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電視新聞報導中聽見,俞書記對動遷上訪老案的調解處理的感想,俞講;「有些行政信訪部門存在,不從群眾利益出發,不依法行政,存在暇疵,操作程序不規範。」等問題!並要求各行政和信訪部門認真仔細分析解決信訪老案。
我們認為:俞書記對他所領導下的行政信訪單位,在解決信訪老案積案問題上的態度是:避重求輕、大事化小、逃避責任、不依法行事。而不是用溫總理講的「侵權 要賠償、違法要追究」。這種辦法和態度來處理解決信訪老案與積案!為此我們來分析這其中的原因是:一是行政信訪部門的長期不作為和亂作為,並用專政的手段 去擴大事態,打壓上訪冤民,結果造成了冤上加冤,使得原本簡單的案子複雜化,增加了化解的難度。二是存在嚴重的有法不依、執法犯法的瀆職侵權行為,把信訪 案久拖不決,以增加瞭解決信訪案的成本和代價。三是從沒看見有關部門,處罰過一個因拆遷案而引起的,那些嚴重違法的拆遷人(開發商)、和那些無法無天的國 家公務員。
事實已證明,操作程序的不規範,就是證明主體不合法的根本原因之一,也就是程序的不符法,證明主體違法的主要原因。而你俞正聲卻在人大會議上,避重求輕、 大事化小、大談大講化解信訪老案什麼體會?說是拆遷單位存在「暇疵」、難道那些不法開發商和違法行政部門僅僅只存在「暇疵」、而不是違法,甚至是犯罪。這 不是為違法者開脫罪責嗎?即使存在「暇疵」、也就構成了侵權,那為什麼已構成侵權,卻不加以賠償呢!這就是你俞書記為那些不法之徒,逃避責任、網開一面、 而為之嗎?
我們希望俞書記能正真做到向溫總理所講的「侵權要賠償、違法要追究」。來真正落實解決動遷信訪老案的問題,而不要避重求輕、大事化小、逃避責任、的來化解信訪老案的問題。
筆者:上海臺屬發明者大學教師冤民顧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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