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時期有一位儒生,他的名字叫劉庭式,字德之。是齊州(今山東一帶)人。考取了進士以後,在密州擔任通判官。當時的蘇東坡,就是這裡的刺史很賞識、敬重劉庭式的人品。
劉庭式在沒有考取進士之前,曾經認識本鄉里的一位民家貧女子,並定了親。只是還沒有付送聘金。後來,劉庭式中了進士,做了官,又得到名人的賞識,看來是前途遠大,鵬程萬里。可是那位女子,因生了一場大病,兩眼失明瞭。女子的家庭是種田人,家境貧寒,也就不敢再向劉家提起這門親事。
朋友中,有人勸劉庭式,對他講:"那位女人已經瞎了雙眼,你為了自己的前程和未來的家庭考慮,就另行擇親吧。如果你一定要和那家結親,就娶她的妹妹好了。" 劉庭式卻回答說:"我當年同她訂立婚約時,已經把心許給她了。她現在瞎了眼睛,但是她的心還是好的。我若是違背當初的心願,我的心倒是變壞了。再說:人人都會變得年老,妻子年老色衰時,我們也不能更換年輕美貌的女子吧?人得守誠信,自己不能變心。"
就這樣,他們二人結婚了。婚後,劉庭式盡量照顧好這位雙目失明的妻子,夫妻共處,和睦度日,很是恩愛,先後養育了幾個孩子。蘇東坡知道這些情況後,對劉庭式的行為,也深受感動,說:"劉庭式真是一位情操高尚的人啊!"
對於古人的婚姻觀念,我們還可以在一些典籍中找到論述,如《後漢書》中說:"貧賤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註:下堂:逐出家門)。唐名臣魏徵也曾言道:"愛出者愛反,福往者福來。"甚至於古希臘的哲學家對於婚姻愛情有著精闢的見解,柏拉圖說:"所謂卑鄙的對象就是......凡俗的情人,愛肉體過於愛心靈的人。他所愛的東西不是始終不變的,所以他的愛情也不能始終不變。一旦肉體的顏色衰謝了,他就遠走高飛,毀棄從前的一切信誓。但是,鍾愛於優美心靈的情人卻不然。他的愛情是始終不變的,因為他所愛的東西,也是始終不變的。"
家庭,是國家和社會的基石。這個基石,要擺得正,那麼,這個國家與社會,也就穩定,堅固,繁榮,昌盛。而婚姻,又是家庭的基石。這個基石,如果擺得正,那麼,家庭也就能夠和睦團結,欣欣向榮。而個人的情操和品德,又是夫妻關係的基石,夫妻二人,都應該有誠信、善良、互敬、互愛的品性,這樣才會有幸福美滿的婚姻。說到底,提高人的道德,使大家都變得善良,真誠,正直,寬容,這才是維護美滿婚姻家庭至關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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