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中國的民主過渡在臺灣首先走向成功
對於一九四九年後中華民國在臺灣的歷史,筆者作為一個中國大陸學人,僅在本章簡單地敘述一些淺近的認識,只因它頗不同於當前某些臺灣學者對於一九四九年後中華民國歷史的認知,所以誠請臺灣學者予以批評或批駁,並深信臺灣的學者們,一定能夠對這段歷史進行公正的分析和科學的總結,一定能夠在未來滿足海內外中國人的深情寄望。
——作者謹識
一九九四年十月,《紐約時報》曾發表文章,稱「國民黨也許輸掉了大陸,但臺灣已經贏得了大陸的民心」。
美國人是現實主義者,而所謂現實主義,即承認已成事實,或僅僅承認眼前的事實,有時亦只是表面的事實。國民黨輸掉大陸是歷史的事實,但今日臺灣已贏得了大陸的民心,又是現在的事實。所以,美國人承認不貸。
但是,承認事實者,未必就懂得事實之所由來,更未必懂得歷史的發展是如何地造就了這個事實的。就像一九四九年國民黨於中國大陸失敗的原因,美國人不僅把它看錯了,而且也做錯了一樣——因為即便是對美國的利益而言,也是看錯了又做錯了。今天,美國人,還有其他一些人,雖然不得不承認臺灣的民主繁榮事實,卻又對民主與繁榮的由來,加上了甚為不確的解釋。除掉像費正清那樣,因一貫對中華民國和中國國民黨懷有不良的情緒,卻又對中國共產黨及其「革命」懷有浪漫情調,才會找出種種理由來詆毀臺灣和貶低臺灣,歪曲造成這一進步的根本原因。至於其他即便是承認臺灣進步,並試圖尋找這一進步的原因者,亦不外乎認為:一是一九四九年的失敗者蔣介石和中國國民黨在退守臺灣之後,著手進行了一些政治經濟的改革;二是中華民國臺北政權在和平環境下抓住了經濟發展的有利時機,創造了經濟繁榮的奇蹟;三是在經濟繁榮的前提下,開始了政治民主化進程。顯然,這都是一些客觀者的眼光,也是一些現實主義者的眼光,但還不是一個「歷史主義者」的眼光。因為這類看法,無非是「從現象上獲取印象」的一個結果。而不是對當代中華民國臺灣的發展進行深入剖析所得出的結論。
一 中華民國臺北政權——承繼並堅守了中華民國的國統與法統
筆者認為臺灣之所以能夠走上今天這樣一個民主和繁榮的境界,首先是因為退守臺灣的中華民國政權能夠承繼並堅守中華民國的國統與法統,才為臺灣後來的歷史性進步與繁榮奠定了必須的政治基礎。因為,承認不承認中華民國的嶄新國統,繼承不繼承中華民國的共和法統,將決定臺北政權的根本性質,決定它是否劃開了自己與兩千餘年君主專制國統和一九四九年以後中共大陸北京專制復辟政權的根本政治界限。
歷史的事實是,中華民國自一九一二年元旦於南京建國,直至一九四九年中共在大陸建政,除掉袁世凱復辟帝制的八十三天,張勛擁戴宣統公然復辟的十一天,和蘇俄指使中共在江西瑞金成立俄屬「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以及日本扶植遜清王室在東北建立偽滿州國以外,尚不曾有一個反叛者,敢於公然推翻或改變中華民國的國統與國號。北洋軍閥們亦只敢在維護中華民國國統與國號的前提下,「假共和之面孔,以行專制之實」,甚至常常利用恢復「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和恢復「國會」等擁護「共和法統」的手段來爭奪權力,以再造復辟。至於因一九四九年「革命勝利」,實質是「復辟成功」,而當真在中國大陸改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毛澤東,其晚年深自懊悔改了國號的心態,亦無非說明,他已經在擔心後人將以中華民國的「正統」來否定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邪統」,更因此而將他推倒在真正「亂臣賊子」的歷史地位之上。所以,因失敗而退守臺灣的中華民國臺北政權,能否承繼和堅守中華民國得之不易、更保之不易的國統與法統,將決定中華民國臺北政權的根本政治性質。
那麼,中華民國臺北政權又是如何承繼並堅守了中華民國國統與法統的呢?
