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討論將城管部門的執法處罰權擴大到國土、水利漁業和煙花爆竹等領域,但遭到絕大多數聽證代表的反對。
中國官方人民網報導,四川就《四川省城市行政執法相對集中處罰權條例(草案)》日前在成都市進行了立法聽證會,邀請來自社會各界的14名聽證代表與會,代表中有3人來自城管系統,2人為律師,其餘來自教育及企業界。城管執法權應該擴大還是應該受到限制,成為聽證會辯論的焦點。據四川省政府法制辦官員介紹,目前四川已有40個市縣開展了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工作,改變了過去多家管、多家都不管的現象。但城管執法長期處於「借法執法」的尷尬局面,缺乏法律支持、執法難的情況普遍存在。《四川省城市行政執法相對集中處罰權條例(草案)》的出臺正是為瞭解決這一難題。草案提出,城管部門對11類行為可以實施行政處罰,涉及城市規劃、衛生、市政、綠化、環保、工商、公安、國土、水利漁業等多個領域,與過去比,增加了在國土、水利漁業和煙花爆竹管理方面的處罰權。
報導說,城管擴權遭到絕大多數聽證代表的反對。有代表表示,目前城管的權力已經夠大了,各地屢屢曝出城管打人的新聞,原因之一就是執法者的權力過大。成都成華區城管局官員也不看好「城管擴權」, 擔心部分執法領域涉及極強的專業性,會加大城管的壓力。
美國民間機構中國信息中心的楊莉藜,就中國民眾反對城管擴權的原因分析說:
「城管它大大小小的事情,有關市容、市貌它管理很多,甚至有一些工商管的事情它也要管。但是誰來規範城管的行為呢?從城管這個機構誕生至今都缺乏對他們的管理。而城管招募的人素質各方面也都是參差不齊的。一個是素質,一個是管理,再一個是它的職能定位,它的功能各個方面的確都不明確,這樣就造成了一個法律和執法方面的一個死角。所以,城管老是出問題我想跟我上面講的這幾個原因是有關係的。我想更重要的問題就是這個城管,這樣一個機構它如何定位?在城市管理中它究竟要起到什麼樣的作用?這個首先要明確。」
報導還說,草案要求城管執法人員執法時語言文明、行為規範、程序合法,不得採取利誘、欺詐、脅迫、暴力等不正當方式。為解決小商販與城管「捉迷藏」的情況,法規草案提出「劃定一定的時段和區域,作為臨時性經營場所」。
在美國紐約市從事律師工作的葉寧,就目前中國的城管執法評論道:
「城管在老百姓中間名聲極臭。城管隊伍是一個非常不體面、非常不榮譽的這樣一個整體。由於這些非常不好的現象的存在,再加上缺乏對城管人員的專業培訓,要求專業考核、職業道德的規範的訓練等等。所以城管隊伍存在嚴重的問題,的確是需要認真地面對和解決的一個問題。」
目前中國各地的城管部門是市政府屬下的"事業單位",負責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等,有罰款的權力。近年來,各地城管人員在執法時與民眾發生衝突,引發大規模群體事件,甚至導致人員傷亡的事件時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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