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幾乎天天有。"的確,"六四"開了一個極其惡劣的先例。不過嚴格說來,鮑彤先生的表述不太準確,黨中央用武力鎮壓公民並不是從"六四"才開始的。應該說,共產黨自掌權之日起,就開始了武力鎮壓公民。那麼,"六四"究竟是開了一個什麼先例呢?換句話,同樣是武力鎮壓公民,"六四"之後和"六四"之前究竟有什麼區別呢?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18年前的"太子黨綱領"中找出線索。1991年,《中國青年報》理論部組織了一批中共少壯派官員和學者舉行系列研討會,會後寫出長達一萬四千字的研究報告《蘇聯劇變之後中國的現實應對與戰略選擇》,此文也被稱為《太子黨綱領》。
在《太子黨綱領》中,作者提出:"我們黨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是從革命黨向執政黨的轉變。蘇聯事變後,這一轉變更加緊迫。"作者批評共產黨"用群眾中的民粹主義情緒來束縛黨的手腳","幾十年來形成的驕民政策,對群眾只敢講廉政和勤政,不敢講嚴政";作者認為,"蘇聯、東歐和中國的‘六四'事件的經驗表明,政治反對派用以攻擊共產黨的武器,有時恰恰就是共產黨尚未進行有效轉變的一些革命理論","自由化分子最愛用的口號就是反腐敗、反官倒,群眾運動天然合理等......"。
乍一看去,這幾句話簡直令人莫名其妙。共產黨已經執政四十多年,怎麼到如今反倒提出"向執政黨轉變"的問題來了呢?若說在毛澤東時代,中共一直高舉 "革命"大旗,不斷革命,不斷搞政治運動,致使經濟建設受到很大衝擊;那麼,這種局面不是早已隨著"四人幫"的垮臺,特別是在鄧小平主政以來就已經結束了嗎?至於說中 共實行"驕民政策",對群眾"不敢講嚴政",明顯與事實不符,更是無稽之談。
其實,《太子黨綱領》要說的是:過去,在理論上,共產黨總是聲稱它的權力是來自人民,共產黨總是以人民的名義發號施令,人民變得神聖不可侵犯;因此,在過去共產黨從不敢正大光明地、理直氣壯地鎮壓人民。對於來自人民的反對或抗議,共產黨唯一的辦法是宣布對方不是人民,是"反革命",是"一小撮",由此才能獲得鎮壓的合法性或正當性--這就叫"民粹主義",這就叫"驕民政策",這就叫"不敢講嚴政"和"群眾運動天然有理"。這套理論,在革命時期當然是有益的是必要的,但在執政時期就是無用而有害的了。如果繼續採用這套理論,只會作繭自縛,給反對派提供思想武器。在"八九"民運中,之所以有很多民眾不相信共產黨會大開殺戒,那無非是因為他們都想:我們有這麼多這麼多人,我們就是人民,你總不能還說我們是"一小撮",還說我們不是"人民"吧。既然你無法否認我們是人民,既然你們號稱是"人民政府",你又怎麼能公開地鎮壓呢?"人民政府"怎麼能公開地鎮壓人民呢?在蘇東事件中,有示威者打出標語"我們才是人民!",就這樣一句簡單的口號,共產黨政權的合法性便蕩然無存。就這樣一句簡單的口號,那裡的共產黨就像被戳穿騙局的騙子,頓時心虛起來,再也扣不動手中的扳機了。
然而在中國,"六四"屠殺終究還是發生了。"人民政府"公然武力鎮壓人民!這就不能不使得中共政權的合法性徹底破產。《太子黨綱領》意識到,在"六四"和蘇東劇變之後,要修補這種合法性已經不可能,而且也沒必要。他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還不如乾脆把話挑明,乾脆說明我們共產黨不是什麼人民的政府,我們是統治人民的政府;我們就是要統治你們,別以為你是人民我們就不好意思鎮壓你。如果說在"六四"前,中共鎮壓人民還要編造藉口,要費盡心機地把人民說成不是人民,那麼"六四"就是開了先例,開了編不出藉口也要血腥鎮壓的先例;從那以後,中共鎮壓人民就用不著再編造什麼藉口,非把人民說成不是人民後才敢動手。這一點,看看這些年來中共對工人、對農民的維權活動的武力鎮壓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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