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陸媒體報導,參與調查汶川豆腐渣校舍和其它維權事件的四川作家譚作人被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8月12日在成都開庭審理,有包括遇難學生家長在內的數百民眾前往聲援譚作人,但都被拒法院門外,作為證人之一的著名藝術家艾未未也被當地警方堵在賓館內無法前往作證,並遭到警察的毆打。前來採訪的香港媒體更是被警方以「查毒品」為名,把記者拖在賓館內直到開庭結束。庭內庭外,中共是如臨大敵,使得這次審理成為四川法院有始以來最戒備森嚴的一天。
我們來看看什麼是「顛覆國家政權罪」。這個聽起來十惡不赦,矇蔽了許多中國老百姓的罪名是中共懲治那些敢說真話中國人的一個惡法,其前身就是「反革命罪」。
中共為奪取政權和保住政權,幾十年不斷的折騰,他們自己稱之為「革命」,但如果誰要起來反對他們胡折騰,便被視為「反革命」。到了九十年代,中共覺得叫「反革命罪」有點太土了,於是便「與時俱進」,出籠了一個在邏輯上都講不通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說它邏輯不通,是因為「國家」和「政權」完全是兩個概念,國家永遠不可能被自己的民眾所顛覆,而政權就是拿來顛覆的,如美國、加拿大等文明社會,政府每四年就被合法的顛覆一次,但國家卻依然是那個國家。中共把國家和政權、國家和政黨視為一體,是故意混淆概念,把黨等同於國,這也是今天許多中國人搞不明白的地方,錯誤的把批評中共視為反華,把愛黨等同於愛國,而大部分的愛國憤青,就是黨、國不分的糊塗蟲而已。
中共把老百姓弄糊塗了,可是它自己卻十分清楚。包括譚作人在內的許多被冠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所謂異議人士,其實都只是反對中共的胡作非為,卻對百姓和國家是有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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