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方某市擔任挂職女副市長的王芳(化名)遇到自稱設計總監、要開畫廊的「藝術男」張某,不惜以身相許,並慷慨送出286萬餘元支持對方幹事業,結果發現對方竟然已有家室。
記者上午獲悉,張某被北京市海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4萬元。
40歲的張某是甘肅人,沒有穩定職業,雖然身材不高、相貌平平,他卻通過一單裝修生意認識了王芳。王芳比張某小4歲,是某國家科研機構部門負責人,曾在2008年被派到外省市挂職擔任副市長,雖然仕途一帆風順,但感情上並不順利。
據王芳說,當時她有一處房屋需要裝修,於是請來張某做設計。張某自稱畢業於中央工藝美院,是北京東易日盛裝飾公司的設計總監。為了博得王芳的同情,張某大談自己的奮鬥史,說自己是單親爸爸,前妻跟別人跑了,他帶著孩子孤身一人在北京打拼,生活非常困難。
這些話讓王芳產生了同情之心,認為張某是一個吃苦耐勞、努力上進的人,值得托付。她放心地把家裡的鑰匙給了張某,雙方進而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
2008年1月,張某跟王芳提出先要一些裝修款,王芳給了他30萬,之後張某失蹤了幾個月。但此後他又突然回來找到王芳,說現在有一個商機是在宋莊開畫廊,建議王芳出錢投資,並描繪了兩個人結婚共同開畫廊的幸福前景。
王芳被他的甜言蜜語打動,向朋友借了60萬元給了張某。此後張某又以「需要後續資金」為由,向她要了70多萬元。
但王芳並未等來張某的婚約,卻在2008年下半年發現,她賬戶上的152萬元被張某用她的護照和銀行卡全部取走。王芳發現後打電話質問,張某卻威脅要宣揚她的隱私。
2009年8月,王芳提出分手,張某卻獅子大張口向她索要500萬元「感情損失費」,扣除已經拿走的近300萬元,還欠他200萬元。王芳經過調查,發現張某根本不是設計總監,宋莊的畫廊也子虛烏有,而且張某在與她交往的同時已經結婚。
2009年10月,王芳向海淀警方報案,張某被抓獲歸案。
此案在審理時,張某堅稱自己跟王芳有真感情,而王芳給他的錢也全部用來共同發展事業,但他又同時表示自己的妻子才是真正過日子的人。而東易日盛公司也出具證明稱,該公司並無張某此人,甚至根本沒有設計總監這樣一個職位。
法院判決認為,張某所開的畫廊註冊資金僅為10萬元,他註冊這家畫廊的真正目的就是為了不斷從王芳處騙取錢財。最終,法院認定張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而且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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