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黃河之水不是要淹死日軍,而是利用黃河泥水阻止日軍的重機械武器與車輛前進!
1938年6月9日,花園口黃河決堤,但洪水流速非常緩慢,黃氾區人民流離失所有之,但幾乎沒有一人喪命,為什麼?因為幾天以後洪水才淹沒了小腿。當時還不是汛期,放水的時候決口的附近鄉鎮已經得到警訊,早已撤離,當然可能還有沒有撤離的民眾,但這和該地居民總數比較已經是極少數了。黃河流域,尤其是中下游一直有「春雨貴如油」的民謠,當時花園口決堤是在6月份,能夠有多少蓄水量?黃河中下游一般在麥收以後進入雨季蓄水,到7月底、8月初進入主汛期,不時氾濫,花園口決堤是在6月上旬,還算是麥收時節的枯水期。諸位如果不信,盡可以這個時節去黃河鄭州段考察一下,看看決堤以後是否就會造成89萬人的殉難?
5月31日深夜,蔣介石委員長命令第一戰區司令長官程潛在中牟縣趙口決堤。6月2日,國民政府黃委會河南修防處主任陳慰儒帶著程潛下撥的第一批救濟款10000元交給鄭州專員羅震,由其和鄭縣縣長全百慈向百姓發放遷移費,而中牟縣縣長則落實居民沿著賈魯河向西的具體遷徙工作。(承德文史》第3輯)然而,趙口的兩次決堤都告失敗,原因是此時春末,黃河水量實在太小,自然出槽困難,對堤壩形不成應有的壓力。(二檔,787.3489卷宗)但日軍已經攻陷開封、進逼中牟,於是該地守將新8師師長蔣在珍決定在趙口向西26公里處的鄭縣花園口決堤,此時已經是6月7日。
日軍戰史將「花園口決堤」稱作「京水鎮決口」,一直以為是6月12日發生的。(《華北治安戰》上冊,p.74)其實決堤是在1938年6月9日,但3天以後,也就是12日,中牟縣的日軍14師團才發現黃河決口了,可見黃水的流量是何等的小,流速是何等的低。(《中國事變陸軍作戰史》第二卷第一冊,p.81)
在黃氾區的國軍部隊
事實上共死亡38萬人(當然,這也是個驚人數字),是國民政府在黃氾區的統計數字,時間為1938-1947年,其中包括9年之間因水災、旱災、蝗災和風災直接、間接死亡和失蹤人數。也有「89萬人」一說,這其中不僅包括了黃氾區中日拉鋸戰中受害而死的中國平民,還有個統計項目的問題,可能是政府將1939年水災和1942年蝗災也算作是黃水罹難人口,但1943年旱災他們認為和洪水無關,因此沒有計入「38萬人」之中。而89萬人是連這次旱災死亡人口也算進去了。不管數字如何,都是這9年來的所有各種天災人禍的受難人數。在1938年6月花園口決堤前夕,國民政府在大堤沿線鄉鎮做了動員令,並由河南省政府統一轉移到大後方安置,但是為何後來的9年之內還有38萬人於黃氾區罹難呢?這是因為:
1、當時麥收時節,黃河沿岸很多農民不願意離開,忽視了決堤的可怕;
2、中國人安土重遷,一旦覺得大水穩定,紛紛回鄉,卻因乏食再度逃難;
3、翌年即有大水災,接著1942年蝗災、1943年旱災,這才是致命的災禍;
4、黃氾區為國共日偽的拉鋸戰場,日寇到1941年才開始關注淪陷區水利保護;
5、同樣原因,國民政府雖然不斷賑災,但戰爭狀態沒有修復河堤的可能;
6、中國當時將花園口決堤栽贓於日本,在宣傳方面頗有些對災情聳人聽聞。
其實在花園口決堤前後,國民政府為災區百姓做了大量細緻的救災工作:
鄭州附近,國民政府黃災救濟隊
1、在決堤之前的6月2日,鄭州專員就督促直接受害區中牟縣和鄭縣的縣長發放每人5元的「逃荒費」,老百姓于是沿著賈魯河兩岸向西遷徙,一共走了3天才走完。(《河南文史資料》第4輯)
