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住的平房外,王企(化名)向記者展示證實自己清白的無罪釋放證明書。(看中國配)
只因與嫌疑犯同名,新疆博樂警方錯誤地將一名15歲少年刑事拘留。兩個月後,少年王企(化名)被當地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2009年1月,少年在少管所裡遇到搶劫案主犯,冤屈終得澄清,張冠李戴的荒唐真相隨之被揭開,但少年獲釋至止已被無辜羈押212天。
中國青年報報導,2008年9月4日,正在網吧上網的新疆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博樂市某中學初二王姓學生被博樂市東風派出所民警抓捕。「你是王企嗎?」「是。」「有身份證嗎?」「有,但還沒辦好。」「認識馬清林嗎?」「認識。」「你跟馬清林搶了多少錢?」「我沒搶錢啊。」
簡單對話後,民警給王企戴上手銬帶到公安局。莫名背上搶劫的罪名,當時15歲的王企「有點蒙了」。王企說,他當時想起馬清林還有一個保案朋友叫王企,就對民警說,「你們抓錯人了,還有一個王企!讓被害人來指認就清楚了!」
據當時參與辦案的民警熊理表示,2008年3月20日,一名受害人家中被盜,剛從少管所出來的少年犯馬清林被認定是嫌犯。後來馬清林被帶回警局,「當天晚上,馬清林跳樓逃跑了。」報導指出,在逃跑前,馬清林交代了九起親自參與的搶劫、盜竊案,並交代是王企幫著銷贓。據報導,由於當時馬清林的供認中並未說明夥同搶劫的是另一個保安王企,於是無辜的初中生王企被抓,出現「被頂罪」的荒謬劇。
2009年1月中旬,王企被送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少年犯管理所,當天,他遇到了搶劫案主犯馬清林。「你咋進來了?」馬清林有些奇怪地問王企。得知被抓的經過後,馬清林對他說:「你是冤枉的,是那個保安王企,不是你。」
據報導,這場同名錯案的真相終於被揭開,王家展開了「討個說法」的行動。2009年6月,王企父親申請國家賠償,提出了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醫療費及其他經濟損失、精神撫慰金等共計130多萬元的賠償要求。 2009年9月14日,法院針對「王企被限制人身自由212天」這一錯誤,做出賠償2萬3000餘元的決定,駁回其他訴訟請求。
王父表示無法接受這一結果,準備繼續上訴,要求補償經濟損失,恢復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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