁,不會看中文,法院沒有提供藏語翻譯,這是剝奪他的辯護權利。
他說:當時他們念了很多證據,(我們)要,就沒有,法警拿給我們看,它沒有證據目録,我們翻半天,也翻不到。翻到之後,要當場質詢。雖然我們是律師,也沒辦法反應過來。
江天勇表示,普布次仁在法庭上否認兩項控罪,根據法院指控的非法藏有武器的證據,是從他家中搜獲手槍,但檢察院沒有查問槍從那處獲得,或鑑定手槍的指紋。另外,有關職務侵佔的指控,是指他以妻子名義佔有作慈善用途的敬老院土地。普布次仁有文件證明,經公開會議決定借用妻子名字購買土地,她並不擁有該土地。
據普布次仁透露,去年五月被拘留在爐霍縣看守所時,曾四日四夜被扣在鐵柱上盤問口供,六名國安人員,每二人一組,輪流向他問口供,最後他昏迷不支。
康定縣中級人民法院一名職員則表示,案件會擇日宣判,但未決定日期。
記者:案件週二審訊完畢,什麼時候宣判?
法院職員:還不曉得,擇日宣判。
記者:法院是否公開審訊案件?
法院職員:肯定是公開審訊,不涉及國家機密,法律規定要公開審理。
而西藏人權民主中心較早前發布,普布次仁仁波切是甘孜寺第四世布絨朗活佛,他也是甘孜縣布絨朗寺和雅地(譯音)尼姑寺的寺主和總法臺。另外,他為當地藏人創辦一家養老院和兩間藥店。
零八年五月十四日,中國當局拘捕來自甘孜縣斯俄鄉(Su-ngo)普布次仁屬下布絨朗尼姑寺五十五名尼姑,這些尼姑抗議寺院進行愛國主義教育。五月十八日凌晨約四點,國安人員將普布次仁從其住處逮捕。
另外﹐流亡海外的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週三在日本批評中國當局將三名涉及去年拉薩暴亂的藏人判以重刑﹐判決是帶有政治性﹐顯示法院是受中共政府控制﹐沒有法治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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