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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拓案背後的太子黨

 2009-09-01 05:1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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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澳大利亞力拓集團上海辦事處的4名員工"涉嫌竊取國家機密"在上海被拘留,其中包括持有澳大利亞護照的該辦事處總經理、力拓鐵礦石部門中國業務負責人胡士泰,其他三名都是中國籍員工。7月9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證實,這4人因為涉嫌為境外刺探和竊取中國國家秘密被中國國安機關拘留。

由於中國很少拘捕在華外資企業員工,這件事引起了人們很大的震驚與狐疑。人們很自然的聯想起當時中國正與包括力拓集團在內的全球三大鐵礦石企業就2009年度鐵礦石價格僵持不下的談判,聯想起此前一個月力拓毀約中國鋁業公司195億美元注資力拓的協議,中外人士都難免產生抓人是否是對上述兩件事的報復?

事情發生後,據說澳洲民間頗有群情激奮的形勢,但政府卻表現的相當克制,就是力拓集團也無強烈的表示。畢竟中國政府外交部發言人很是嚴肅地說:"中國有關部門是在掌握確鑿證據的基礎上,對胡士泰等人依法採取行動的。我想強調,這是一個司法個案,應該依法處理。"善良的人們,不管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都希望,法律是法律,交易歸交易。上述兩件事或許與4人被抓沒有關聯,中國國安機關或許握有其它什麼過硬證據吧?

7月14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再次發言:澳大利亞力拓集團員工涉嫌竊取中國國家機密一案不會影響中國與外國企業的合作。15日,中國國家商務部新聞發言人也說:力拓案不會影響中澳之間良好的經貿關係,澳大利亞依然是中國重要的貿易夥伴。中國的外資政策不會受影響。

中國方面遲遲不公布被拘留的力拓4人被指控的具體罪名,17日外交部發言人只是搪塞:"此案正在由中國有關部門依法審理之中,我不掌握有關細節。"為此,澳大利亞政府開始強硬起來,力拓集團也發表聲明堅稱被拘員工清白。

蒐集市場信息不犯法

胡士泰等4人究竟被指控是什麼罪名呢?據中國國內媒體猜測,一是竊取國家秘密、經濟情報;二是進行商業賄賂。這兩條罪名似乎也得到官方含含糊糊的認可。

看來力拓集團上海辦事處的員工很勤奮,他們不但將中國大多數鋼鐵企業的生產情況、對礦石的需求情況、盈利狀況調查清楚,而且對這些企業的財務情況、生產成本、設備運行情況也有所掌握;非但掌握了中國鋼鐵工業協會下屬的72家會員企業中大部分的商務信息,而且不厭其煩地結交那些非中鋼協會員的中小民營鋼鐵企業,瞭解掌握他們的信息;他們甚至掌握一些企業的進出口詳細數據,哪些鋼廠需求量大,哪些貿易商需求量大。

力拓駐華機構並不具有談判礦石價格的許可權和資格,他們只是推銷產品和瞭解、摸清市場。從一般的商業從業人員的標準來看,他們工作做得很認真很仔細。其實,世界三大鐵礦石企業的其它兩家駐華機構何嘗不是這樣?推而廣之,大多數外資企業都是如此,勤勤懇懇工作,不厭其詳的瞭解掌握市場信息。不像中國國有企業馬馬虎虎、大而化之。

商人瞭解掌握市場供求信息,似乎並不犯法,即使從中漁利而使談判、交易對手吃虧,無論在國內還是國際商場上都司空見慣,不見得為人指責。至於那眾多信息,甚至嚴重影響市場交易的信息一般都是公開的。譬如美國原油庫存量就是定期公布的。商人派駐某一市場的機構人員就是要掌握該市場的信息。

中國若是不想讓人掌握國內市場信息,那麼一開始就不應讓外資企業尤其外資派出機構來華。果真如此,中國還與外國做生意嗎?還繼續改革開放嗎?

其實,根據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拘留4名力拓上海辦事處員工也是很蹊蹺的。現行《保密法》沒有嚴格規範和限制國家秘密的主體資格與許可權。中鋼協甚至大型鋼鐵企業等單位,就有權為自己的文件自行定"密"。可是這部《保密法》已經二十年了,與現在的形勢不相適應,與現行的其它法律法規也有衝突。因此這部《保密法》已經開始修訂了。傳統的也是現行《保密法》的保密思路是"以保密為原則,以公開為例外",但根據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信息公開透明應該成為基本原則,保密成為例外。

因此胡士泰們蒐集市場信息,嚴格來說並不觸犯法律。

不過胡士泰們蒐集信息的手法有些是犯法的,也就是他們被指控的商業賄賂行為肯定是有的。不過,我們要想一想,為什麼向中國政府、中國國有企業推銷商品,無論是中資還是外資企業,都會有商業賄賂行為?而中資企業出口商品,無須向外方行賄,即使行賄也只是向中國海關、稅務部門,為求早日拿到退稅款項。商業賄賂在中國商場上已成為公開的潛規則,離開它辦不成事。