第一、中華民國臺北政權堅持了中華民國民主建國的政治方向
在內戰中失敗了的中國國民黨和中華民國南京政權,在一九四九年以後的臺灣,於政治上,一是承繼並堅守了孫中山先生所創建的中華民國國統,繼續遵循孫中山先生關於軍政、訓政和憲政的民主建國歷程,在失敗後的艱難時世之下,恢復國民黨一黨訓政,以維繫人心安定和社會穩定。二是承繼並堅守了已經初步建成的中華民國共和法統,即在有壓迫而無外患,有「異志」而未形成內亂的外部及內部條件下,在政治上維繫一九四九年前已經初步建立的憲政體制,堅定地推行地方自治,穩步地推動法制建設,逐步地擴大政治參預,以在憲政體制之內實施訓政,又在訓政逐步淡化的過程中推行憲政的建設,以期最終結束訓政,還政於民。
中華民國臺北政權,於一九五零年即頒布了「臺灣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同時辦理省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和鄉、鎮、縣、轄市市民代表的選舉,並均以平等、普通、直接與無記名投票等最為民主的方式進行之。誠如一位大陸學者在他的研究中所指出的那樣:「早在五十年代,就有非黨人士高玉樹在臺北市的競選中擊敗國民黨人王名寧。非黨人士黃順興當選為臺東縣議員。六十年代,更多的非黨人士當上了縣市行政長官,如臺北高玉樹、臺南葉廷桂、高雄余登發、臺東黃順興。到了七十年代,黨外勢力有了更大發展。七二年三月國民黨政府公布了《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增加中央民意代表名額選舉辦法》。同年,增選出國大代表五十三人,增額立法委員三十一人。其中就有非黨人士。在七七年的‘地方選舉’中,非黨人士成立了‘臺灣黨外人士助選團’,舉辦民主餐會,匯聚一堂,發表演說,抨擊政局,聲勢相當浩大,終於在二十個縣市中拿下四個,七十七席省議員中佔據了二十一席。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國民黨在權力上一向是開放的。」01而在同時期的中國大陸卻是不能、也不敢想像的。
顯然,法制的建設勢必要與開放的權力亦步亦趨。一九四七年七月四日,內戰中的中華民國南京政府曾頒布「動員戡亂完成憲政實施綱要」,並自翌年十二月十日於全國各省市一律宣布戒嚴。在臺灣,「戒嚴」雖然在名義上實施了三十多年,直至一九八一年五月一日才宣布「解嚴」,但實際上自從中華民國政府遷臺,社會秩序輔以安定之後,一九五二年十月政府即已頒布「臺灣地區戒嚴時期軍法及司法機關受理案件劃分辦法」。歷經五次修正,乃將軍法機關因戒嚴法第八條而得以自行審判之範圍,逐步縮小至最低限度——除軍人犯罪、及違反懲治叛亂條例和違反戡亂時期檢索匪諜條例之罪,由軍事機關自行審判以外,其餘條例一律交由法院審判。一九六零年八月十五日又公布了釋字第八十六號解釋,稱憲法第七十七條所定「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之審判,系指各級法院之民事、刑事訴訟審判而言。高級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既分掌民事、刑事訴訟之審判,自亦應隸屬於司法院」。之後,司法院組織法,法務部組織法及法院組織法等條例修正案,遂於一九八零年六月二十九日公布,並於次年七月一日施行。如是,既使司法權的運作走上了正軌,又使法制的建設能夠作為推進中華民國民主建國事業之至為重要的一環,即必要和重要的「配套」工程,為其後臺灣法制的倡行奠定了基礎。
