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文強:「我想吃的時候就要讓我吃,想睡的時候就要讓我睡,別想用那些手段對付我,那些東西還是老子我發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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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強作為高級警務官員,當然熟知當今的審訊手段,也清楚,以他現在交待的罪行,足夠判處死刑了,那是什麼原因,使這位警界高手,俯首稱臣的呢。
與權威人士交流總結了,能讓文強徹底坦白,還是要歸功審訊上的5大絕招。從時間上看,這位貌似的高手僅挺過了3招,與筆者瞭解的,號稱四川省最耐燙(四川方言,不被騙的意思)幹部所堅持的8個月,相差太遠,所以文強也沒機會「享受」到下面要討論的全套審訊技巧。
一般常規的大路貨做法,只能對付蟊賊和心理素質較差、沒見過世面的百姓。所謂大路貨方法就是:連續審訊,當然,細分還有心理戰、體力戰等等吧,有興趣的去讀達晉雅的《中國式看守所》。一般為公安機關所用,因為公安機關只有30天的關押權,加上批捕的7天,總共37天,時間一到落實不了證據就得放人。
文強案子不同,沒有公安的刑拘階段,因夠級別「雙規」(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交代問題)所以先是在某地雙規配合調查。
因為「雙規」這種強制手段在法律上沒有一個明確界定,以後服刑時雙規的時間並不減除,不像刑拘後在看守所羈押的時間,會從以後應服刑時間中減掉,自然「雙規」在時間長度上也就不受《刑事訴訟法》的約束,整明白了為止,這是對官員的特殊待遇(確實不公平)。
我們老百姓要慶幸,自己不夠「雙規」的級別,能夠受到比較公正的待遇。但所有的審訊開始都是用大路貨方法,因為掌握此方法的人多,成本也低。
從時間上看,第一招大路貨的方法,文強和文太太都扛住了,於是有了文強叫囂:「我想吃的時候就要讓我吃,想睡的時候就要讓我睡,別想用那些手段對付我,那些東西還是老子我發明的!」
隨著時間的進展,文強專案組(其中有三個小組分別來自中紀委、公安部和遼寧警方)高手上場,這才有了真正的鬥智鬥勇,可惜文強這位前公安局長只知道公安方面的那幾招。
被雙規後,文強明白自己不招些事,難以過關,挺不住時,就講了些自己喜歡女人和玩女人的故事,看過不了關,又講了些違法的強姦少女、玩明星的過程,這些基本符合他「刑事司法的應對」計畫。
但媒體傳言,他老婆得知文強交代生活腐敗的情況後,「大哭不止,一直罵文強是個畜生,」然後她交代了文強的一些問題,還帶著去挖魚塘,取出了贓款2000萬,純屬為了給公眾一個交代,並不可信。
內行分析:文強所處的工作性質,有幾個女人難免,都是場面上的人,聽說丈夫搞了幾個女人就歇斯底里地揭發丈夫,交代出可以判丈夫死刑的內容,不太可信。其次,以文太太公安局長家屬的法律常識,交待2000萬元的贓款,應該知道,自己起碼也構成包庇犯罪。至於其他方面,文太太就更不可能交代轉移到海外的 3000萬美元,那牽扯到自己的兒子,就算恨丈夫,兒子總是自己人吧。
以現在官方掌握的情況結合業內人士透露的消息,文強的坦白依舊沒有逃脫官方審訊的5大真招,只不過他僅和審訊方過了3招,就落馬被擒:
(受審核影響,以下刪除382字)
第一招:大路貨的「連續審訊」,文強,扛住了;文太太,扛住了。
第二招:騙……,文強,扛住了;文太太,垮了一塊(……官方從某處取出了2000萬)。
第三招:逼……,文強,垮了一塊;文太太,垮了一片。(……在美國做生意的兒子已經回到重慶)
夠死刑了,第四招、第五招……暫時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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