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媒體援引中國足壇官員說,不久前被警方帶走的三名裁判陸俊、黃俊傑、周偉新已被批捕。
此前因為收黑錢被警方逮捕的裁判只有2002年的龔建平一人,他後來以「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10年監禁。
龔建平受賄時間只有一年,受賄金額總共37萬元人民幣。而這次被捕的陸俊等三人擔任裁判時間都比龔建平長,名氣也更大。
中國媒體引述中國足管中心主任韋迪說,陸俊一場比賽就曾收賄40萬元。
根據中國刑法對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規定,貪污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
形勢嚴峻
中國足壇人士廣泛認為,三名「金哨」的被捕無疑將牽連出更多人士,其中包括給他們送錢的俱樂部、和他們合作分錢的同行,以及他們拿錢「孝敬」的足協官員。
另據中國媒體報導,在香河基地參加整頓的211名裁判員全部本著自願的原則簽署了包括六條嚴防「假賭黑」內容的承諾書。
但報導指出,此前每個賽季,執法中超和中甲的裁判員也都會簽訂保證書,但這一做法並沒有杜絕裁判收受賄賂。
報導說,隨著被捕人員的交代,更多的黑心裁判,以及賄賂裁判的俱樂部和貪污腐敗的足協官員將陸續赴出水面,中國足壇打黑運動面臨著更多的嚴峻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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