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判決之前,有不少人曾推測黃松有可能被判死刑,或者比死刑輕一點的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現在,一審判決公諸於眾,黃松有曾就讀過的西南政法大學校友、目前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兼執業律師高一飛教授從以下兩個方面分析黃松有被判無期徒刑的原因:"它一個是兩個罪分開把這個數額算的。不是把數額加起來算的。獨立的一個罪來看呢,他是受賄罪380萬。在目前來講還不夠判死刑。貪污罪就更少嘛,一百多萬。另外一個因素就是中國對死刑的態度就是嚴格控制經濟犯罪的這個事情,因為它畢竟是沒有緻命,應該說呢從刑法,你要單從這個角度來看,經濟犯罪只有特別嚴重的這個情況才會考慮死刑。我想主要是這兩個因素。"
不過,曾撰文認為黃松有落馬是中國法制悲哀的高教授對於判決書說因為黃松有因貪污和受賄數額巨大應從重判決, 但最終卻被判無期徒刑表示不解。儘管如此, 從判決結果和公正性兩方面看,黃松有被判無期徒刑是公平的:"就是說即使是發生一個其他的官員的身上,受賄這三百幾十萬也不可能判死刑的。貪污一百二十多萬他也不可能判死刑的。因為他不是同一個罪名。但應該說在很多地方從過去判的先例來看,他如果說都是受賄罪,二者加起來是五百多萬,那麼有可能判死緩或者是死刑立即執行。那麼應該是說在沒上五百萬的情況之下,如果說沒有特別嚴重的,比如像貪污的款項是屬於救災救急呀這樣特殊的情況的話,本來就不會判死刑。所以從這個案件來看,我覺得對他沒有體現出……比如說因為他是法官考慮到這麼一個高級別的法官給判了死刑,所以影響到法制的信心等等。我覺得這個裡邊至少從這個案件,從他計算的數額來看,沒考慮這個因素,也不需要考慮這個因素也可以判這個刑法。"
有意思的是, 中國官方有媒體刊登評論認為,今天重判黃松有對恢復和重振中國司法公信力必將產生巨大的作用。
針對黃松有被判無期徒刑是輕還是重這個問題,廣東律師劉士輝認為,雖然黃松有被判無期罪有應得,但量刑是輕了:"貪官污吏罪名往往一般來說呢只有受賄,很少有貪污的。在這個案子裡呢,它特殊在哪裡呢?就是說他除了受賄這三百八十多萬之外呢,還有一個更嚴重的問題就是貪污一百二十多萬。貪污一百二十多萬呢,這個罪名已經很重了。最終結果呢是被判無期。這裡面我覺得恐怕是有心心相惜的成分在裡面。"
黃松有曾官居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他今天被判無期徒刑是否對中國司法界貪污腐敗分子產生威懾作用?劉律師認為不會:"該怎麼樣還是怎麼樣。中國的貪官被判死刑也有一些案例,比如像陳克傑等人。它會抑制貪官污吏社會的勢頭嗎? 不會的。要想改變這樣一種現狀的話呢,必須從制度本身入手。"
黃松有一案基本塵埃落定。黃松有本人下一步是否對判決上訴,身為黃松有辯護律師、西南政法大學教授龍宗智教授同事的高一飛教授表示:"我估計不大可能上訴。因為這一類案件的裁判呢應該說是非常的謹慎。就是說他是準備把它辦成鐵案。所以他明智地考慮,我覺得上訴的意義不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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