中鋼協還把自己當作冶金部

力拓上海辦事處被拘員工有多少罪?真是天曉得!但中鋼協的感受卻另有一番。在鐵礦石談判中,中國國內鐵礦石的庫存天數、毛利率、噸鋼原材料消耗以及生產採購安排等,對方都有所瞭解,令中鋼協多麼惱火和尷尬。

今年全球處於金融危機之中,生產普遍萎縮,鐵礦石銷售照理不被看好,買方市場的格局應該十分明顯。因此在鐵礦石價格談判前,中鋼協志得意滿。

誰知6月中旬,力拓等國際礦業巨頭與日韓鋼企簽署降價33%的年度供貨合同,試圖逼迫中方接受同樣的降價幅度。中鋼協斷然拒絕。中國鋼協認為,從鐵礦石進口量來看,中國是全球第一大進口國,而日本的進口量不到中國的六分之一,只有中國鋼廠有權決定鐵礦石亞洲價格。按照一般市場規律,既然中國是比日本進口量大六倍,既然中國是世界鐵礦石市場的最大買家,完全可以不理會日韓的報價,不管他們的報價有多高,應該是不能影響中國的報價的。作為最大買家,在全球愁雲慘淡的鋼鐵業背景下,依據市場供求規律,中國的報價降價40%-45%,即使不作為一口價,起碼也得作為供求雙方討價還價的基線。

然而,"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問題不在日韓鋼企,甚至不在三大礦石供應商已經掌握中方鋼鐵業狀況,問題是在中國國內的中小鋼廠身上。有30多家中小鋼企和三大鐵礦石企業之一的巴西淡水河谷達成長期協議礦協議,這30多家鋼企和淡水河谷達成的進貨量大約為5000萬噸。當然這個協議價格不會是中鋼協提出的。這5000萬噸不是一個可小覷的數字,去年全年,淡水河谷出口到中國的鐵礦石也不過是8500萬噸左右。這樣的大訂單讓三大鐵礦石商有充分的信心對今年的鐵礦石談判"不著急"。

那些中小鋼廠理所當然的受到中國鋼協的指責,指責他們不"抱團一起上",讓所有中國鋼廠都能得到最低價格。從表面看,鋼協是有理的。為了中國鋼鐵企業的整體利益,只有抱團才能使中國鋼鐵業在世界鐵礦石市場形成"中國價格",從而對每個中國鋼鐵企業都有利。

然而,中小鋼廠卻不這麼認為。他們與國內那些大企業一不共享利益,二無共同"敵人"。長期來中鋼協只代表國內少數鋼企巨頭,在進口鐵礦石實行許可證制度、事實上歸少數國字號鋼企壟斷。在鐵礦石和鋼鐵業景氣之時,民營鋼企只能吃到經"壟斷加價"後的"二手糧"。

現在中小鋼企遵守的是市場法則--誰家的貨好、價格低,就用誰的。國外的鐵礦石供應商,只是交易對手,而不是需要團結一致對付的"民族敵人"。在市場經濟社會中,市場的主體是企業,而不是一個國家。

中鋼協落到尷尬的地步實在是自作自受。既然市場的主體是企業,今天中國已經不需要中國鋼協的前身--冶金部去統一對外,然而統一談判又可能取得一個好價錢,這就需要中國鋼協去協調國內大中小鋼廠的利益,在各方都有好處的前提下得出一個談判價。同時,中國鋼協要引導規範國內鐵礦石貿易商,保護那些要買現貨鐵礦石的中小鋼廠的合法利益,而不是動輒以行政命令堵塞一些不在自己控制範圍的貿易流通渠道。然而中鋼協仍然把自己當作中國冶金部,把所有中國鋼企當作自己屬下,可對這些屬下不是一視同仁,偏心大型國有鋼企。

市場辦法不行就出動專政工具

今天大型國有鋼企都掌握在"太子黨"手裡,一旦他們在正常的市場中玩不轉了,就出動同樣掌握在"太子黨"手裡的中國國安力量,被拘4人隱約中就是談判中的人質,可以求得相對好一點的價格,或者求得一個體面的下臺台階。不過,這樣"霸王硬上弓"的後果很嚴重,在國際上徹底暴露了中國"偽市場"的真面目,市場上文質彬彬的中國國有商人手背後是拿著一把刀的。

這就是力拓上海4人被拘的真正原因。當然,中共對拘捕對象作了謹慎的選擇,3人是中國人,還有一個是大陸出去的持澳大利亞國籍的華人,同時還抓了中國鋼企中的一些高管--可以肯定這些人不在"太子黨"圈內。

有人說,中共這次拘留力拓上海員工之事與中國鐵礦石談判無關。筆者以為那是他們放出的煙幕彈。難道中共想肅清中國市場中的商業賄賂嗎?那麼,僅僅抓力拓上海4個人是無濟於事的。還有人說,抓那4人是經過胡錦濤批示的。筆者以為未必。不過胡錦濤執政能力之差幾年來看得很清楚了,再出昏招也是見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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