2、根據《新華日報》1938年6月10日報導,國府於剛決堤時候就發放50000元用於直接受害區的「急賑」。
3、一週以後,政府又發放200萬元用於黃氾區持續性賑災,但此時的調查報告並無受災人員死亡的記錄。(二檔卷宗)
4、花園口決堤,國民政府是栽贓於侵華日軍的,但是宋慶齡在當時就堅決否定了這種說法,她領導下的「保衛中國同盟」勇敢地為日軍辯誣:「1938年初夏,日本軍隊從漢口向徐州推進。中國軍隊決開了黃河南堤岸」。同時該報導也實事求是地承認,國府「事先疏散了當地居民」。(《保衛中國同盟通訊》,1940.10.1)
由於時間關係,其它年復一年的賑災、修堤材料就不一一列舉了。1938年8月5日,黃水賑災工作人員向鄭州專員羅震提交了調查報告《鄭縣、中牟、尉氏等縣關於黃河急賑的工作報告》,是目前關於花園口決堤最原始直接的早期檔案,其中提及直接受災難民38萬人,但沒有統計到有任何人死亡。(河南檔案館,卷宗M08-08-0194)1938年6月11日,也就是花園口剛一決堤,蔣介石就做出指示:「須向民眾宣傳,敵飛機炸毀黃河堤」,自此中央社奠定了宣傳基調,將決堤栽贓日軍,並且加強其悲劇性。(《鄭州文史數據》第二輯)雖然中央社按照蔣介石的11日指示統一了宣傳基調,可是民間日報,比如《申報》似乎並不買賬,隱約透露了國軍是決堤主謀的信息,但其8日的香港版第二版也透露出別樣信息:「魯豫境內黃河兩岸之鄉村農民,因戰爭之故,皆早已離去」,而我們已經知道,鄭州專員羅震已經在5日就已經將百姓撤離完畢,兩下印證,可見國府沒有說謊。
根據事後調查,「6月9日,花園口決堤放水,口門以下4個村莊--邵橋、史家堤、汪家堤和南崔莊、全部沖毀、蕩然無存,一直到黃災結束,這4個村莊再沒有恢復。所幸的是,決堤放水時,這4個村的居民因事先知道決堤及時遷避而無一人傷亡」。(《三聯生活週刊》,2005.6.5,p.53)而時任20集團軍總司令部參謀處處長,為花園口決堤的實地主持者和現場親歷人的魏汝林回憶道:「黃河決口成功......災區人民扶老攜幼,均平安逃至平漢路豫西地帶,政府分發大量救濟金,非但無任何人員傷亡,即豬狗牛雞,都隨人走避,並無損失」。(《戰史會刊》,1982.14)
我們現在終於可以知道,1938年6月的花園口的確幾乎沒有淹死百姓,反而因為黃氾區的泥濘而延緩遲滯了華北日軍機械化兵團南下會師的時間表,在戰略上可謂是運用得當。當然,這個決口後來為黃氾區人民造成了多年的麻煩,為此肯定造成很多百姓殉難,所謂「壯士斷腕」,雖然已經算是淪陷區的災難,但國民政府無疑也是要負有連帶責任的。
最早令我知道真相的是左翼記者曹聚仁,當時他就在事發現場,「各村男女老幼,都是涉水而過,自由來往,並無淹斃情事」就是他對這次洪水的直接描述,這令我非常震驚,於是開始關注這次事件,才發現所謂的「89萬人是罹難」整個黃氾區在決口之後9年的所有戰爭死亡人數,並非一時一地的統計結果。而且國府的事前疏散、事後救援工作尤其令人感動:須知當時裝備精銳的日軍就在這些賑災人員的幾十公里以外虎視眈眈。我一直認為,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是個負責任、講道義、知廉恥、愛百姓的優秀政府,是一個真正的中國人自己的政府。所幸越來越多的史料已經證明並將不斷證明我的這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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