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臺漁業署:大陸漁工重大過失對岸連帶賠償

 2009-12-15 16:5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臺漁業署今天表示,兩岸簽署漁業勞務合作協議後,臺灣仲介業者不用再向大陸申請核准並繳交保證金,大陸漁工所犯重大過失若造成臺灣漁船主損失,大陸經營公司需負連帶賠償責任。

農委會漁業署透過陸委會發布新聞稿指出,未來大陸漁工的招聘,將由兩岸主管機關所核准的大陸經營公司與臺灣仲介機構引進,而對目前已受雇在臺灣漁船工作的大陸漁工,也可繼續工作到契約期滿後,再依協議的制度處理。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將在第4次「江陳會」中,代表雙方政府簽署漁業勞務合作丶避免雙重課稅等4項新協議。

漁業署在說明中強調,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並未改變目前僱用大陸船員的制度,也不會變相開放大陸勞工,至於即將簽署的協議,在確認將來大陸方面需負責篩選漁工身份丶素質與保證責任,藉以保障臺灣漁船主的權益。

為何要聘用大陸漁工? 漁業署的解釋是,隨著臺灣經濟快速發展,國人對上漁船工作意願低落,因此,從1991年起,政府對長期在國外作業不返國的遠洋漁船,同意在國外基地僱用大陸漁工,接著在1993年又允許近海漁船在領海境外聘用大陸漁工協助作業。

2003年確立「境外僱用丶境外作業丶過境暫置」的原則後,開始允許大陸漁工可隨臺灣漁船進港,但集中暫置於採封閉隔離管置的岸置所或暫置碼頭區。

漁業署說,兩岸漁業勞務合作從一開始,就缺乏雙方主管機關協定後所建立起的制度,臺灣方面因無法查核大陸漁工的身份與素行,迄今已發生25起大陸漁工挾持臺灣漁船偷渡丶9起海上喋血案件,並有402名大陸漁工脫逃,其中緝獲252人,其餘仍在逃。


来源:中央社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