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大陸南方都市報12月28號的報導,自2008年以來,至少有44名生活在清遠市經濟開發區龍塘鎮銀源工業區"廣進員工公寓"的兒童被查出血鉛超標,當地環保部門認定鉛污染源為距居民生活區約30米的一家蓄電池廠即廣東奧克萊電源有限公司。據報導,這批血鉛超標的孩子年齡最大的16歲,絕大多數是 4個月到3歲的幼兒。損傷最嚴重的孩子血鉛含量高達550微克/升,而正常參考值是0-100微克/升。旅居美國馬里蘭州的醫學專家金福生表示,兒童由於好動和個子矮小的特點,對鉛毒性特別敏感,吸收率也遠遠超過成人。金醫生說,血鉛超標最主要是對孩子的神經系統造成損傷:
"神經症狀更慎重族,原來很活潑,天真可愛的他現在感覺到不大可愛了。第二個,讀書成績下來了。"
北京民間環保組織綠色北京負責人宋欣洲告訴本臺記者,中國近年來經濟的飛速發展也給環境保護帶來很多負面影響。這次廣東清遠工業區又出現"血鉛"患兒,其根本原因還是有關當局缺少有效的工業發展監督管理體系。
"我想在一定時期內,除了血鉛狀況還會有類似的一些環境污染造成的一些案例,我想這個是不可避免的。"
據報導,中國大陸將於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權責任法",並明確規定因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污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宋欣洲表示,中國的確出臺了很多相關法律來保護環境,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但是,宋欣洲說,很多律法落實到地方上,就變得很難執行。
"就從長遠來說,環境執法力量的薄弱這是其一,另外一個有些地方它保護一些污染企業,因為它只要有稅收來,那麼我就讓你在我這兒開,比如說有些企業需要環境評價,但是往往事實是很多企業並沒有經過環評,它就開始生產。"
北京維權律師劉曉原也表示,所謂"侵權責任法"只是將民法中有關侵權的法律條文進一步明確化、體系化。劉律師說,在他看來,對環境污染責任人的"事後法辦"還不如在傷害事件發生之前"防患於未然"。
"關鍵就是監督的問題,第一個項目都投資下來了,首先在第一步就要考慮到怎麼預防污染?而污染出來了你才考慮到亡羊補牢,但是有時亡羊補牢還是遲了對吧,畢竟民心受到損害。"
宋欣洲最後告訴記者,改善環境污染的關鍵是要提高民眾的環保意識。宋欣洲說,近年來中國政府對環保問題的確越來越重視,從中央到地方的眾多媒體也對環保進行了密集的宣傳--中央臺10多個頻道幾乎都播出了與環境相關的節目。但是,由於各種利益群體的介入和環保問題本身的複雜性,導致一些似是而非的信息未經甄別就傳給社會,對公眾形成誤導和困惑。
"有些環保新聞裡有發出來,大家都聽不懂。公眾的環保意識提高了,是一種虛假的表象,只是說大家慢慢地知道了‘環保'這個詞,但是它到底是什麼?該去怎麼做?它涉及到了一些什麼樣的問題?說實話很多人說不出來。"
據報導,自今年以來,中國大陸兒童鉛中毒事件頻頻發生。上個月,中國政府表示要對陝西省遭受鉛污染嚴重地區的1千4百個家庭進行大遷移。而雲南、福建等省市在最近幾個月都發現有鉛污染現象,受污染地區的血鉛超標兒童超過3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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