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年11月2日看到"天涯問答"、"新浪雜談"、"中國人肉搜索"關於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五環峰國際廣場的報導,題為:"重慶黑社會伏法,武漢黑社會露頭" 和"重慶黑社會伏法 武漢五環峰國際廣場買凶傷我代表血債血還為什麼得不到答覆"報導後,3日10:54致電劉修召詢問近況,他表示:"還在醫院治療,不知什麼時候出院。"還說:"我現在傷很重,頭上多處刀傷,流了很多血,身體很虛弱;上身傷多但不很重;腿也是重災區,現在已不能走路了,不知甚麼時候能好。"
請看"天涯問答"和"新浪雜談"的報導:
"發生在10月27號,武漢市武昌區五環峰國際廣場的持械砍人案,該廣場負責人在與廣場4-5樓商戶就招商後租金問題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於二十點十七分左右在武漢市武昌區後長街離五環峰國際廣場處不遠的處買凶持械傷人,廣場商戶業主委員會成員代表人之一的劉修召被四-五個不素未蒙面手拿砍刀和鋼棍打倒在地導致昏迷,頭部被砍二刀血流不止,身上傷痕纍纍;與其一道回家的弟弟劉元召及時跑開並拔打110報警,傷者經過五環峰國際廣場四樓和五樓的商戶業主及時發現及時送往醫院搶救.
重慶黑社會案得到處理過後,眾人拍頭稱快,但風頭未過,秋風又起,武漢五環峰國際廣場門口又現公然買凶傷人,以前在電影上寫黑社會的鏡頭顯現在了公眾眼前,現在案件正在處理中,我們就此事件看到,廣場負責人在不履行招商協定的情況下,買凶傷害商戶代表用此來震攝廣大商戶的行為太過囂張,這種黑社會氣焰能在繼重慶黑社會案後得到伏法嗎?正與邪的較量,我們關注處理結果。"
請看血淋淋的照片和業主的抗爭照片:
請看"中國人肉搜索"的報導:
"10月26晚上8時14分左右,在武漢市武昌區五環峰國際廣場發生一起持械砍人案,被砍傷的是廣場商戶業主委員會成員代表人之一劉修召,由於傷勢嚴重,頭部被砍二刀血流不止,身上傷痕纍纍,目前人還在黃鶴樓區醫院。對於為何被砍傷,劉修召認為,這是一起"協商不成,買凶殺人"的惡性事件。
據劉修召的弟弟劉元召表示:"當晚廣場四、五樓約91名商戶與廣場負責人協商,協商未果,就在20點14分左右,大家準備各自回去自己的居所,我與哥哥兩人在五環峰國際廣場後長街的位置,剛走沒多遠,就被四、五個不明身份的人,手持棍、棒、刀,將我哥砍傷,一直打到他昏迷,我趕快報警,幸好有四、五個商戶看到,馬上把我哥送醫院搶救,過程中我哥休克3到4分鐘。"
劉元召說廣場負責人曾經表示:商戶代表發生什麼人身安全問題,他們會負責,結果還是發生這樣的事情,而且廣場負責人之一曾從軍本身就是黃鶴派出所負責治安的刑警。
針對這起惡性傷人事件,劉修召表示這是政府監管不力的結果。他說:"政府監管不利,使黑社會勢力時時萌芽,我認為這麼一個簡單的事情,變得這麼複雜,這都是政府該負的責任,我的醫藥費一萬多塊,還沒人給。"
劉修召認為此一事件是廣場負責人叫人行凶,他表示在所調閱的攝像中,可以明確看出事情的經過:他說:"行凶的歹徒打人時什麼話也沒說,也沒搶奪我的錢或東西,也不認識我,我一直都是在重慶待的,剛來湖北,談判當天在商場裡進行一段時間後,由於沒有達到共識,我即將離去,廣場方要求我在街頭繼續談判,投資方負責這邊的主管出來後就用手機打了四個電話,我出門下去。""是保安帶他們過來指認我的,打我的那幾個人,曾經在商場裡面跟某某領導有過碰面,有過對話,攝像頭裡有出現,但沒有錄音,關鍵是保安來指認我的時候,有一段時間,保安陪著他們走了十多米路,一起看著我這邊,還有那個保安在指認我的時候,有做出用手指示方向的動作。"
事件起因
武漢市武昌區五環峰國際廣場當初為了招商,跟商戶說將有大型餐飲,可
以拉攏人氣,但在開業後,卻不如預期,當初有的商戶簽了協議說要達到80%的開業率,才算租金,一些未在合同上的列出的費用,卻又要收取,因此產生了一些糾紛,商戶派代表與廣場負責人協商,主要訴求有三項:減免一點租金、讓廣場加大廣告力度、加強交通工作。
廣場方面響應要維護合同的嚴肅性,要大家有點忍耐心,並表示已經在推展工作了。
對於廣場方的響應,劉修召認為他們是以種種藉口卸責,他說:"我們如果有什麼具體證據,要他們提出說明時,他們就以香港公司做理由,說什麼沒上班、或沒開會,往後拖延。後來派出所居中磋商處理,派出所說,關於這一塊工作,他們正在進展,我們要求他立在文字上面,什麼時候進展,怎麼樣進展,要求文字上告訴我們,比如說有大型餐飲的合同簽下來了,給我們看一下,或者交通工作,招商到哪個程度了,也只是這些要求。但是他們不立文字。而且磋商過程,派出所站在廣場的角度,庇護他們,閉口不談廣告詐騙,也不談合同違約。所以引起這些商戶歇業、罷工、拉橫幅抗議,我們幾個帶頭的人就派人打,20日以前也曾被威脅:誰帶頭的打誰。"
在記者致電廣場負責人之一曾從軍時,他表示:"不方便接受採訪。"隨即挂斷電話。
負責偵辦此一歹徒持械砍人事件的武漢黃鶴樓刑警劉祥慶接到記者電話後表示:"我現在沒時間跟你談話,明天再說。"接著又以我不知道你的身份怎麼接受你採訪為由,拒絕回答問題,並挂斷電話。"
我認為:作為業主委員會成員,維護自己和廣大業主的合法權利,代表業主們與公司談判以期達成共識,是正常的且合法的行為,是業主委員會成員的職責所在,該行為是社會民主生活的表現,有利於防止事態的惡化,減少社會矛盾。
業主們的權益與公司的利益會有一定範圍的衝突,滿世界打聽打聽,沒聽說公司與業主利益百分之百一致的,這種矛盾本來只能用智慧加以化解。但是,誰也想不到公司竟會以買凶殺人的方式來解決。
民眾的民主的願望,行使民主的權利,換來的是法西斯式的血腥暴力,這不能不使人深思:進入二十一世紀,一切問題都要用暴力解決,這是怎樣的社會?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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