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民巨虧的背景下,近日基金公司半年報中披露的高增長管理費,正在被媒體口誅筆伐。不過,咱投資者們先把虧損暫放一邊,讓我們反過頭來思考,想點開開心心賺錢的事兒——現在假如有一些可供選擇的投資決策擺在你面前:投資黃金、投資股票和開基金公司,你會選擇哪一個?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當然要選後者——開一家基金公司可以帶給你「無風險」的淨資產回報率。
在去年,華夏、南方、光大保德信等基金公司的淨資產回報率均在40%左右,在今年上半年管理費與淨利潤雙增的情況下,年底的數字一定不會難看。這樣高回報而又低風險的生意,恐怕連一些最賺錢的新興產業也要望洋興嘆。
沒錯,基金公司管理費旱澇保收,和基民虧損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上半年股基無一盈利已經不是什麼新聞,股基平均淨值虧損接近20%,全部基金共虧損超過4000億元;可另一方面,截至8月25日,已經披露半年報的上市公司中,參股的18家基金公司淨利潤同比增加超過20%,全部基金公司管理費增加超過20億元。
市場不好也成,基金虧損也罷,只要不是虧得太離譜,基民還是可以接受的。畢竟責任自負,自己炒股也不一定賺錢。但所有的股票型基金沒有一個「中用」,還要繳納數目不菲的管理費,強烈的數據對比著實讓人感到無奈——憑啥是你贏我虧?
基金公司為什麼能夠旱澇保收?是因為資源的稀缺性。管理費作為基金公司幾乎唯一的收入來源,只要規模增長,收入就能得到保證。相比數十萬億的全國居民存款,兩萬億的基金理財工具實際上還是稀缺品。最近行情好轉,股基首募規模又開始放大,便是基金產品資源稀缺的寫照。
7月份紐約梅隆基金公司獲批成立,在此之前管理層之前已有近兩年沒有頒發「准生證」。而在紐約梅隆之後,還有不少擬成立的基金公司在排隊。可見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由於進入門檻高,基金公司也是一個壟斷行業,擁有定價特權。
但從基民的眼中看來,情況就不樂觀了。從風險與收益的角度來看,不同於基金公司的「固定」收入,基民除了將資產完全暴露在風險之下外,還要繳納一筆固定支出。可見二者的「社會地位」是完全不平等的。
當初管理層決定大力發展基金業,一方面是健全金融體系的考慮,另一方面恐怕也是希望居民能夠獲得更多的專業投資工具,分享經濟增長成果,實際上這也是公權力試圖推進改革以實現雙贏的一個嘗試。但目前看來,似乎「單贏」居多,並且有一方是一直贏。
通常的理解認為,基金作為相對收益產品,而非私募等絕對收益產品,所以收「提成」的辦法是不行的。實際上,由於目前我國的基金組織形式均為契約型基金,基金公司與基金投資人本質上是信託關係,能否取得雙贏,關鍵還在基金管理人的信託責任。
而目前的公募基金行業似乎沒有忠實履行自己的信託責任。渠道為王、規模為王,就是不以業績為王;基民繳的管理費不是完善投資與研究,而是打點渠道。試問基民買基金,是看上了渠道,還是關心業績呢?
實際上,如果基金合同雙方沒有合理的責任義務約束,公司賺、基民虧的現狀不可能自動好轉。目前亟須制定完善的制度,並在基金合同中明確規定基金公司的責任,以約束基金公司的行為,扭轉基民與基金公司之間傾斜的天平。
具體說來,由於基金成立的目標是淨值增長超過自身的業績比較基準,所以當基金淨值收益率低於基準收益一定範圍,就應該被理解為失信行為,管理費有理由全免;而如果低於某些虧損臨界值,基民應該有權就此提出集體訴訟,要求基金公司償還初始投資額,並賠償利息。
筆者相信,有了這樣的制度安排,「信託責任」將不再是一句空話。共擔榮辱、製造雙贏,應該是信託關係中永恆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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