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給毛澤東做過秘書,後來追求民主,被認為是「黨內民主派」的李銳強調,不要糾纏過去,要算歷史大賬;說如果打小報告這種「小賬」算起來,「冤冤相報何時了!」另一位前中共公安部群眾出版社社長、滯留美國多年後又返回北京的于浩成還為此寫了專文,也強調「不必要糾纏過去是非」,說在恐怖時代的告密遠非個人善惡問題,「是制度逼人為鬼」。
政治告密當然首先是專制制度導致的惡,但卻絕對和個人的善惡有關。因為在中國並不是所有人都告密,還是有很多沒泯滅最基本做人道德底線的人,或者說不那麼「惡」的人。在中國那種政治環境下,誰都知道,告密會給被告者帶來政治後果;同時也清楚,告密可能給自己帶來的政治好處。這是對告密行為必須追究個是非的關鍵。
對於告密曾很普遍,現在仍存在的國度,如果人們不是群起譴責這種缺德、害人的行為,不強調是非、善惡等基本人類道德準則,還主張「不要糾纏過去」等等,這幾乎等於是默許告密;更是對成千上萬因被告密,個人的青春、前途、甚至自由和生命都被剝奪的受害者的褻瀆。
以我個人的經歷來講,我沒有經過反右,文革時也才小學六年級,連當紅衛兵的資格都沒有,所以沒有聶紺弩那種因被政治告密而幾乎致死的體驗。但僅從毛死後第二年中國恢復高考後考入黑龍江大學,到1988年離開中國(抵美),這短短的十年期間,我就曾四次被人告密。這還是在政治環境遠不像反右、文革時那麼嚴酷的年代。
第一次是在考入黑大中文系之後,那時鄧小平剛復出。暑假時,牡丹江市林業局一個寫小說的朋友劉樹德邀請我到他那遊覽(當時我熱衷寫詩,牡丹江有個鏡泊湖,風景優美)。中午我住進林業局的招待所,房間有兩張床,另一張已有人住,他正臉朝牆睡午覺。當時我熱衷政治話題,朋友相見,胡「侃」了一頓自己對時局的看法。
第二天,劉樹德來找我,有點緊張地說,「出事了,咱們昨天的談話,被那個房客向保衛科檢舉了。」原來那個人是假睡,偷聽了我們的談話。劉樹德說,他被保衛科叫去,交代、解釋了老半天。後因他是黨員,又是宣傳幹事,而且他家是林業局老戶,和領導的關係還不錯,最後總算疏通、擺平了這件事,躲過一劫。否則,我可能會被那個保衛科扣留,或把材料轉到我們學校,麻煩就大了。
那個房客也是外地來的,他跟我既不相識,更無怨仇,為什麼告密?是革命警惕性太高,還是因為我和朋友高談闊論,影響了他睡覺,就「報復」一下?反正中國是「八分錢查半年」(只要寄封八分郵票的檢舉信,就會被查半年,讓你吃不了兜著走)。不管這個房客什麼動機,但有一條是肯定的,他清楚地知道,這會讓我們遭罪或倒霉。在沒有任何人逼迫的情況下,他這種行為難道不是個人善惡的問題嗎?
