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日,今天也是西方的感恩節。一大早市民陳先生帶著自製的獎狀趕到審黃琦先生的成都市武候區法院。
到法院門口已九點。陳先生走到門衛處,掏出身份證準備登記。
門衛問:"幹什麼?上樓才登記。"
我說:"哦,我不上樓,只是來送一份獎狀。"
沒登記來到安檢處。經嚴格檢查,公益廣告牌被暫扣寄存,陳先生來到法官聯繫處,撥通"黃琦案"主審法官稅長冰的電話。
陳:"你好!你是稅長冰法官嗎?"
稅:"對,有什麼事嗎?"
陳:"稅法官,我是陳xx,我覺得你們在‘黃琦案'中表現精彩,我是來給你們頒獎的。"
稅:"什麼?頒獎?我知道你跟黃琦關係好,怎可能獎我們?"
陳:"真的,你們在這案中忠於上峰,格盡職守,功勛卓著。我獎狀就帶來了。我就在你法院大廳,你下來領。"
稅:"我不會來領。你跟政府做對,你再不快走,我打110叫警察來抓你。"
陳:"稅法官,我怎可能給政府作對?我政治觀點很明確,那就是-堅決擁護共產黨的正確領導,殷切期待共產主義早日實現!美女按需分配何樂而不為?""你叫警察,你千萬別嚇唬我,不過,若我被抓,我也得感謝你!"
稅法官聽完,愉快地迅速挂了電話。
陳先生來到信訪接待室說明自己的來意,並出示了獎狀。信訪處接待法官表明他們不受理這樣的事,明示陳先生可以將獎狀交給案件資料收發室。按信訪處法官的溫馨提示,陳先生順利地將獎狀交給了案件資料收發室的法官。法官小心地收好獎狀,並表示一定轉交到稅法官。
陳先生頒完獎,背上《請中共官員公布自己的財產自覺接受人民的監督》的公益廣告牌又消失在匆匆忙忙的人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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