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彪律師的維權之路(上)(圖)
滕彪
為政治文明及格線而奮鬥
滕彪律師1973年出生於吉林省樺甸縣農村。郊野為甸,樺甸便是長樺樹的郊野。聽上去視覺感覺不錯,卻是個很窮的地方。「我家又差不多是村裡最窮的一家。從小直到高中畢業最大的感覺就是窮。姐弟4人,從來不想新衣服。一件衣服都是兄弟幾個次遞穿,要不就是拾親戚家孩子的舊衣舊鞋穿。我經常是大年三十鞋底掉了,衣服上有洞。就是這麼過來的。」在滕彪20歲以前,滕家的主食就是玉米麵餅子,有時會摻點兒白面,平均一個月吃不上一次大米白面。因祖母、母親生病,家裡負債纍纍。「有一次開學要交60元的學費,家裡拿不出來,我媽不得不到別家借錢。」直到1990年或1991年,家裡才買了一台電視機。
滕彪的家在農村,但他的父親的職業並不是農民。滕父讀過美術專科,是鎮政府文化站教畫畫的老師。與當地的農民一樣,農忙時他也要做各種農活。「我爸爸的人生態度對我影響很大。他熱愛大自然,心態平和。他也熱愛生活,愛好廣泛,有多方面的藝術天賦,拉二胡、寫書法、畫畫等等。平時地裡農活很多,可是晚上他還要畫畫,畫速寫,我在旁邊看。每年春節用毛筆寫春聯,我們很小,但也跟著他寫。爸爸和別的底層人不一樣,他從來不打罵孩子。像我這個年齡的孩子,沒有挨過家長打的很少,我爸爸卻從來不打我們。我們拿毛筆亂寫亂畫,他也不阻止。我的書法就是小學時跟父親練成的。」
從小到大,滕彪的學習成績一直是年級最好的。不過,他的其他能力低得出奇,很大了還系不好鞋帶。讀初中時,有一次舅舅來了,滕彪開口叫「姨夫」。舅舅還特高興,因為此前這個外甥本是什麼也不會叫的。那時,村裡的孩子輟學的很多。「我爸我媽說,再窮再累也要供我們上學,我們想讀到什麼時候就讀到什麼時候。儘管經濟壓力很大,我哥我姐都讀到高中畢業,我弟弟也讀到碩士畢業。」初中畢業時流行考小中專,成績最好的學生差不多都考小中專去了。滕彪卻不想考小中專,而選擇考高中,高中畢業後考進了北京大學法律系。「我在北大連續呆了11年半,本科5年,碩士3年,博士3年,為完成博士論文又延了半年。2003年初獲得博士學位後,到中國政法大學教書。」
二、北、大、火
大學階段是滕彪的重要人生轉折點。「如果我讀的不是北大,我的人生軌跡可能就完全不同。北大還是比較寬鬆的,各種思想在那裡碰撞。我讀的是法學專業,但我經常選聽中文、歷史、經濟等專業的課。中文系錢理群教授對我有比較大的影響,我連續幾個學期聽他的課。實際上我比較喜歡文學,是個文學青年,寫詩。中學時就開始寫,後來都讓我燒了——呵呵,看不上眼了。我姐我哥也都是文學青年,經常在地方報紙上發表一些東西。」
「北大法學院的賀衛方、朱蘇力等老師,對我的影響也不小。尤其是袁紅冰老師,給我們大二的學生上刑事訴訟法,他的課有一種特別的魅力。他們都是有使命感的老師,點燃了我們的理想主義激情,對我們那一撥學生有著不同凡響的影響力。那時我總是被一種神聖的使命感推動,雖然自己並不清楚自己的使命究竟是什麼,但內心有一個很大的理想,要做大事,要朝內心理想的方向努力。當初報志願時,我也不知道學法律是為了什麼,想不到學法律對於中國社會轉型,對於自己的人生道路,會有如此重要的影響。」
大學三四年級的時候,滕彪心中逐漸形成了自己的職業理想輪廓,即從事學術研究,成為一個在思想上有影響力的人,通過自己的思想成果改變外在社會。那時他讀的書很雜,專業書之外,魯迅、哈維爾、龍應臺、李敖都讀。對滕彪後來影響最大的是哈維爾。「哈維爾最重要的一篇文章叫《無權者的權利》,其中的想法太切合中國實際了。他對當時捷克普通市民心理的分析,對捷克社會民主運動狀態的分析,可以說與中國完全相同。哈維爾最重要的思想,一言以蔽之就是要生活在真實之中。這句簡樸的經典給我的影響很大。在中國,無論你從事何種職業,要想生活在真實之中是一個很不容易的事情。此前我也一直努力與身邊的平庸和謊言抗爭,但是在接觸哈維爾之前,它並不是一種有體系的抗爭。」
1989年「六四」的時候,滕彪讀高二。「通過看電視知道‘六四’,但是一個小縣城裡沒有更多的信息,也沒有更多的各種傳言,只有官方一家的電視信息渠道。那時我沒有花太多時間去想這件事,包括很多其他的事情,如各種社會熱點事件、國家大的變化等等,我感覺跟我沒關係。或者說,不是沒有關係,而是說這些事情要等我上大學之後才去想,才去參與。只有考上大學才有資格思考國家民族的前途和命運,當時我的心態就是這樣的。到北大後,第一年在石家莊軍訓,開始聽到北京同學討論‘六四’的信息,但還不太多。到1992年,北大校園裡這種信息就多起來了。一些流亡海外人士的回憶錄,各種反思‘六四’的文章,越來越多地在北大校園流行。」
