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記載最早的刺客是曹沫。嚴格上講,曹沫並不能算作一個純粹的刺客。他是魯國的大將,因「與齊戰,三敗北」,最後不得不割地求和。在齊魯會盟和談之時,曹沫持匕首劫持齊桓公,要求歸還割地,齊桓公不得不答應。這簡直上演了一出黑道風雲的野蠻火拼,完全不講規則。戰場上失敗丟了臉,沒了面子,卻要在和談中逞強以找回臉面,即使達到了目的,也讓人不是那麼心服口服。曹沫算準了齊桓公作為一國之君,是絕不會出爾反爾,也絕不會有失體統的和他一般見識的,如此行事,有些無賴的味道。
古代刺客中最為著名的莫過於荊軻了。荊軻刺秦王,佳話流傳千古,歷來為人們所津津樂道。但路衛兵認為,荊軻多少有被擠兌的沒辦法的意思,很有些趕鴨子上架的味道。先是田光怕荊軻不出山,在他面前自刎,「為人智深而勇沉」的田光不惜出此下策,當然不是老糊塗了,路衛兵認為他知道不這樣不足以激勵荊軻出山,換句話說,他心裏明白荊軻是不願意去做這件事的。交往至深的老朋友為他而死,荊軻自是被擠兌的沒辦法。而後太子丹又每天屈尊拜訪「日造門下」,好吃好喝的伺候著,「車騎美女恣荊軻所欲」,可以說極盡其所能事,目的很明確,就是給我當刺客去。荊軻遲遲不出發,太子丹還急了,先是旁敲側擊,說秦兵馬上就打來了,我「雖欲常侍足下,豈可得哉。」我想要長久地侍奉您,怎麼能辦得到呢。提醒荊軻我在伺候您呢。吃人家嘴短不是?後來乾脆捅破窗戶紙,說實在不行我先派秦舞陽去得了。話都說到這份上了,於是荊軻在「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的悲歌中慷慨就義。荊軻之名流傳千古,更多的是因為他的刺殺對象,是後來統一中國霸業的千古一帝秦始皇。是政治讓他成名,並非那蹩腳的「圖窮匕見」。
專諸和聶政也都是為了所謂「知遇」之恩,最後都做了政治的犧牲品,性質和荊軻差不多。專諸被伍子胥看中,進獻給吳國公子光,公子光於是「善客待之」,想讓他刺殺吳王僚以奪回王位。機會來了,便不惜以頭叩地,說「光之身,子之身也」,我公子光的身體,也就是您的身體,您身後的事就別管了,都由我負責了。說的何其輕巧,感情不是他去行刺。既讓人家去送死,當然以禮相待,死者為大嘛。
聶政因「殺人避仇」而被嚴仲子認為是「勇敢士」。嚴仲子與宰相俠累有矛盾,就想找個人收拾他,便看中了聶政。在聶政母親過壽時「奉黃金百益」,如此厚禮,「以屠為事」的聶政哪裡見過。嚴仲子還算為人敞亮,直說自己有仇人,想讓聶政替他報仇,當然少不了吹噓一番聶政如何勇猛,聶政便覺得遇到了知己,待母親過世,便隻身行刺俠累。要說這聶政也確實夠狠的,為了不讓人認出來而連累嚴仲子和家人,在刺殺俠累後,「皮面決眼,自屠出腸」,用刀刺壞自己的面容,挖出眼睛,剖開肚皮,流出腸子。對自己下如此黑手的實屬世間少有,小日本的武士道比這差遠了。以至於「懸賞千金」都沒人知道刺客是誰。聶政有俠有義,但因義氣而強出頭,思維過於簡單,行事稍嫌魯莽,絕非「俠之大者」,最後不過是做了嚴仲子與俠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而已。
要說司馬遷筆下最「悲情」、最讓人敬畏的刺客,在路衛兵看來,非春秋時期晉國人豫讓莫屬。他雖然也是屬於「士為知己者死」一類,然而相較前面幾位刺客,他有四個不同之處:一是他的行刺行為完全不受他人左右。其它幾位刺客行刺之時,其主謀或者恩公都還在世,刺殺有讓主子看著的意思,也有不得已而為之的意思,豫讓則不然,是恩公死後替其行刺,這就顯得更為「仗義」。豫讓受到晉國四卿之一的智伯「尊寵」,其時晉國趙、魏、韓、智四家對峙而智家獨強,於是趙襄子聯合魏、韓兩家合謀滅了智伯,趙襄子還「漆其頭以為飲器」,把智伯的頭蓋骨漆了當飲具,就差當尿壺使了,可見恨得牙根痒痒。豫讓立志為智伯報仇,於是更名改姓,偽裝成受過刑的人,混入趙襄子宮中粉刷廁所,想藉機行刺趙襄子。結果被趙襄子認了出來。
第二個不同是,他為行刺下的本錢最大。第二次行刺,豫讓吸取上次的教訓,「漆身為厲,吞炭為啞,使形狀不可知」,把漆塗在身上,讓肌膚腫爛,吞炭使聲音變得嘶啞,總之是讓自己的形體相貌不可辨認,連自己的妻子都不認得了,夠下本的吧。然而這次還是被趙襄子認出來了。古龍的小說中常有一句話,說一個人可以用易容術改變樣貌,但是他的習慣他的氣勢給人的感覺是偽裝不了的,原話記不住了,就是這意思,反正趙襄子的馬一驚,便知道「此必是豫讓也」。
第三個不同是,他令行刺對象折服。豫讓第一次刺殺未遂,趙襄子屬下想殺了豫讓,被趙襄子攔住,說「其臣欲為(智伯)報仇,此天下之賢人也」,臣子為主子報仇是應該的,是賢人。很佩服豫讓。第二次行刺,豫讓被圍住,知道跑不了了,於是請求趙襄子脫下衣服刺它幾下,以達到報仇的意願,「請君之衣而擊之焉,以致報仇之意,則雖死不恨。」多麼的「悲情」而讓人敬畏的壯士啊。當此時,刺殺是否成功反而顯得不那麼重要了。不但趙襄子為之折服,就是豫讓死後,趙國有志之士聽說了,也都為他感動而涕泣。
第四個不同是,他是一個有原則的刺客。豫讓為了不讓趙襄子認出來,不惜糟蹋自己的身子,朋友便勸他,說憑你的才能,委身去侍奉趙襄子,趙襄子一定會喜歡你,那時你再刺殺他,豈不更容易得手,何苦自己糟踐自己呢。豫讓說:托身侍奉人家又要殺掉人家,這是對君主心懷異心,我絕不會那麼做。我也知道用我這種方法,想要成功是非常困難的,但我這樣做,就是要讓那些懷著異心去侍奉國君的臣子們感到慚愧,「將以愧天下後世之為人臣懷二心以事其君者也」。如此愛憎分明的情操,如此堅持原則的刺客,不由得不讓人為之傾倒。
豫讓在主子死後為他報仇,行刺之路艱苦異常而能百折不回。又不肯使用卑鄙手段去達到目的,以至於自毀形體,最後「擊衣」以完成了心願。行刺雖未能成功,行為令人敬仰。這才是真正的「不欺其志,名垂後世」。豫讓堪稱中國歷史上最「悲情」的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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