如果說一九四九年遷臺的國民黨臺北政權在臺灣重新恢復「訓政」,實出於艱難時世之下的迫不得已,那末,當生存和安全問題已經獲得解決之後,隨著中央政府和民意機構的增選和補選,言論自由的日漸開放,政治參預的日趨擴大和反對派政治的逐漸合法化,直至「解嚴」的實現,顯然為政治逐步走向自由化,亦即良性威權政治的最終結束,民主政治的全面推行,奠定了必要的社會政治基礎。自五十年代伊始即開始實行地方自治的民主政治實踐,在法制的配套建設之下,終於發展成為九十年代的全民直選省長和全民直選中華民國總統。由是,憲政得以全面實現。從而將中華民國政府和中國國民黨在二十世紀上半期,於外患頻仍、內亂叢生的中國大陸所無法推進的民主建國事業,在臺灣逐步地、並且是和平地推向了成功。這就在國統和法統的根本性質上,徹底地劃開了中華民國臺北政權與數千年君主專制國體和中共大陸專制復辟政權的鮮明政治界限,保證了中華民國自開國以來的共和國家性質和在後來初步建成的民主國體,沒有發生任何性質上的變化。
第二、中華民國臺北政權繼承和發展了中華民國的自由經濟體制
正因為中華民國臺北政權承繼並堅持了中華民國的國統與法統,所以才承繼、建設和發展了作為中華民國共和國統之重要特徵的,以私有制為基礎的自由經濟形態和市場經濟體制。中華民國臺北政權非但沒有採取過任何專制的中央計畫經濟體制、即專制權力經濟體制,以壓迫甚至消滅自由經濟和市場經濟的存在,相反,卻一再地和持續地保證、推動和加速了私營經濟的巨大發展和空前發展,從而將中國臺灣推向了史所未有的經濟繁榮境界。自一九四九至一九五四年間,中華民國臺北政權曾先後頒布的「國營事業管理辦法」、「公營事業移轉條例」和「實施耕者有其田公營事業轉民營事業辦法」,以及一九五三年一月為對日本所遺留下來的四大公營公司轉民營,而公布的「公營事業轉民營條例」等,皆因堅持了「凡可民營者,盡量鼓勵民營」的自由經濟方向,因而才有力地促進了市場經濟的繁榮。凡是高談臺灣經濟發展和繁榮者,如若忘卻了這個能夠保證和推動臺灣經濟發展和繁榮的根本經濟體制,實際是由政治制度所決定,忘卻了臺灣經濟賴以發展和繁榮的這一張「政治底牌」,而以各種各樣的原因,來妄論和解釋臺灣經濟的發展和繁榮原因,都無非是舍本逐末而已。因為只要國民黨臺北政權如同中共北京政權那樣,將共和法統改變成為如中共一樣的專制一統,則由專制權力所全方位控制和霸佔的臺灣經濟,其發展究竟如何也就不難想像了。
第三、中華民國臺北政權進行了和平與成功的土地改革
中華民國臺北政權沒有忘記辛亥革命的綱領,沒有忘記平均地權的理想,沒有忘記沒有和來不及解決土地問題,竟成為國民政府和國民黨在內戰中失敗的重大社會原因,在失敗之後,乃堅持以「孫中山先生非以殺人奪地為手段,而以平均低價和保護地主與無地農民雙方利益的思想」為方針,以一九三零年頒布的「進步土地改革綱領」為藍本,以歷年局部實驗和施行土地改革的經驗教訓為借鑒,面對臺灣因日本強佔經年,所早已形成的大地主兼併土地和大多數耕者無其田的嚴重局面,幾乎是與中共在中國大陸展開殺人土改運動的同時,和平地、並且是順利地在臺灣進行了至為成功的和平土地改革。由是,臺灣的土地改革,方本著共和國家的人權精神和法制精神,首先推行「三七五」減租,以平衡租佃雙方的利益;繼之採取「公地放領」的政策,以滿足部分無地農民對於土地的迫切要求;最後利用售出工業債券贖買大地主多餘土地,以貸給無地或少地農民的辦法,不僅未殺、未抓、未致死一條人命,更未造成任何的動亂和混亂,卻造就了土地改革的全面成功,為嗣後臺灣政治經濟的繁榮發展,奠定了穩定的農村基礎、社會基礎與經濟基礎。
第四、中華民國臺北政權一如既往地重視和發展教育
