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的後果這麼麻煩,又花錢又花時間,為什麼還老有人闖紅燈呢。主要和執法力度和人的素質有關。
先說交通執法力度。想起洛杉磯的CAR POOL通道,洛杉磯在當年辦奧運的時候,為解決交通堵塞,發明瞭一個辦法,就是開闢一條專用的車道,叫做 "CAR POOL",只允許載有兩人以上的車行駛。去年奧運會期間在北京,看到有一條奧運專用通道,才知道是專門從洛杉磯取經學來的,當時還很詫異,居然還真的沒人敢上去,連出租車司機也不上去,北京朋友告訴我說,違規行駛的罰金是6000元,如果是出租車司機,罰款之外還會被公司開除。
可見重罰還是有效果的,但是除了重罰,執法的力度也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如果制度定出來,沒有得到執行,那就等於沒有制度。奧運車道的執法力度當然很大,是不用說了。洛杉磯CAR POOL的執法力度也不小,違規行駛的話,罰金是385美元。關鍵的是高速公路巡警十分敬業,有一次坐別人的車在 CAR POOL 上跑,眼見一輛車違規從雙黃線外駛入,眼見一輛沒有警燈的巡警車就迅速跟上來了,這種警車,不注意是看不出來的。
相比較在CAR POOL上的罰款,闖紅燈的罰款更多,但是闖紅燈的人較在CAR POOL上違規的人要多的多。從執法成本和力度來說,要抓闖紅燈是無法像在高速公路上那樣抓現行的,只能靠十字路口的照像機拍攝照片,而沒有警察現場執行往往令人會有僥倖心理。
前不久報載洛杉磯好些縣市在許多十字路口加裝新式的照相機,因此被抓住的闖紅燈的人數大增,被罰款的人抱怨連連。據說由於闖紅燈電子照相機的廠商向警方免費提供設備,共同分享罰款,導致許多縣市紛紛採用免費設備,有的路口四面都裝上照相機,違規的人插翅也難逃。看到這則消息開始還半信半疑,不過就有署名的阿罕布拉市議員說,由於該市政府只能拿到7%,民眾反對聲浪也很大,所以該市不考慮加裝闖紅燈照相機。既然署名議員發話,那就應該可以相信。我的疑惑是,如果政府能拿得比例高一些,那就一定會考慮了?進一步胡思亂想,如果政府可以拿到30%以上,會不會所有的路口都裝上照相機?
又突發奇想,有沒有民間組織,起來號召大家都不闖紅燈,警方沒有罰款問題不大,反正有納稅人養著,闖紅燈照相機廠商免費提供設備了,如果沒有罰款提成,弄不好就會破產了。當然,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人性的緣故,這樣的事情永遠不會發生。
再說人的素質。總的來說,美國人的素質還是比較好的,不過各地也不一樣,有紐約來的朋友說,洛杉磯的人開車真規矩真禮貌,有華盛頓州的朋友就說,加州的人開車太快,不肯禮讓。這也許和地域文化,或者日常生活的壓力有關吧。
就歐美我走過的地方來說,美國人在交通規則方面的素質屬於中上,最好的是德國人和瑞士人,據說老派的德國人,交通規定速度是多少,就肯定准準地開到這個速度。許多德國人在綠燈過馬路的時候低著頭或者眼光是直的,根本不看左右的車輛,因為不用擔心。比較差的是法國人、義大利人,法國人不喜歡守規矩和中國人可以有一拼,無論在巴黎還是在普羅旺斯,巴黎的是我不止一次親眼所見,普羅旺斯的可以在彼得梅爾的《普羅旺斯的一年》讀到。
人的素質和教育水平有關,也和各地的文化傳統有關。素質當然很重要,但是在現代社會,僅僅有素質是不足以維護秩序的,還需要法律的制定和執法的力度。人性有善惡之分,其實都是法律存在的根據。如果人性中沒有惡的一面(無論大惡小惡微惡),人人都像天使,法律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道德素質只能在法律管不到的地方起作用。因此說到底,法律的制定,執法的力度和人的素質,在維護正常秩序中,都是缺一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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