1993年北大95週年校慶,校團委宣傳部要滕彪和另外一個同學創作一幅漫畫來配合校慶宣傳。滕彪畫的漫畫上有火有刀,倒過來看則是北、大、火三個字。「當時整個北大乃至全社會都缺少一種陽剛之氣,思想界非常沉寂,我覺得太沉悶了。畫了漫畫,我又寫了一篇校慶宣言,大意是說北大作為一個有自由民主傳統、肩負國家重要責任的一個大學,現在應該做出點什麼事情,來改變這種沉悶的空氣。簡言之,北大應該有所作為。我用毛筆寫了一張很大的海報,文配畫,貼了出去。3個小時之後,那張海報被撕掉。很快查到是我弄的。我被叫到學校保衛部,部長直接對我訓話。他提了魏京生等人,說‘和那些人相比,你差遠了,你太嫩了’。的確我很嫩,但是我覺得做這類犯忌的事是一種挑戰,很好玩,很有意思。我班的其他一些同學做得更大,把圓明園畫家村的畫家請到北大三角地搞非常現代的畫展。當時流行校園民謠,他們還請一些民謠歌手到北大搞燭光晚會。雖然北大與其他大學比起來還是比較自由開放的,但是遠未達到我心中北大應有的樣子。它應該肩負起整個國家的責任,應該更多地參與社會,不應把校園搞得官僚氣瀰漫。可以說,我是從那張海報開始反思這個體制,開始與體制抗爭,開始從事體制不太容忍的事情。」
那時北大法學院的畢業生找工作不難。有些同學畢業去了大企業,如民航、石化,有的去了法院,但滕彪不喜歡那種按部就班的工作。本科畢業時本來有機會去吉林省委組織部,碩士畢業時可以去檢察院、紀檢委之類,他都沒有去。一些親朋好友為他惋惜,說北大畢業生,這麼亮的牌子,這麼高的學問,應該到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組織部之類的機構去。這麼好的工作,不應該放棄。「但是對我來說,想都沒想,完全不喜歡,完全不適合在那樣的官僚機器上工作。我認為我還是要堅持走自己的理想主義道路。」
三、他和他的學生
「我從第一次上講臺開始,就努力與學生建立一種完全平等的關係。我告訴我的學生,我們之間不是教和學的關係,不是我知道得多、你知道得少、我告訴你你才知道的關係,而是一個相動交流的關係。你可以隨時舉手,或不用舉手就可以打斷我、質疑我。每次課,我差不多都要留一半或接近一半的時間讓學生提問,採取啟髮式、對話式教學。學生也比較喜歡這種方式,我至今都採用這種課堂教學方式。」
學生對滕彪的質疑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商榷式的,一種是戴政治帽子式的。商榷式的,學生認為老師跟他的想法不一樣,針對老師的觀點提出自己的考慮。少部分學生思維和表達方式陳舊,給老師扣帽子,比如在西藏、新疆問題上,說老師附和反華勢力。「還有學生說我對政府的批評完全沒有道理,或認為我的想法對學生影響不好。」
「凡遇到質疑,我就跟學生講道理,傳道授業解惑。比如我說,這是我個人的看法,我不會把它強加給你,你有不接受的權利。不一樣的觀點並不就是附和反華勢力,也與愛不愛國完全沒有關係。什麼是反華勢力?什麼是愛國或不愛國,這些都是問題。事實上這些學生需要最基本的知識啟蒙,比如關於黨、國、政府的區別,關於知識份子的職業品格和職業特徵,他們缺乏起碼的概念。我告訴他們,知識份子應該是一個獨立的批判者,而不是政府的傳聲筒和馬仔。通常,最後學生是能認同我的觀點的。影響了學生的思想,會很有自豪感或成就感。」
每一學期也會有不少知音學生。「他們非常活躍,願意瞭解我做的事情,對整個社會的看法也與我的比較接近。這些學生聽課非常認真,那種完全傾聽、完全思考的神情,我永遠難忘。對於一個教師來說,沒有比這更大的收穫和享受了。為了這些學生,我也一定要不斷提升自己的專業水準和思想水準。這些學生搞社團活動,或自己寫文章,或遇到某些具體問題,都會打電話、發郵件諮詢我,與我進行私下交流,畢業之後還經常與我保持聯繫。」
「這幾年做人權案件、敏感案件,經常被學校警告。有時不得不做一些讓步,為的是能夠保住這個講臺。我非常熟悉、非常相信我講的東西,學生聽得認真,我也有成就感。有不少文科教師,他們自己對自己講的那套東西就完全不相信,十幾年沒有更新過自己的教學內容。自己不信自己口中說出的話,自己對自己的工作沒有樂趣,對這樣的東西,學生豈能有興趣、有信仰?學生來上課,只是為了應付點名,為了拿學分;到課堂上,看簡訊、睡覺,這種教學是完全沒有成就感的。」