辛亥之後,特別是北伐之後,因為中華民國對教育的長期重視(如本卷第六章所述,包括血濺中華的抗戰時期),02中國現代教育才得以蓬勃發展。遷臺之初,中華民國政府雖有「一夕數驚」的外部政治壓迫和「承載過重」的內部經濟壓力,仍然堅持大幅度投資教育,興辦教育。此為中國大陸民眾所不能想像。一九四六年,臺灣的文盲佔人口的百分之四十二點一,至一九八八年,因適齡兒童就學率已經高達百分之九十九點八九,故文盲兒幾已絕跡。日據時期,日人為對臺灣實施奴化教育,特別限制臺灣同胞進入普通高中,最多只能進入初級職業學校。但一九八八年高職和高級中學學生數,已佔全體中學生數的百分之六十一點九九。日據時期臺灣人進入大學者極少,並且限讀醫理工科,文法藝科則不准華人就讀。但一九八八年專科學生已達二五六六一零人,大學生已達一九二九三三人,碩士研究生已達一二四二六人,博士生已達二六九五人。出國留學者比比皆是,其雲不鮮。近十年來更是有所發展和提高,業已進入全世界高教育水平之列。其在科技、經濟和教育方面實為人才濟濟。華裔獲得諾貝爾科學獎者已有六人,但是,唯於中華民國(五人)、或於境外(一人)所培養的學人才有此榮譽的事實,實在不能不說與兩個不同的政治制度有著絕對的關係。臺灣教育的發展,對於近年來民主政治的全面推進,對於所謂技術官員隊伍的形成所起到的作用,亦早已為世界所有目共睹。
第五、中華民國臺北政權對人民公民權力的保障和發展
自中華民國創建伊始,人民即開始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居住、教育、就業和遷徙等自由。即便是在三十年代前後的訓政時期,甚至是在袁、張和北洋軍閥假共和、真復辟時期,上述自由亦只有一定範圍的限制,因此才可能產生中國現代史上至今仍在遙領風騷的思想文化成就。
中華民國臺北政權在一九四九年後的特殊艱難歷史條件下,應該說除掉事關全島安全、即為防止中共顛覆,才在少數領域進行一定範圍和一定程度的限制以外,處於非常時期的臺灣人民,不僅擁有居住、遷徙和出國留學、移民的相當自由,而且擁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的很大自由。誠如同一位大陸學者所指出的那樣,國民黨政權在臺灣給予黨外政治空間的第二個體現,就是允許非黨報刊的存在。「五十年代初,臺灣當局雖然制定了《戒嚴期間新聞雜誌圖書管理辦法》,但實際上黨外報刊雜誌仍然存在。《自由中國》、《文星雜誌》、《大學雜誌》及《臺灣政論》等刊物的思想筆觸,都完全獨立於國民黨之外。其中最老的《自由中國》於四九年十一月創刊,一向對國民黨政權的獨裁、腐敗發出尖銳的批評,甚至敢於反對蔣介石連任總統,對這一切,國民黨政權都予以容忍……七十年代中期之後,查禁報刊的尺度更有相當的放鬆。一般批評國民黨政權和其官員的文章常見於報端。這樣就給黨外反對勢力的存在、匯聚、集結提供了更大的空間。一九七九年五月,行政院新聞局解除了《停止雜誌登記》的禁令。僅一個月後,《美麗島》、《八十年代》等雜誌即行出版,在臺灣社會掀起了更大的波濤。辦民間報刊,參加地方選舉已經成為黨外反對勢力彙集力量,培養儲蓄人才,擴大其能量和影響面的犀利武器。一九八七年國民黨政權取消‘戒嚴令’,徹底開放了黨禁、報禁,歷史終於翻開了新的篇章。」03至於後來臺灣民營報刊之多,私營出版事業之隆盛,民間報業鉅子之舉世聞名,就更為幅員遼闊的中國大陸,人才濟濟的中國大陸,民怨沸騰的中國大陸,所不能和不敢想像了。五十年代,一個年輕的出家女子,竟能在花蓮籌辦「慈濟功德會」,並廣收門人,興旺時,人數竟達上百萬之多,收入竟達數億萬之巨,這在絕對不容許人民有任何結社自由和信仰自由的中共大陸,無疑只能造成千千萬萬人人頭落地的悲慘結局。然而,在臺灣,甚至是發生了「高雄事件」那樣的大案,在蔣經國先生「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指示下,亦只有「軍警人員之傷亡,而無人民之被傷害」。04尤其是近年來由民主政治的全面展開,所帶來的政黨、社團的蓬勃發展,就更是使得中國大陸人民,特別是中國大陸的知識份子們,產生了無限的羨慕和追求之心。
