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改革開放已經三十年了,初期有一個順口溜是:"東西南北中,發財到廣東",但是這一兩年似乎變成:"東西南北中,腐敗在廣東。"
主要是有關腐敗的大新聞,都與廣東有關。這個情況也可以理解,所謂"發財到廣東",不止是以前指的是平民百姓,要發財可以到廣東,因為那裡有特殊政策,有很多外資企業,因此而不但成為"冒險家的樂園",即使窮困的農民,也是到廣東才容易找到工作。問題是既然連平民百姓都可以在廣東"發財",那麼廣東肯定更是貪官污吏的大金礦了。
去年冬天開始,關係到廣東的貪污案,涉及到司法系統,那是從黃光裕案帶出來的。身為國美集團主席的黃光裕,雖然是在北京起家,但是他是廣東汕頭人,是1986年從廣東到北京創業的。沒有官員的支持,民營企業無法出頭,而廣東人的"地方主義"相當嚴重,因此與廣東籍的官員"勾結"也就不足為奇了。而官員之大小,自然與企業規模的大小成正比例,以國美在民營企業中響鐺鐺的名號,與公安部長助理鄭少東及最高法院副院長黃松有等京官有不正常關係,當然也不奇怪。而在"上揪"以後再"下掃",把廣東司法界的"土皇帝",長期擔任廣東省公安廳廳長與政法委書記的陳紹基也掃出來也一樣不奇怪了。陳紹基已經半退休而出任廣東省政協主席。
案件還扯上浙江省紀委書記王華元,王雖然是安徽人,但是1995年調到廣東當幹部後,也在紀檢系統中平步青雲,一直到2002年擔任廣東省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然而他在2006年調到浙江後只出任浙江省委常委兼紀委書記,沒有擔任省委副書記,似乎表明他的官運已經出現問題,因為廣東在政治與經濟上的重要性超過浙江。
然而與廣東有關的這個案件還沒有結束,又爆發出其他案件,那是涉及深圳市長許宗衡的案件。但是這個案件與上述案件似乎沒有組織上的關係。如果說黃松有與陳紹基是廣東本土幫,那麼許宗衡則是廣東的外省幫。他是湖南人,1994年從湖南到深圳,擔任過深圳市黨校常務副校長與組織部副部長、部長,其下屬的人脈自然不可小覷,因此傳說不少深圳官員在他出事後還為他說好話。
不論是50年代,還是90年代,北京對廣東的地方主義一直非常"感冒",所以一直要派外地官員到廣東"攙沙子"。如果說80年代的外省籍官員如楊尚昆、習仲勛、任仲夷是為了督促廣東加速開放,那麼謝非之後,江澤民、李鵬、朱鎔基是要加強中央集權而派出李長春、張德江到廣東,目的是要牢牢控制廣東。1998年謝非被調到北京架空,一年多後病逝,最近傳出死因可疑之說。而汪洋前年從重慶調到廣東,則是反映胡錦濤要清除江澤民的勢力。
中國的反腐敗,除一般的要對民眾有個交代外,涉及大案的,往往是因為高層權力鬥爭的原因。最典型的當然是陳希同案與陳良宇案。中共17大後江澤民勢力回潮,死時問題不明不白的黃菊重新受到頌揚,最近還傳出陳良宇在獄中穿西裝而不是囚衣,每日伙食費標準近 200元,一天吃四餐(包括晚上 9時半消夜),甚至還提出要喝紅酒。這種消息能夠傳出來,顯然也是有心人放話。
事有湊巧,美東版的世界日報6月16日發布來自中國的消息,許宗衡的案件最後扯上了前深圳市委書記黃麗滿,黃在6月13日被雙規了。許宗衡是黃麗滿一手提拔,因此扯上黃麗滿也很自然,問題是黃麗滿是江澤民的老部下,外界甚至流傳她是江澤民的四個情婦之一,1992年她被派到深圳就是幫江澤民看住深圳與廣東這個攤子。但是既然其他人都可以在廣東發財,她怎麼不可以?何況官商勾結的"三個代表"論就是江澤民提出來的。然而詭異的是,世界日報報導黃麗滿雙規的消息,但是第二天的香港媒體卻迴避這個問題。
看來,黃光裕的案子是溫家寶主導,而許宗衡的案子是胡錦濤主導,目標各有不同。未來會如何發展,就看中共18大的權力部署了。本來,腐敗是全黨全國的事情,現在突出廣東,廣東被捲到權力鬥爭裡而受到無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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