四、孫志剛事件帶來人生轉軌
在博士畢業之前,滕彪與校外社會幾乎沒有什麼接觸。「那時與訪民沒有聯繫,也沒想過與他們聯繫,沒這個機會,也沒這個意願。」2003年4月發生的孫志剛事件,把滕彪推上公眾注目的位置,大大改變了他的人生軌跡。他與讀博士時的兩位同學許志永、徐江三人,聯名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廢除暫住證制度。在封建時代,老百姓向政府官員上書或喊冤是被鼓勵的,可是在共產黨時代,許多時候上書和喊冤幾乎是犯罪甚至是造反的同義詞。「上書前我們想了,即便因此被學校處分或開除,這個事也要做。當時正是非典非常嚴重的時候,我們就通過郵件和電話聯絡。」三人不僅沒有被各自供職的大學開除,反而成了媒體上的名人。不過,三人的學校雖然沒開除他們,但滕彪和許志永的博士導師朱蘇力教授卻似乎把他們開除出了師門。此後,凡有滕彪和許志永出現的師生、同道聚會,老朱拒絕參加。朱教授大約希望他的學生做書齋學者,不要幹這些出頭椽子的事。
孫志剛事件是一個標誌性的維權事件,2003年底,有媒體稱這一年是中國維權行動元年。此後,維權運動波瀾迭起,「維權」一詞開始成為時事關鍵詞。「2003年的一系列事件給維權運動奠定了基礎,或者說網際網路時代的維權運動是從那開始的。孫志剛事件是一個少見的官民互動維權成功的案例,但它只此一例,無法模仿,不可複製,構不成一個維權模式。它最後的那個結果,有太多的偶然性在裡面。後來那麼多維權行動,孫志剛事件的結果沒有重現。」
孫志剛事件之後,滕彪等三個博士出名了。各地很多訪民寄來信件和材料,還有些人打來電話,請求幫助,冤案信息源源不斷地匯聚過來。「為因應形勢,我們成立了中國公民維權聯盟,許多法律工作者也參與進來。為什麼這個時候會有這麼多的法律工作者參加進來呢?此前對社會公共問題發言最多的是經濟學家,如茅於軾、張曙光、周其仁、張惟迎、盛洪等,許多公共事件都是他們在發言。後來逐漸發現,很多問題單從經濟角度是談不下去的,必定要涉及政治制度、司法制度問題。所以,90年代末期之後,在公共事件的討論中,法律學者的聲音越來越大。直到現在,在公共事件裡,法學領域的專家、教授和律師的聲音都是最突出的。這是中國社會轉型的一個必然現象。」
「公盟剛成立的時候,很多人對我們寄予非常大的希望,認為我們能量很大。實際並不是這樣。我們能做的非常有限。絕大多數案件,我們並沒有能力改變其判決結果。我們能提供援助的案件也僅佔到達我們手裡案件的1%-2%。我們只能挑選那些有一定社會影響、具有制度典型性的案件去做。比如宗教自由、計畫生育、拆遷、公權力的使用、公民受教育權等方面的案件,涉及刑訊逼供、酷刑、死刑的案件,等等。我們希望通過辦理個案,推動中國社會某個方面獲得進步,這樣就可以事半功倍。」
我們選擇介入的多數案件,從判決結果看,不能說是成功的,但又不能說是完全失敗的。在辦理的過程中,我們發起一系列討論,通過公眾輿論改變觀念和人心。比如關於外籍人口在北京的教育平等權問題,我們開了幾次會,接了幾個案子之後,就有很大進步。我們最關心的不是案件當事人個人的命運,不是某一個案的具體結果,而更看重同類問題的總體解決。有些情況,比如法輪功案件或一些政治案件,無論誰介入,以什麼方式介入,判決結果都是一樣的。但是我們可以讓更多的人知道這個良心犯無辜,讓更多的人知道這個案件的意義,這也算有成果。還有些案件,雖然敗訴了,或久拖不決,但是當事人卻可以因我們的努力而得到一些好處。比如拆遷類案件,通過立案、開庭和網路媒體推助,雖然無法根本改變法院判決,卻往往可使當事人拿到更大的利益——原來每平米補3500元,現在則可能是4500元或5000元。有人問我,接觸這麼多的案件,基本上都是敗訴,你不對法律失望嗎?這涉及到我研究的法理學。法律有兩個層面,一個是具體的法律條款,一個是法律所代表的永恆價值,如正義、公平、理性之類。即使我們不能在具體法律條文上獲得勝訴,可我們畢竟在為法律所代表的永恆價值而奮鬥,對此我從來沒有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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