第二次也是大學期間。有次從北京回哈爾濱,路過長春時停了一晚。當時全國各種文學社團興起,我在黑大主持「大路社」,徐敬亞在吉大主持「赤子心」詩社。大家互通信息,一派躊躇滿志。當時寫詩和政治氣氛是有密切關係的,又正值北京西單民主牆運動期間,大家都對《今天》呵《探索》等很感興趣。我們東北是偏遠地區,大家都想聽聽北京的消息。而我那次去北京,除了和《今天》那幫詩人見面,還去了民主牆主角之一的徐文立家,以及《探索》編輯路林家,拿到一些該刊,以及魏京生的法庭自我辯護詞等。於是當晚就在吉大中文系男生宿舍跟大家聊了起來。
當時來了很多同學,有劉曉波、徐敬亞、呂貴品等,大家圍在一起,聽我講北京的「新聞」,談話間也穿插一些被認為是政治激進的評論。一個大晚上,非常興奮,大家聊啊,侃啊,簡直欲罷不能。今天回想起來還歷歷在目,那些年輕的面龐,那些對未來的渴望,那些飛翔的夢想,尤其是那份熱烈的青春激情,實令人難忘。幾年前,劉曉波在接受自由亞洲電臺採訪時,談到我在他們宿舍談政治的那個晚上,還記得當時的熱烈氣氛。
但就這樣一場年輕人的天馬行空式的漫談,立刻就被告密。我回到黑大不久,系領導就來找談話,讓我交代在吉大學生宿舍都說了些什麼。我當時很納悶,他們怎會知道我去了吉大,還知道我說了什麼?我從來沒有發現被人跟蹤。好在中文系副主任周艾若教授(周揚長子)是我們「大路社」的顧問,他思想開放,非常支持愛護我們。經瞭解才知道是吉大中文系宿舍有同學向吉大黨委打了「小報告」,然後由吉林方面轉到黑龍江省公安廳,再轉到黑大。後來跟吉大的同學見面時,他們分析,這事很可能是他們班的黨支部書記劉某干的,因為那傢伙一向很左(當然這只是推測)。
但不管是誰,有人告密是確定的。在被要求「交代」談話內容時,我根本無法記得自己都「侃」了些什麼,一晚上說了太多的話,怎麼知道該「交代」哪句?於是就被認為態度不好,抗衡領導。後來還是由於周老師的斡旋,加上他根據報告上的內容,暗示我,「你是不是說過這個」「是不是說過那個」,「是」「沒錯」。這才算「坦白交代」了。我雖然當時沒被處分,但大學畢業被留校反省時,這事還是罪狀之一。
第三次被告密,發生在1982年初大學畢業之際。當時學生是八個人住一個宿舍,我在門口下鋪,斜對角上鋪是從樺南縣農村來的張少軍。當時的大學生,到了晚上睡覺前,總是七嘴八舌地議論時政。我常常口無遮攔,發表一些比較出格的言論。張少軍很少插話,平常他也比較蔫。到了大學畢業時,他有點神色不定,因為聽說可能要被分回老家樺南。
可是我「救」了他,使他分到了北京香山的國家安全部門。因為他躲在被窩裡,偷偷地記錄了我在宿舍裡的政治言論,寫成了一本子,畢業時交到了校黨委。結果他被學校認為覺悟高、思想紅,北京安全機構只有一個名額,就給了他。
同學們都畢業走了,我卻被留校審查。當時的黑大黨委副書記、副校長夏毅文很左,人也不是那麼精明。有一次他跟我拍桌子,說我不交代後果會怎樣怎樣。我說你怎麼知道我在宿舍講什麼?你是瞎編的,來訛詐我。他竟脫口而出,你們宿舍的張少軍同學都記下來了,這裡有一本子你的錯誤言論!你再不交代就晚了!
本來大學畢業時,我通過寫詩和詩歌理論,有了點小成績(還入了官方作協),加上詩歌界朋友、編輯的引薦,好不容易得到北京《詩刊》一個名額,指名要我。那年頭,能進入全國一類刊物,實在可謂命運轉變的機會。但這樣的機會卻因被告密(當然還有主持被認為是資產階級自由化的「大路社」的原因)而葬送了。
我被視為「壞學生」要被分到邊疆小鎮黑河。後來由於副校長魯剛曾是右派,有過被整經歷,對我比較同情;中文系還有五位教授聯名,請求把我留校。最後系主任尚鶴祥想出一個折衷辦法,既不分北京,也不發配黑河,留在了哈爾濱一家宣傳計畫生育的健康小報。否則真的分到黑河,如果中國不發生變化,繼續毛時代的情形,那麼我人生的這一個巨大反差(從首都到邊陲小鎮,從國家級刊物到末等小報)就可能影響我一輩子。大家不要忘記,當年的時空環境對人命運的影響有多大。
我這上述三次被告密,都是告密者在毫無政治壓迫的情況下,主動去做的。這裡難道沒有人心之惡?可以一筆都算在制度上嗎?
第四次被告密,是我在廣東的《深圳青年報》時。我在黑龍江那個小報困了兩年之後,毛遂自薦調到了《深圳青年報》。這張報紙因發表了很多出格的文章,像王若望的「一黨專政只能導致專橫」,方勵之的「政治改革的關鍵是多黨制還是一黨制」,劉曉波一炮打響的演講「新時期文學面臨危機」等,最後以「勸鄧小平退休」為爆發點,被關閉。(二十多年後的今天,中國的報紙還不敢探討這些問題,這到底是我們青年報的悲哀,還是中國的悲哀?!)
