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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恩寵:上海二千局級幹部案又發

 2010-11-07 21:5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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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流亡美國的中國經濟學家何清漣和程曉農夫婦分別在《阿波羅》、《大紀元》發表了《中南海無奈之舉,要在自家統治的社會基礎動土?》和《遍地官員豪華居,儘是黎民血染成》的文章支持、聲援我的觀點。早在九十年初,我在上海書店買了一本何清漣著的《現代化的陷阱》一書,以後何清漣又託人送來了《霧鎖的中國》,書中用專門的章節表示對我聲援,使我在黑夜中看到光明和晨星。程曉農博士是上海人,是趙紫陽領導的國務院體制改革委員會的專家。

中共十七大五中全會結束,上海世博會也閉幕。我曾在今年10月份香港《開放雜誌》上發表《建議溫家寶天天讀聖經》。近日,中國足球腐敗案查到上海,二千名局級幹部以及他們的配偶、子女、直系親屬等關係密切人,長期以來用低價購買商品房,從中受賄案又發。我一向認為,上海 70%局級幹部、50%處級幹部脫不了干係,就看胡錦濤、習近平任何處置?如何平民憤?如何擺平?如何維穩?

上海世博會前,俞正聲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上海的反腐敗中有17名局級幹部,100多名處級幹部案件正在調查,這些案件何是查清?何時公開?

上海浦東新區副區長康慧軍案發後,發現他的那些房產,購自恆濱匯園、浦東陸家嘴花園、涵合園、地傑國際城、靜安區國際麗都、虹橋華庭等滬上知名的高檔樓盤。如果將上海知名樓盤的銷售合同和房產證認認真真查一遍。我認為至少有100位康慧軍式的上海局級幹部、處級幹部下臺。

我為靜安區國際麗都的三戶拆遷居民打過官司,其中一戶取得「雙勝利」。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的《行政復議決定定書》:撤銷上海市靜安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對 S家作出的《限期強制拆遷裁定書》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復議訣定書》:撤銷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對S家作出《強制拆遷決定書》。

2003 年6月6日,我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3年7月30日上海市公安局結案。上海市公安局局長吳志明親自蓋章的《起訴意見書》中,例舉了我三項罪行,其中之一就是國際麗都案。但是十天後,上海人民檢察院二分院的《起訴書》駁回了國際麗都案屬於秘密,這就是吳志明的辦案質量。2003年10有28日,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對我的《刑事判決書》,又駁回了所謂上海益民一廠罷工堵路的群體突發事件屬「國家機密」。這就是江澤民親屬吳志明的辦案質量,告我三項被駁回二項。

2003年6月6日,我被上海公安局查抄了200多萬的文字資料,最後定性其中的300字為「國家秘密」,那麼199萬9千文字就不能重複定罪,現我「解放了」。在這近200萬的文字中,充滿了對黃菊、陳良宇、韓正、吳志明等醜行的評述,這也是我參加上海「地下」寫作組,源源不斷向胡錦濤等指控上海幫的資料來源之一,這也是上海當局每天用12名警察、保安24小時監控我的真正原因。

現上海一些所謂「訪民領袖」,不斷「宣布」我家外的警察、保安早已撤退。當有人問他們,是如何知道的?他們說,親自到過鄭家。有人有問:「你見到鄭了?」,答:「沒有進入鄭家」。「到了家門口,為何不進?」,這些人就支支吾吾了。這些混跡在上海訪民中的黑惡勢力人員,不斷放謠言,不斷地在訪民中騙吃、騙錢、騙色------若他們因故被政府處置,也很少有人會同情他們。

例如:有一位所謂的訪民領袖,一直宣傳她家有二位親人在房屋拆遷中被政府迫害致死。我可以負責的說,這戶人家的拆遷案是我們律師事務所受理的。從被強制拆遷時拆遷公司安置一套房,現她家得到三套房的安置,這是我們律師所全體律師努力的結果。我曾經將這個案例上報給我的同學—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柴俊勇,結果得到特別關注,這戶人家的拆遷安置的結果是當時上海屬上位的。這個「訪民領袖」現不斷地鼓動他人盲目上訪,為了向訪民騙錢,向政府施加壓力再給一些「補償款」。聲稱,現上海政府對她家死一個人要賠人民幣420萬元。有人問她,為何不盡快領回這420萬元?她說,難道我就值這420萬元嗎?這是些話,就是這個訪民領袖在我家對十多位市民說的,時間在冤民大同盟剛成立時。這些人不斷誣陷類似馬亞蓮等正派的維權人士,現又是在美國法院狀告中共上海市委的所謂「准原告」。

在康慧軍案後,同樣被查的浦東新區外高橋管委會副處長陶建國,名下有房產41套,大多來自受賄式低價買房,被稱為「炒房處長」。實際上海的幹部利用職權的便利,在業餘時間「炒房」成風,這是他們8小時以外的「炒房」,韓正暗示只要不過分,不算什麼?

