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眼橋湧邊的紅磚房,一房一廳一閣樓,總面積30多平方米,住著一家四口。
疑問
房子是否屬違章建築?
屋主是釘子戶漫天要價嗎?
是否屬法院強制執行?
無人在家誰有權拆房子?
屋裡所有東西都去哪了?
天寒地凍這家人晚上怎過?
屋主:
大約3個月前,曾有拆遷辦的人說要拆房子,每平方米500元補償,他不同意。對方說等到拆遷動工時再通知他,卻突然拆屋。
鄰居:
上午10時左右,很多工人開著一臺推土機,將房子清空剷平。
拆方:
自稱是受荔灣區農業和水利局委託施工。該局局長甘振光表示,需要進一步調查核實再作處理。
本報訊(記者石善偉實習生廖宇飛)"早晨出門時,房屋還好好的,中午買菜回來,屋子就被推平了!"昨日,荔灣區石圍塘街五眼橋的村民黃建英中午回家,發現自家房屋被拆掉,傢俱電器不知被搬到哪裡。"天寒地凍,我們晚上怎麼過夜呢?"
黃建英的家在佳前街9號,房子就在五眼橋湧邊,是一間紅磚房,一房一廳一閣樓,總面積才30多平方米,兩公婆和兩個兒子住在這裡。昨天下午,記者在現場看到,房子已經不復存在,只剩下殘磚斷瓦,上面散落衣衫,甚至木樑也被運走。
黃建英說,她在附近做家政,早上7時多去附近家政中心上班,中午12時左右,她買菜回家準備做飯,可等回到家時,發現房屋已經被推倒,屋裡所有東西都不知去向,僅剩下幾張棉被堆在一旁。
對面的鄰居說,上午10時左右,很多工人開著一臺推土機,將房子清空剷平。
" 為什麼不提前通知一聲,不出面談補償,說拆就拆?"黃建英的丈夫姚桂釗很氣憤,他說,大約3個月前,曾有拆遷辦的人找過他,說他的房子將要被拆,按照每平方米500元補償,他不同意,希望能得到住房補償。對方說等到拆遷動工時再通知他,可幾個月過去了,他仍沒等到通知,直到房子被突然剷平。他氣憤質問," 我們今晚住哪,都不知該找誰。"
五眼橋湧邊正在進行河湧整治,周邊的不少老房子在不久前陸續被拆。湧邊有一個五眼橋、葵蓬、河湧拆遷現場辦公室,無人辦公,被村民指稱的拆遷辦人員,看到記者後匆匆離開,拒絕解釋。
記者隨後聯繫上一個拆遷施工方的負責人,對方稱是受荔灣區農業和水利局委託施工。對此,荔灣區農業和水利局局長甘振光表示,在河湧整治的拆遷執行過程中,該局是委託幾傢俱有資質的拆遷公司來進行,具體的情況,還需要進一步調查核實後再做處理。
律師:
拆遷單位侵權
" 如果情況真如當事人所說,那麼拆遷方已經構成了民事侵權行為。"廣東聖和勝律師事務所律師丁劍清分析,房屋拆遷的執行過程,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適用不同的拆遷條例,但不論房屋所屬情況如何,拆遷過程都要充分協商,達成拆遷協議。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拆遷單位申請強制拆遷,也要遵循法定裁決程序。
丁劍清律師建議,當事人黃建英一家為維護自身權益,可以考慮直接向法院起訴,或者向拆遷主管部門,即國土房管局投訴,申請民事賠償。同時,如果情況屬實,拆遷單位的非法拆遷行為也可能面臨行政處理,或被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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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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