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礦業污染福建汀江事件,最引人關注的,莫過於遲報。7月3日事發,7月12日才由福建省環保廳公開通報,延遲達9天。而紫金礦業也給出遲報的解釋——為了「維穩」。
「遲報污染為維穩」,不折不扣的奇談怪論,然而這種荒謬的維穩邏輯,在社會生活中卻不可以稱為奇與怪,因為「隱瞞信息為維穩」早已是一種通行做法。
穩定有心理穩定、情緒穩定、行為穩定。紫金礦業污染汀江,後果嚴重而昭彰,死魚幾百萬斤,人們甚至都不敢飲用自來水,人心穩定幾何,情緒穩定幾許?
社會生活中發生很多事情,從個體上訪,到群體爭端;從拆遷抗議,到權力橫行;從官員腐敗,到災禍生發……不知多少不在「報喜」之列的事情,都會信息閉鎖,閉鎖的原因幾乎都是「維穩」。不止是「報憂」的信息不可以公開,概念模糊又很難說有什麼標準的「敏感」二字,也足以出於「維穩」的需要,成為閉鎖信息的理由。
看到這樣的「維穩」做法,彷彿穩定已經不是社會的基本局面,而是脆弱至極,稍有波動就會穩定不存,只有強力維護,才能勉強支撐,哪裡還有「人心思定」的意思。
就紫金礦業污染汀江來說,人們對這家公司遲報污染追問不息,實屬必要。紫金礦業祭出「維穩」和「國情」來解釋遲報行為,置證券法等法律和法規的相關規定於無地。
企業固然不能說無關乎「維穩」,但主要是不使員工和用戶權益受損,從而激發社會事件,而非隱匿不利信息,在損害公共安全後故意製造人們對真實境況的無知。紫金礦業發生有害公共安全的事件,有何許可權判斷隱匿信息的社會後果,並且決定隱匿信息以維護社會穩定?
公司當依法經營,上市公司必須根據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公開信息。中國一直爭取世界各國承認「市場經濟國家地位」,也就是要讓人認可「法治經濟」的屬性。而紫金公司則稱基於「考慮到中國的國情」,「慎重而痛苦的考慮」,才隱匿了污染信息。
紫金礦業污染事件中信息遲報的問題,涉及到兩個方面:一是上市公司與其股東利益之間的關係,紫金礦業必須對其股東的權益負責;另一個是一家企業與公眾之間的關係,當其發生嚴重危害公眾安全的事件後,必須向公眾通報事件的情況,而不是自己悶頭去研究事件的原因。
然而,紫金礦業污染事件的信息遲報,仍然不可以放過追問當地政府的責任。如果紫金礦業沒有向政府提供信息,政府必須追究企業瞞報安全事故的責任;如果企業已經向政府提供信息,那麼公眾遲遲沒有得到信息的主要責任,就在當地政府身上。
我們還不清楚,紫金礦業發生污染事件後,是否及時向當地政府提供了信息。這起遲報事件,到底是企業的自作主張,還是企業與當地政府的合謀共計;為「維穩」而不報,是企業的單方行為,還是企業與政府的共識共舉?
「維穩」已經成為如此通用的理由,用於屏蔽信息和打壓民情,在一些地方,甚至反映生活困難、要求正當權益,以及對腐敗行為、黑白勾結等等現象有不滿表示,都會成為維穩的對象,好像這些都是不穩定的根由。在這種官方思維下,順帶也產生了以「把事情鬧大」、「妨礙穩定」為要挾的民間行為。是非標準不再重要,而不計一切唯求表面平安則成為追求。
穩定到底是什麼,「維穩」的要義是什麼,需要清理。穩定是源於人心的一種社會動態有序,而不是逆違人心的壓抑之下的秩序,更不是既得利益謀求永續的護身符,或是欺瞞民眾的一個由頭。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 關鍵字搜索:
- 請別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