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總資產近兩億元、淨資產至少超過2000萬元的國有企業,一夜之間,就被該國企管理層以零元的價格佔為己有。本該是國企看管者的管理層,是用什麼手段、通過什麼路徑完成變身的?記者的調查勾畫出了一條清晰的侵吞國資路線圖。
《經濟參考報》記者接到舉報材料,指證南京江宇集團江浩等全部11名自然人股東涉嫌侵佔巨額國有資產、挪用2100萬元國企資金、巨額虛假註冊等多宗經濟犯罪。
資料顯示,江宇集團是一家與市政建設和城市發展有關的多元化企業集團,年營業收入超過30億元。其前身為成立於1993年的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政工程公司(簡稱"國有市政公司")。
該公司的改制文件稱,2000年5月20日,國有市政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江浩成立的"改制工作小組"委託南京永寧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資產評估。經評估,國有市政公司"資產總額為1.98億元,淨資產為2110萬元。"
此等規模的國有企業,要變更為100%的純私營企業,頗具難度。記者調查發現,為達到目的,江浩等管理層將一筆巨額應收賬款申報為壞賬"核銷",從而為國有市政公司"核銷不良資產2133萬元","最終確認該企業的淨資產為-344萬元。"
2001年3月2日,江浩等5名原國有市政公司高管人員,從國有市政公司辦理私人"借款"100萬元,匯入當日設立的私營企業--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政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民營市政公司")賬戶,公司註冊資本為100萬元,江浩任法人代表、總經理。
同日,國有市政公司,被江浩等人"申請註銷";國有市政公司全部資產、資質,被新設立的私營市政公司以"零元"的價格佔為己有。
記者在調查中還發現,在私營市政公司成立僅20天後,江浩等5人又從同樣由江浩擔任法人代表、總經理的另一家國有企業--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建築安裝工程公司(簡稱"國有建安公司")辦理私人"借款"2000萬元,匯入私營市政公司賬戶,為該企業增加註冊資本2000萬元。
此後,據不完全統計,以私營市政公司、建安公司為平臺,江浩等11人先後投資成立十餘傢俬營公司,進而於2003年組建江宇集團,由江浩擔任董事長、總經理。在短短兩年時間內,江宇集團累計對外投資金額高達1.6億元,而且全部是現金投資。
但是,南京市工商局的資料卻表明,2001年、2002年兩年間,私營市政公司、私營建安公司等2家公司的累計稅後利潤僅為100餘萬元,遠不足為江浩等11人提供上述對外投資所需的巨額現金。
"江浩等人在2001年以前均為國企高管人員,在下海經商後的兩年內,對外投資累計超過1.6億元,且無合法收入來源,其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存在著掏空原國有企業資產、中飽私囊的重大嫌疑。"江蘇省一位不願具名的律師說。
雖然江宇集團的發家史存在諸多疑點,但舉報對象中排在首位並不是江浩,而是現任江寧開發區常務副主任楊友林。17年前,正是他一手創辦了國有市政公司,並擔任公司首任法人代表、總經理。
據舉報人指證,楊友林雖不在江宇集團任職,表面上也不持有股份,但楊友林才是江宇集團的真正操盤者,正是楊友林本人,一手策劃組建了江宇系公司作為其牟利平臺,並利用手中權力,為江宇系公司大量輸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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