二 威權總統恢復訓政——保證了臺灣的政治穩定與和平發展
一九四九年的蔣介石誠然是那一場大規模內戰的失敗者,是中華民國政權和中國國民黨在大陸遭遇失敗的代表人物,更是一九四九年中國那一場歷史性悲劇的主角。但是,蔣介石作為曾領導北伐成功的革命領袖,作為曾領導偉大衛國戰爭勝利的民族英雄,作為一位始終堅持保衛國家主權與獨立,一貫追求和平與統一的中華民國領袖,他雖然不像中外歷史上一些幸運的和不幸的英雄們那樣,既因其卓越的功勛而獲得了純潔的英名,亦未因其巨大的失敗而只能走上亡國甚至是亡命之途。作為一位堅強的民主戰士,他固因天性中缺少推行革命專制的殘酷力量,而沒有像羅伯斯庇爾那樣,被陰謀叛變者和陰謀復辟者送上斷頭臺;作為一個曾被一群真正的封建獨裁者所指罵的「獨裁者」,他因在實際上遠遠沒有做成一個革命的獨裁者,亦沒有在死後如同克倫威爾那樣,被復辟王朝開棺戮屍,或如拿破崙那樣被終身囚禁在大西洋的孤島上;作為一位在中國從專制向民主過渡的艱難歷史進程中,既領導了革命的成功、又遭遇了巨大失敗的歷史人物,他既無拿破崙敢於稱帝的革命君主式膽量,因而又保持了他作為一個民主革命家的純潔性。然而,他的智慧,他的膽略,他的堅定性,尤其是他作為一個失敗者而擁有的堅韌不拔精神,才使他深具一位悲劇英雄的美學意義。而他作為一個悲劇英雄的形象,無疑是他在臺灣作為威權總統的魅力之所在。
誠然,他在那一場內戰中遭遇了巨大的失敗,然而他卻在失敗之後,憑著他個人的信念和精神,既能夠死處求生,又能夠「苦撐發展」,並終於將孫中山的民主革命理想,與他自己一生對於民主建國的追求,實現在臺灣島上。不僅為全島的人民帶去了進步和繁榮,而且使中國大陸的人民重新看到了希望。不僅引導中國大陸人民糾正了「錯把復辟當革命」的歷史性錯失,又為中國大陸人民對於民主的萬難追求,提供了由歷史反思而得來的巨大力量。同時亦為他個人——一個偉大的悲劇式的歷史人物,爭取到了被再認識、再肯定直至被再推崇的歷史條件。今日中國大陸社會所普遍存在和迅速發展著的「戀蔣情結」,固然是因為有了一個史無前例的獨夫民賊毛澤東做了他的陪襯人,但如若缺少了他自身的歷史魅力和歷史功績,則中國大陸人民也就不會在痛苦、並且是深沉的歷史反思過程中,予他這個曾被推倒的英雄以再認識、再肯定和再推崇了。
一九四九年之前,曾被形形色色專制勢力冠以獨裁罪名的蔣介石,唯其是真正的不獨裁,唯其沒有大膽地進行過充分的訓政,即特定歷史階段上的「良性獨裁」,才為一九四九年中國民主進程的巨大逆轉,埋下了失敗的先機。這無疑是一個歷史性的遺憾。但是,正是這個遺憾,卻使他在退守臺灣之後,才決心為保衛臺灣的政治安定與和平發展,甘冒「獨裁」之罵名而不諱。
然而,他甘冒罵名的「獨裁」統治,在形式上既是為保護臺灣安寧和推動臺灣進步的威權統治;在性質上,則更是為保衛臺灣安寧和推動臺灣進步的持續訓政。具體言之:第一、以其個人的威權在五十年代初一夕數驚的臺灣,於憲政體制之內恢復訓政,以及他個人的領袖地位。由是而果斷地消除了形形色色的叛變陰謀和叛亂事件,保衛了臺灣的安寧。再不似在中國大陸那樣,對於舊軍閥的叛亂和共產黨的叛國姑息養姦。
第二、以其個人的威權于思想、文化領域取締宣傳共產主義的自由,嚴禁為共產黨張目。在言論、出版、教育等各方面,對凡是散佈共產革命思想,或借所謂民主思想來鼓吹共產主義思想的種種思想行為,予以明確的限制,以徹底杜絕中共企圖製造臺灣內亂以一舉顛覆的任何可能。
第三、以其個人的威權來制止對臺灣安全與發展有害的種種過激民主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有過激民主要求者的自由直至法辦。不再像大陸時期那樣一再地姑息和遷就。以使得極少數雖有民主追求精神、更有私慾膨脹、直至有明確輸共之心的知識份子,不再擁有蠱惑人心的自由。
