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簡陽市長段成武
【看中國記者金曉剛綜合報導】簡陽市長段成武因違法批地被免職,戲劇性的是,受到「處分」的他「因禍得福」,一週後隨即被資陽市人大任命為資陽市財政局局長。這種官員免職後閃電式復出的現象引起各界關注。許多評論指出,免職不過是面對輿論壓力的「虛晃一槍」罷了。
被免職後 轉身異地陞官
據人民網27日消息,本月13日上午,國土資源部通報了5起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查處結果,其中包括四川省簡陽市政府違法批地案。通報中指出,2008年至2009年間,簡陽市政府先後4次以政府常務會議形式,決定將三岔湖周邊20宗共6204.47畝土地出讓用於旅遊、商住開發,其中集體土地4659.91畝(耕地1498.62畝)。這批土地被國土部成都督察局認為批地程序違法,簡陽市所屬的地級市資陽市也給出了一份頗為嚴厲的罰單:簡陽市市委副書記、市長段成武警告處分,調離市長崗位;此外,包括一名副市長和國土局局長在內的多名官員被給予紀律處分。
然而,短短一週之後,資陽市第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隨即通過了段成武為資陽市財政局局長的任命。段成武迅速轉換角色,成為地級市要害部門一把手,其仕途似乎不受違法批地事件的影響。
官員的「休假期」短了 復出速度更快了
段成武被免閃電復出的案例引發關注。近年來,中共不少因錯被免職的官員復出,擔任同級,甚至更高級別的黨政職務。最明顯的是原國家質檢局長李長江,因為三鹿毒奶粉事件被免職後,復出任命為全國「打黃掃非」領導小組負責人。其它如:觸目驚心的安徽阜陽「大頭娃娃」事件發生後兩年多時間,多名被撤職的官員重履新職;影響惡劣的「黑磚窯虐童事件」發生後一年多時間,被撤職的臨汾市洪洞縣原副縣長王振俊早已再次擔任該縣縣長助理一職;震驚全國的「6•28瓮安事件」發生大半年後,被撤銷職務的原縣委書記王勤悄悄地「復出」,調任黔南州財政局當副局長等等。
據文匯報消息,四川瀘州市龍馬潭區交通局前黨委書記、局長謝林因兩年不交停車費,並涉嫌辱罵和毆打負責物管的六旬老漢一事被媒體披露後,8月5日,龍馬潭區紀委給予謝林嚴重警告處分的決定,免去其交通局黨委書記職務;按幹部任免程序提交區人大,免去其交通局長職務。7日,被免職的謝林到瀘州市經濟開發區管理中心報到;10日,謝林正式任職,職務是辦公室副主任。短短三天,一位問題官員就再次履新。新京報白爍評論:「看來,被撤職官員的「休假期」越來越短,復出的速度越來越快。」
免職名存實亡 只為緩解輿論壓力
白爍表示:「免職、撤職如果成了問題官員的一個‘強制性假期’,那無疑宣告官員問責制的名存實亡。」地聽天歌在博文中寫道:「免職不是問責,而是黨政官員職務變動的一種任免程序。它對有無違法違紀行為的官員都適用,儘管免職、停職可以作為問責措施。如果不追究違法違紀責任,僅對官員作出免職的處理,那麼,這樣的免職如同放假離崗,對其級別、工資待遇和工作並無實質影響,也起不到任何作用。而且,被免職的官員隨時都可以在新的崗位上繼續任職,他們並不認為有什麼過錯和違法違紀。」
地聽天歌進一步說到:「目前政府對一些濫用職權不作為和亂作為,嚴重損害群眾權益的違法違紀官員,不是依法依紀給予相應的處分和處罰,而是以免職來代替,事後異地任職甚至提拔,比沒免職時還好。一些地方之所以這樣做,就是因為這樣能「保護幹部」,既能使違法違紀的官員免受黨紀政紀處分、免受法律責任的追究,又能有效應對群體性事件,緩解輿論壓力,使事態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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