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觀察之秋風專欄
多年來,深圳"公共預算觀察志願者"組織成員李德濤先後向財政部、衛生部、教育部、國家統計局、中國人民銀行等十多個部委,及上海、北京、廣州等十幾個城市,發出上百封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其公開財政預算。最近,他終於實現"零的突破":廣州財政局答覆,將把全市各部門的預算在網上全部公開。而同日,某地財政局答覆說,本級部門預算屬於"國家秘密",不能公開。
以"國家秘密"這樣的答覆十分荒唐。一傢俬人企業當然可以不要預算,老闆想花什麼錢就可以自己臨時決定。但一家股份公司管理層要花錢,就必須事先制訂出預算,由董事會批准,重大項目還需要股東大會批准,上市公司還要向公眾公開信息。
政府比起股份公司來,公開財政信息的必要性和相近程度,更有過之。政府所花的每一分錢,都來自納稅人稅款。而納稅人繳稅的一個隱含前提是:政府將把這些錢最有效率地使用於國民最期望的地方。為此,政府徵收多少稅,需由國民來決定。但同時,政府如何花錢,同樣需由國民通過預算案來決定。在現實中,國民通常是由他們的代表來代理這一權利,在中國就是各個層級的人大及其常委會。
更進一步,即便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決定了預算案,也必須立即向國民公布。因為,人大及其常委會是人民的代理人,真正的權利主體是國民。儘管由於技術條件的限制,國民不能直接進行決策,但對於相關預算是什麼,他們有知曉的權利。國民可以根據預算的合理性,評估人大及其常委會是否盡到了自己的責任,從而決定在以後的選舉中還投不投這些人士的票;國民也可以根據預算來評估,政府是否真的把錢最有效率地使用在自己期望的方向。
換一個角度,從政府角度看,預算案的公開乃是政府的道德與政治義務,不管法律對此如何規定。只要是負責任的政府就必然會公布自己的整個預算,這就好像一個賬房先生要把全部賬目向老闆公開一樣,天經地義,甚至不需要法律作出明文規定。
當然,政府的運作必有必要的秘密。但是,政府處理的整個事務中,秘密、機密的事情終究是例外、少數。畢竟,政府絕大多數部門的工作是面向公眾的,國民有權利知道,政府各個部門具體要幹些什麼,有哪些重要事項安排、支出安排。政府不能秘密地籌劃一些涉及國民卻對國民不能公開的計畫。據此,政府的絕大部分錢也應當是花在公開的事情上,它們構成預算的主體。因而,至少預算的絕大多數內容不可能是秘密,也不應當是秘密。
事實上,判斷一個現代政府的標準,一個很重要的指標就是看所謂的秘密佔整個事務的比例。這個比例越高,政府治理的法治化、民主化的程度就越低。前現代的政府會以秘密為名,由若干行政官員在密室中決定怎樣花費納稅人的錢,並且無限度地擴大秘密的範圍,以至於把整個預算都視為秘密。相反,現代政府則把秘密事項控制在最小限度,而將絕大多數預算的細節全部公布於眾。除了極少數例外,現代政府對國民是沒有秘密可言的,"共和國"(republic)的英文單詞就有詞根public,"共和"的意思是"共治",共治的前提是一切公共事務公開,這自然包括財政預算的公開。
更進一步說,即便確屬必須暫時秘密的例外事項,也不能由行政部門自行決定,至少要由人大常委會某些組成人員、在經過宣誓保密之後進行審議。預算中的每一分錢支出,都需要人民代表的審議和批准,沒有一項例外,這是現代政府運轉的基本原則,當然也是財政預算制度的基石。
可以說,李德濤通過自己的公民行為,對中國各個部門、各地政府的現代性進行了一次有趣的測試,而結果令人失望。財政是政治的核心,對李德濤的回覆表明,廣州市政府已經具備了現代財政意識,具備了現代政府意識。它至少知道,預算案不是給自己看的,而是給市民看的,是政府向人民提出並經過人民--- 通過其代表,批准的一份花錢申請。人大代表代表人民批准過的一份檔,人民自己怎麼能夠無權觀看、查閱、評鑒、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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