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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玉嬌案法律後援團緊急聲明

 2009-05-29 20:4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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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5.28二名記者被惡意毆打事件的緊急聲明

驚悉《新京報》女記者孔璞、《南方人物週刊》記者衛毅在巴東野三關木龍埡十組採訪鄧玉嬌家屬時被不名身份者惡意毆打,法律後援團對這一敢冒天下大不韙毆打媒體記者的惡性事件表示強烈憤慨和譴責,並將對此保持密切和持續的關注。同時,我們強烈要求巴東地方政府和治安部門迅速採取果斷措施對違法和犯罪份子立案偵查並將他們輯拿歸案,確保今後不再發生此類令社會公眾感到不安和憤慨的事件。

我們認為,媒體記者負有追求真相依法採訪的自由和權利,媒體記者的新聞報導權神聖不容侵犯,同時他們的艱苦工作和勇於追求真相的敬業精神理應得到全社會的認可和尊重,同樣他們的人身安全應該依法得到保障和保護。

任何針對媒體記者的暴力行為都將不被我國法律所允許,也將受到全社會的公然譴責,任何針對媒體記者的違法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肅追究。

我們認為,當事記者和其他公民都有權利對相關違法者的不法侵害行為依法進行舉報,對此事件過程當中涉嫌瀆職及不作為的相關執法人員依法進行控告(如基本事實成立即可),我們也認為當事記者所屬的工作單位此時有權利也有理由勇敢地站出來為自己的員工依法聲張正義。

我們認為,社會公眾在關注鄧玉嬌本人的合法權益和身體健康的同時,也應該對被毆打記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給予高度的關注,並適時依法表達自己的正當和理性看法。作為公民,理所當然地具有對公共事件和社會重大事件的知情權、表達權及監督權等基本權利。

我們強烈呼籲全國記協等對二位記者被無端毆打事件公開迅速發表聲明來表明自已的嚴正立場,立即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來維護媒體行業的權益和記者的合法權益。

我們強烈呼籲婦聯等組織應該積極及時介入到鄧玉嬌案及被打女記者孔璞的事件中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為依據發揮積極維護婦女權益的主導作用。

我們將繼續依法積極向一切關注此事件並努力通過理性及合法途徑尋求解決問題辦法的社會公眾提供法律諮詢和幫助,並對他們表示敬意。



鄧玉嬌案法律後援團

2009-5-28晚六時

聯繫人:蘭志學(北京 律師) 13001251152

郭蓮輝(江西 律師) 13807078509

唐吉田(北京 律師) 13161302848

附:法律後援團成員:

鄧華明(廣州 律師)劉 巍(北京律師)童英貴(浙江 律師)

丁錫奎(北京 律師)範業韜(法學家,現居法國)彭 劍(北京律師)

謝燕益(北京 律師)川 歌(南京律師)金光鴻(北京 律師)

李蘇濱(北京 律師)吳鎮琦(貴陽 律師)劉士輝(廣州 律師)

李靜林(北京 律師)王雅軍(北京 律師)劉 巍(北京律師)

代 建(律師)楊慧文(北京 律師)

滕 彪(北京法律學者)郭金福(四川 律師)江天勇(北京律師)

韓志廣(北京 律師)楊在新(廣西 律師)張 凱(北京律師)

李春富(北京 律師)範玉書(山東 律師)韓一村(北京 律師)

李和平(北京 律師)鄔宏威(北京 律師)龍永生 (浙江 律師)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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