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中共建政60週年前後,大陸官方封網三個星期,民眾,包括學生、白領、律師都受不了,人人怨聲載道。有網民對表示,目前可以令當局防不勝防的是手機藍牙。一群自由亞洲電臺的聽眾,已經在人流較多的地鐵、巴士、火車站,用藍牙互通友好,義務向公眾傳播自由的資訊。一些海外媒體如自由亞洲電臺的節目,接收率可達兩成。
報導說,廣東的網民星仔講:"想向其他聽眾講一下,其他聽眾不會孤單的,我們每天將下載的聲音資料,我們是會發給其他人聽,甚至在車站用藍牙發給人聽。"星仔說,其實,這個藍牙自由行動,已經有一段時間,他說:"很久之前就做了,我就一直都想告訴你們,也建議其他的觀眾都這樣。在車站,人流多,有些人就很好奇,就會接受一下,聽一聽正確的資料,起碼我自認為是正確的。"
目前,手機的藍牙技術已經成熟,傳送範圍在非流動的固定的空間,最大可以達到十幾米,但保安方面一直有憂慮。星仔說,就以他的經驗,10個朋友中,有2個是樂意接收的,不顯示手機號碼,發送人也可以不用暴露身份。他說:"我跟你講一下這個比例,10個裡面有2、3個會接你的訊息,我在車上發,大家說,誰發過來的,這麼有趣的,講英文的,原本亞洲電臺是有廣東話節目,然後在車上收聽。"
星仔還說,近期大陸封網有過奧運而無不及,他也沒有擔心被公安逮到,他說:"不停地發,好的手機,差不多可以有50米的範圍。"
據報導,廣州維權律師劉士輝也身同感受,近三個星期來,都上不了海外的網站。他對記者表示,60週年"國慶",開放程度不及2008年奧運。他說,以中國法律的條文,公眾場所用手機藍牙傳播新聞資訊,只要不涉及版權,不構成違法行為:"我覺得,任何一個公民都有知情權,這知情權分政治、經濟、社會上的知情權,新聞這是屬於政治、社會訊息。"
他說,傳播公眾訊息,做法等同是一種公益:"這從法律的原則,我認為它是合法的,因為本身它沒有營利,第二是為了使真相擴大、傳播受眾範圍。第三方面,因為人類是一個進步的方向,所以群體的知情權也是直接相關。"
不過,另一維權律師李仁兵就提醒,傳送音樂就可能涉及商業版權。儘管以目前的技術,當局管不了藍牙,但當局會管內容,但隨時都有非法傳播的危險。李仁兵說:"這種自己做的東西,視頻也好,你隨時都可以做,現在技術已經很成熟了,關鍵是這些內容,所謂行政法規的做法,肯定是不允許複製發行的,說非法發行、製作這些東西。"
律師劉士輝說:大陸在1997年的刑法裡面,已經明確規定,無罪推定的原則,就是沒有宣布,未經法院宣布有罪,就不能說是有罪。所以他說,用手機藍牙傳送不犯法。他說:"你要知道,在中國大陸有很多不確定性,所以我這樣說,不是給這些朋友打保票,說一定不會受到追究,這我不敢說,因為本身,同樣是合法的行為,他有可能會陷害你,迫害你,不說遠的,就說我自己。"
手機業內人士則提醒,手機保安,也應該成為傳播的考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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