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報》的社論稱:"要判斷中共打擊貪污腐敗的決心,不能只看官方公布的文件和當中亮麗的措辭,更重要的是,要看中共有沒有認真改進現行制度。中共十七屆四中全會上週五閉幕,會前不少人期待中共將提出官員財產申報等‘陽光政策';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上週六也召開全體會議,結果兩個會議之後,僅提出要加強管理配偶及子女均移居境外的官員,其它具體政策一律欠奉,令人失望,也有負國人期望。"
香港《東方日報》"神州觀察"的評論稱:"上週六召開的中紀委十七屆四次全會決定,要求中共官員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列入申報內容,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管理。表面上,這是中共反腐的一大步,但實際是內有乾坤。""申報並不等於公開,也就是說官員申報的住房、投資等事宜,依然只是由有關部門負責受理並實行保密,並不向社會大眾公開。如果有申報而無公開,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最終會因缺乏公眾監督而名存實亡。"
香港《蘋果日報》署名李平的評論稱:"由於中共堅持一黨專政的體制,拒絕落實新聞和言論自由,反貪已淪為中共權鬥的工具,四中全會的新文件,恐怕只是吹大反貪的泡沫而已。""就算有了財產申報、公示規定,但沒有獨立的核查及責任追究體系,對官員又能有多大震懾作用?惟有建立政黨制衡、法律約束的機制,摒棄一黨專政、黨大於法的陋規,才能奠定反貪的基礎;惟有落實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發揮輿論監督、網路監督的功效,才能確保反貪不流於空談。"
香港《經濟日報》的社論稱:"內地官員貪腐已成為共產黨頭號難題,在肅貪反腐上,剛結束的中共四中全會行出重要一步,要求領導幹部需申報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為外界關注的官員財產申報制踏出一步,此步是大是小,關鍵在執行力度。""現任總書記胡錦濤在位已七年,具堅實權力基礎挑戰黨內腐敗勢力,他現在定出的措施,並有三年可雷厲風行地落實。若胡錦濤錯失此機會,明年五中全會將討論國家五年經濟規劃,到後年中全會召開已距他卸任只余一年,沒時間落實諸種政策。到三年後下一代領導人上場,因未建立權威,只怕三、五年內都無力鏟除黨內腐敗。因此,對胡錦濤、對共產黨而言,現在必須全力反腐,錯過了時機,貪腐問題再坐大,就真的有亡黨亡國危機。"
香港《太陽報》"華夏透視"的評論稱:"內地官場貪污受賄成風,儘管當局加大打擊力度,懲處了一批貪官,但腐敗之風絲毫沒有減弱。人們意識到,必須從制度上反腐倡廉,所以近年民間要求推行‘陽光法案'的呼聲日隆。可惜,剛剛閉幕的中共十七屆四中全會在這方面又交了白卷,既令人意外,更令人失望。近年當局宣揚制度反腐,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但是在推動陽光法案問題上卻葉公好龍,一拖再拖。" "陽光法案遲遲無法出臺,其實也不令人意外。時至今日,官場腐敗已不是個別現象,而是普遍性問題,""在這種情況下,一旦要求官員如實申報財產,必然令大批貪官原形畢露,當局若依法查處,很可能打擊面極寬,甚至會令部分黨政機關陷於癱瘓,令中共執政合法性受到質疑。但不管怎麼樣,這個問題是無法逃避的,推行陽光法案勢在必行,拖得愈久,積累的問題愈嚴重,民怨也愈大,到了官逼民反的那一天,便後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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