當時中宣部派來一個姓關的處長,帶著工作組接管了報社。在審查期間,由於老關人顯得很豪爽,又是我大學同學、後在《深圳特區報》做編輯的李明英在社科院新聞研究所時的同學,所以很快成了哥們,經常在一起喝酒吃飯聊天,幾乎無話不談。報紙關閉時,由於我從東北調進報社的徐敬亞、呂貴品戶口還沒落下,市委堅持把他倆發回吉林,我們幾個人還在一起商量怎麼跟市委鬥智,設法把他倆妻子的戶口先落下,等等。報社關閉後,由於老關喜歡深圳,就沒回北京,我們還繼續是哥們。
但後來發現,對我們的行動和想法,市委好像都有瞭解。比如有一次我和徐敬亞、呂貴品去海南參加一個「酒文化研討會」,人剛到海口,就被會議方面通知,不能到會場,說海南公安局接到深圳方面的消息不許我們參加會議。我們三人被窩在旅館,很是氣憤。這事沒幾個人知道,怎麼海南公安局瞭解得那麼清楚?後來從一位和市委書記梁湘、常委鄒爾康關係都非常密切的記者朋友那裡得知,老關實際上是個兩面人,他把我們的想法行蹤等等,都密告了市委。老關後因貪污公款被判刑,聽說現在還在監獄。
我這樣一個小人物,還不是在反右、文革期間,就經歷多次被人告密。可想而知,在殘酷的政治運動期間,又有多少人,因被政治告密而遭受更大的人生災難!如果今天都以李銳、于浩成的觀點,不要糾纏過去,把它都歸罪於制度,來一「制」遮百醜,那麼那些因被政治告密而造成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事業前途被毀,就都一筆勾銷了?那中國人的世界還要不要談人類最基本的行為準則?為什麼西方在過去半個多世紀以來一直在追究納粹時代出賣猶太人(造成迫害或死亡)的德國人?他們是否也可以都歸罪於制度,或說是執行公務(上級命令)?如果沒有人本身的品德的善惡問題,那為什麼會有德國商人、軍官等冒死保護猶太人?
對於當年那些告密者,今天很難法律追究,但起碼得道德譴責。這不僅可能促使當事人的良心發現,還可能對今後的告密者構成一種心理制約,不可以心安理得地告密、出賣他人。
我把和上述事件有關的人名都列了出來,一是為了證明事件的真實性;二是認為今天談這些已經不會給任何當事人帶來政治麻煩;三是期待有過告密歷史的人能有一個自我反省。如果告密者能夠公開反省,給大家一個明辨是非、思考做人道德底線的機會,那不僅不是恥辱,而是有相當積極意義、甚至令人感動的。
最近看到一篇介紹加拿大記者黃明珍(Jan Wong)對當年告密行為的懺悔道歉文章,相當感慨。當年才19歲的第三代加拿大華裔黃明珍因被西方左派蠱惑,熱愛毛式共產主義,文革期間前往北大學習。當時她是周恩來特批的兩個外國學生之一,完全被當局掌控。但有一天,在沒有「特定老師」在場的情況下,一個中國女同學跟她說,希望能得到她的幫助去美國。黃明珍很不解,中國那麼好,怎麼還要往外跑?她把這事報告了校方。
後來她當加拿大駐京記者時,目睹了六四屠殺,對共產主義的幻想完全破滅。她翻看以前日記,想起當年曾告發一個同學,感到後果可能嚴重。她帶著丈夫和孩子,從加拿大到北京,打聽那個同學的下落,要當面道歉。後幾經尋找,終於跟那個同學電話聯繫上了,約在北大見面。黃的兒子很緊張,擔心媽媽可能被那個同學僱人揍一頓,因為聽說那個同學最後沒畢業,被送到北大荒勞動教養,多少年的歲月被葬送了。但見面時,那個同學上來就給黃明珍一個擁抱。黃不解。這個同學說,當時她把出國夢也告訴了其他同學,有24個人告密;但現在只有黃明珍一個人,還是不遠萬里從外國來,跟她道歉。
為什麼那24個中國人中沒有一個人道歉?從李銳、于浩成等不把告密當作嚴重的人品、人心善惡問題,而統統歸給制度來看,還有相當一批中國人,不把這種嚴重缺德的行為看得很重,這等於不把摧殘別人生命的事看得很嚴重。這才是嚴重問題!
2009年4月29日於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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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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