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海基會透露,大陸各地台商向海基會投訴的投資糾紛案,目前為止已經超過3500件,其中絕大多數無法解決。面對這種情況,一位台商透露,除非大陸的公務機關能依法判決,並且依法執行,否則兩會就算未來簽訂投資保障協議,大陸台商的權益,仍然無法獲得保障。
上週兩岸兩會在重慶簽署ECFA等兩項協議,兩會並透露,今年底的第六次江陳會,將簽署「台商投資保障協議」,不過對於這項美意,有些台商似乎並不領情。
台商在大陸投資被坑,向海基會投訴,問題到底能不能解決呢?海基會透露,2008年國民黨執政後,海基會發函給海協會,收到回函的比率已經比民進黨執政時代高,但是有回函,並不代表能解決。
五月底,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臺灣宴請河北省副省長楊崇勇時,會場外就有「臺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人員在飯店外舉牌抗議。聲稱在河北投資化工廠被坑騙,至今無人出面處理。
海基會目前懸而未決的投資案中,以土地和產權糾紛所佔比例最高,台商陳金龍透露,他在1992年和一家遼寧省的國營企業以六比四的比例合資成立一家公司,但廠房完工後,卻被登記在該國營企業名下,2000年發現後,開始與對方展開訴訟,到目前為止,官司打了十年,頭髮都白了,但是否能得到公正的判決,他完全沒有把握。
這位台商指出,與其相信「投資保障協議」,不如要求大陸政府落實執行法律,如果執法者不守法,兩岸簽再多協議恐怕還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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