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肅親王妃
清代宗室的爵位,因皇子年幼未封者不計,分為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十個名號。如果加上親王嫡長子授世子,郡王嫡長子授長子,鎮國公和輔國公又有入八分公、不入八分公之別(努爾哈赤建立八旗制度,把權力和財產分成八份,入八分者均出任佐領以上職,可領有旗下入戶。不入八分者無此權利。凡入八分輔國公以上,均歸入八分之列),此外鎮國、輔國將軍和奉恩將軍又各有一二三等,如此算來,統共有二十多等之多。清代宗室在取得爵位後,除開國初期功勛卓著,或皇帝特准破例可世襲罔替,均每代降等襲爵,女眷的等級也因襲丈夫或父親的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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