「沒有一個房地產項目是不要行賄的」,這是房地產老闆們的共識。自94年黃菊任市長以來至今,上海以建8千幢高層大樓,若每幢大樓平均有十單元住房低價出售給幹部,那麼全上海就是8萬套住宅被低價出售。上海二千名局級、處級幹部觸犯刑律不是個小問題。就看胡錦濤、習近平有沒有勇氣在上海依法打黑?

從記者們瞭解的信息,上海虹橋地區、徐家匯周邊、黃浦區、浦東濱江地段以及陸家嘴核心地段、許多樓盤都是官員低價購房「重災區」,這些上海的高檔住宅區,目前房價至少要3萬元—6萬元∕每平方米。

上海政府內部官員稱,以往落馬的官員只發現是「不幸」落網的冰山一角。在上海,黃菊、徐匡迪、陳良宇、韓正、劉雲耕(人大主任)等幫派系中大肆低價購房已成為一種心照不宣的現象,但總量數據公眾絕無可能獲知,被韓正等人嚴防死守。

二千名上海市級管理的官員曾被告知,要求他們如實上報家庭購房和優惠情況,即便有違紀違法者也會獲得寬大處理,但如果隱瞞,將被從重處理。但這一寬大政策被韓正這批上海實權派扭曲了,至於重慶打黑那些落馬官員感到十分不公平。

陳良宇案後,低價購房一下成為上海官員的心病,最高法院副院長瀋德詠調往上海成為中共上海市紀委書記,一度掀起查處官員低價購房的風暴,但鬥不過上海幫的勢力,在上海工作了7個月另4天就調回北京。這是胡錦濤為保住上海世博會所犯的低級錯誤,為了打擊陳良宇而穩住了韓正這股上海幫的少壯派。

最終,這個影響幹部穩定的做法,一段時間後就收兵。不僅如此,為了徹底解決上海官員的集團心病,在請示江澤民、吳邦國、周永康等人後,2009年,上海針對超過二千名市級管理幹部低調推行了一次房產專項申報活動。

顯然,這次房產專項申報的意圖是保這些貪官過關,並不是要把官員低價購房的潛規則行為推向司法,而是在黨紀範圍內「化解」。只要江澤民、陳良宇在上海的幫派屈服於胡錦濤,只要上海世博會順利運行,不給胡錦濤丟面子。

包括韓正本人在內的眾多上海官員,主動上報家庭房產十幾套的大有人在,並附帶說明當時種種「優惠」政策,上級的暗示,縱容的潛規則層出不窮,很多是單位黨委,黨總支領導集團決策,報韓正們認可。比如,不少人提交低價購房的種種理由,包括住房困難、落實知識份子待遇、高級職稱等。韓正等人多次表示,這個做法是為了讓大家「放下包袱」,「輕裝上陣」,一再表示是「最後機會」。

最終的申報結果還算皆大歡喜,無一人因此移送司法機關,否則就違背了這次專項申報的初衷。日前,新華社所屬的《瞭望東方週刊》對上海這一做法做了不點名的批論:(房產申報)由(上海)一地開風氣之先,的是沒有全國 性的法律支撐,(上海)局部的試驗必將要遭受合法性先天不足的質疑。

中紀委在2007年6月發布的《中紀委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用的若干規定》,難道在上海成了一張廢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意見》的司法解釋中,認為國家工作人員「向請託人」低買高賣房屋、汽車屬受賄。

1976年10月,「四人幫」被粉碎,中央開始封鎖消息,逐步層層向下傳達。開始華國鋒擔心上海會亂,但粉碎「四人幫」消息從各個私下管道傳到上海,上海市民紛紛衝向街上慶祝,不僅沒有大亂,沒有中亂,小亂也沒有。

胡錦濤、習近平想留下一世英名,不要阻止上海人民的憤怒,一舉「殲滅」新上海幫,上海不僅不會大亂,也不會中亂和小亂。胡錦濤、習近平是要上海幹部穩定,還是要上海百姓的人心和穩定?揭露上海幫,中國有希望;揭露上海幫,不僅中國有希望,中共也有希望,胡錦濤、習近平有希望。認清上海幫,中國向前邁!

日前,上海市政府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電子信息產業管理處處長徐紹敏包括低價購房在內受賄96.5萬元,849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但有檢舉揭發立功表現,減輕或從輕判處11年有期徒刑。上海普陀區財政局局長崔世昌,2005年10月「低價」購房一套,2006年7月以80萬元售出,就以受賄罪判11年徒刑。為什麼同樣是上海,同地、同罪不同結果?韓正為什麼有這麼大權利保住這二千名局級幹部及家屬?

韓正不倒,天理難容?韓正的真相,為何中共中央不敢公開?不讓民眾知道?韓正為何不敢在媒體中出面澄清?若上海幹部低價購房問題不查清,全國的貪官就查不下去。胡錦濤是要坐穩共產黨的江山,還是要可憐韓正這些不得人心的上海幫少壯派?考量出胡錦濤、習近平是否是個真正的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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