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政府體制乃至整個政治體制的改革,中國現有的增長方式就不可能轉變
過去30多年中國經濟高速增長是如何發生的?其主要推動和貢獻因素是什麼?近幾年,國內外研究中國問題的經濟學家,包括像張五常這樣的著名制度經濟學家都曾一再表露這樣一種看法:改革開放後各地方政府之間的競爭是一個主要原因。
從表面上看,這一見解好像是有些道理的。因為,自改革開放以來,各級政府均把GDP增速作為考核官員行政績效的一個主要指標──如果說不是惟一指標的話。在這種所謂的「地方政府競爭」體制下,這些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從沿海到內陸,各級各地政府都在大搞經濟建設,都在招商引資,都在大搞開發區,都在大搞政績工程或形象工程,都在上項目和「發展市場經濟」,甚至都在搞「解放思想」,都在競相推出體制改革的措施。結果,中國的各級各地政府,均成了各級各地最大的「經濟發展總公司」。
在從計畫體制向市場體制轉型的一個初級階段上,這種地方政府在發展市場經濟方面的競爭,無疑是這些年中國各地經濟粗放型和外延型擴張的一個重要推動因素。正是由於這種地方政府競爭是如此鮮明,乃至成為了當今中國經濟社會運作的一個「特徵化事實」,以至於像張五常先生這樣的「自由市場經濟」堅定信奉者,也相信中國改革開放後形成的地方政府競爭體制是中國經濟這些年快速增長的一個主要原因,且多次講目前中國的經濟制度可能是古今中外最好的。張五常先生的這些判斷,恰與近幾年在國外和國內逐漸流行起來的「中國模式論」的一些看法不謀而合。
現在的問題是:是否這些年中國經濟高速增長的真正原因或主要原因就是這種「發展主義政府」的地方競爭?如果真是如此,所謂的「中國模式」就是不言自明的了。
這裡先不做直接的回答,我們不妨迂迴地先問這樣一些問題:在計畫經濟時期,政府官員難道就不想發展經濟嗎?難道就沒有地方政府之間在發展經濟和競相爭搶有限資源方面的激烈競爭嗎?我們會發現,在計畫經濟時期,由於政府官員的提拔和升遷主要也是看其發展經濟方面的政績,各級各地政府也存在發展經濟和大搞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方面的激烈競爭,而且這種競爭機制還曾相當激烈和畸形。在20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大躍進」時期,大煉鋼鐵、超英趕美、畝產十幾萬斤地「放衛星」,就是這種激烈地方政府競爭所「逼」出來的結果。由此看來,難道那時候的各級各地政府就不是「發展主義的政府」?但結果呢?為什麼那個時候的地方政府競爭和發展主義政府沒有「競爭」出經濟奇蹟呢?話說回來,難道毛澤東、斯大林和金日成等當時都不想自己國家的經濟有百分之十幾的年增長率?那為什麼在20世紀數十年的計畫經濟實驗中一個都沒成功?計畫經濟的長期經濟績效被歷史事實證明是如此差?再往長一點看,在人類社會歷史上,包括在中華民族的歷史上,哪個王朝的皇帝和將相都不希望自己的王朝和帝國有快速經濟增長?但為什麼只有在19世紀後的西方各國和少數幾個發展中國家,以及在20世紀80年代之後的中國,才有快速的經濟起飛?
現在看來,答案非常簡單:那就是在人類歷史上的絕大多數時期,尤其是在中國、蘇聯等社會主義國家的計畫經濟時期,「市場的邏輯」沒有展開,市場經濟就像希臘神話中的普羅米修斯那樣被捆綁著,儘管各國領導人或革命領袖均有著發展經濟的強烈願望,各級各地發展主義政府之間也有著激烈的「地方競爭」,但推動市場經濟自發快速成長的發動機還是啟動不了,結果不但沒有競爭出「超英趕美」的真正「大躍進」,反而導致國民經濟長期停滯,甚至到了崩潰的邊緣。
沿著這一思路,我們也會發現,西方國家之所以到19世紀才發生現代工業革命和經濟起飛,中國到20世紀80年代後才出現近30年的經濟奇蹟,均是因為在經濟社會改革過程中引入了市場的資源配置方式,並逐漸確立了市場經濟制度這種「非刻意達致的結果」(un-intended result),而實非因為中國獨有的在經濟改革過程中的地方政府競爭。
當然,我們這樣說並不完全否認在引入市場機制後地方政府競爭的一些正面作用和效果。如果說現在政府的運作方式與過去計畫經濟時代的「地方政府競爭」 有什麼區別的話,那就是在計畫經濟時代,各級各地政府官員還不怎麼懂得去「運用市場」,還不可能在「發展市場經濟」方面進行競爭。然而,經歷了30多年的市場化改革,各級各地政府不僅用市場的手段發展市場經濟,進行招商引資,也用市場的手段進行內部職位提升和調遷,用市場的手段從上級政府那裡求得資源的分配,甚至用市場的手段進行行政和社會控制(如「維穩」和阻止民眾上訪)。
現在,自上到下,自東到西,從南到北,各級各地乃至整個政府科層的各級官員的行為幾乎全部市場化了。這種政府官員行為的市場化,在形式上表現為一種「過度的市場化」,在實質上是一種「扭曲的市場化」,一種實際上「反市場化」的「市場化操作」。這種政府行為的市場化,既給「市場經濟」這個被束縛著的普羅米修斯鬆了綁,也同時也給它套上了一個目前似乎無法解脫的「緊箍咒」。政府統御市場、各級各地政府幾乎無任何權力約束的參與市場,已經導致政府成了當今市場運行中的一個最大「player」。這種政府行為的市場化,既為各級各地的經濟增長尤其是「政績工程」提供了巨大的推動力,也為各級各地政府官員運用手中掌握的權力和掌控的資源進行層層尋租提供了巨大的空間和可能。由此而論,各級政府官員的層層尋租,既為過去30多年的經濟快速增長提供了機會和動力,也是當今中國種種社會問題不斷發生且不斷積累的最終制度根源。政府掌控的財力在國民收入中的份額不斷攀高,政府投資在全社會投資份額不斷增大,居民家庭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份額不斷萎縮,政府官員大面積地腐敗而屢治不果,社會收入分配差距和社會財富佔有上的差距不斷拉大,社會的緊張程度不斷增加,一些大型群體事件和惡性事件不斷發生……這些難道不是這種政府統御市場和各級政府官員層層尋租的結果?
這種政府靠統御市場而進行層層尋租的體制,在從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一定社會歷史發展階段上是有效率的,中國過去30多年的經濟增長可以被認為是吃政府引入市場經濟之「紅利」的一個結果。但是,等這種引入市場機制所引發的經濟增長紅利給吃盡了,我們現行的體制還能支撐未來中國30年乃至更長久的經濟增長嗎?這一點在今天看來越來越值得懷疑。正是在這個意義上,2010年7月,在芝加哥大學法學院科斯研究所召開的關於「生產的結構」的國際學術討論會上,筆者表達了這樣一種擔憂:「導致中國過去30年經濟增長的貢獻因素,可能正在逐漸變成中國未來經濟增長的障礙。」
根據上述判斷,可以認為,如果沒有政府體制乃至整個政治體制的改革,中國現有的增長方式就不可能轉變,中國經濟能否再有二三十年的高速增長,就甚為值得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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