第四、以其個人的威權保證正確方針政策的決行和貫徹。諸如當土地改革遭遇大地主反對時,蓋因他的威權堅持,而使之順利達成;當十大建設橫遭物議之時,亦因他的威權堅持而得以拍板定案。
第五、以其個人威權,在選擇他自身的接班人時,面對種種輿論,雖經內心衝突,終能決意「內舉不避親」,以蔣經國續其重任。歷史已經證明了他選擇的正確。05
第六,以其個人威權,使臺灣在長達二十餘年的歲月裡處變而不驚,循序而發展。尤其是在七十年代初,當以美國為首者相繼與中共建交,甚至言歡,以至臺島飄搖、人心懼禍之時,蓋因他的威權,才使得「莊敬而自強,處變而不驚;忍一時之痛,謀經濟之獨立」的精神貫遍全島。
非知此便不能理解,一九七五年,當他辭世時,島上人人悲從中來,痛不欲生者比比皆是的原因。自然,其根本原因,還是因為他留下了一個與毛澤東的中國大陸所完全不同的中國臺灣,一個已經和正在走向繁榮和昌盛的「三民主義模範省」。
無庸諱言的是,正是蔣介石和他的威權,才為保證臺灣政治安定與和平發展帶來了政治上的巨大保險係數。反之如若沒有這樣一個威權總統,則臺灣豈只不會有今日的進步和繁榮,甚至連其存亡也難有定數了。因為連李登輝總統也不能不承認:「今天,我們所締造的發展成就,是建立在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先總統蔣公的保衛臺灣,以及經國先生的政經發展基礎之上。」(李登輝:《臺灣的主張》)筆者亦曾在臺灣問過一個反蔣的學人:「如果蔣先生於四九年敗守臺灣之後,便立即像今日的李登輝先生這樣,實現全面的民主政治,則閣下認為臺灣的命運又將若何?」這位學者乃不暇思索地對我說:「臺灣怕早已被中共‘解放’。」
必須指出的是,今天,被臺灣的某些朋友指責為「白色恐怖」的蔣介石威權統治時代,確有可能存在著少數「受委屈者和被迫害者」,但是,對於絕大多數臺灣人民來說,卻正是因為有了這個威權統治,才使得他們能夠走上自由、民主和繁榮的道路,或曰為臺灣今天的自由、民主和繁榮奠定了不可或缺的歷史基礎。如果誰不是這樣地看問題,誰就不是一個歷史主義者和客觀主義者。誰如果只是對蔣介石威權統治時代所出現過的缺失和錯誤,和當時為了臺灣的安全與發展而不得不實行的「限制」,充滿怨懟和仇恨之心,誰就等於在實際上不承認「安全」在那個時代對於臺灣的特別重要性,誰就是根本不承認當時的臺灣唯有安全才能發展,誰就是根本不懂得什麼叫作專制,什麼叫做獨裁,什麼才叫做「白色恐怖」,誰就更不懂得他們自己所說的「寧靜革命」之所以能夠成功的根本原因。
必須指出的是,良性獨裁,在臺灣即所謂持續訓政,並非是把訓政當作目的,而僅僅是要把一定範圍內、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時期內的一黨訓政或一人獨裁,只當作建立、保衛和鞏固民主秩序和民主制度的手段,並隨著民主秩序的逐步建立和民主制度的逐步穩固,而必須逐漸地削弱直至取消之。就理論上而言,它無非是民主革命初造成功之後,面臨形形色色專制勢力的反撲和復辟之時,民主力量或新生民主政權所必須採取的革命手段。這才是訓政的本質。就歷史的發展而言,唯其在特定歷史階段上的存在,才能保證民主秩序得以最後的確認和確立。唯其在特定歷史階段上的不曾存在,則剛剛建立的民主秩序或民主制度,便極有可能有創而覆之的危險。近現代各國凡爆發過民主革命的國家,其歷史的經驗和教訓,已經足以證明它在理論上的真理性和實踐上的重要性。而蔣介石作為一個成功者卻遭遇了失敗,又作為一個失敗者卻走向了成功,其根本的原因,即在他於北伐成功之後,曾為了體現民主,害怕被指為獨裁,而在相當程度上放棄了保衛民主的「獨裁權力」。在他失敗退守臺灣之後,蓋因他「前事之師,後事不忘」,敏銳地意識到若不實行威權統治或曰良性獨裁,便很難不再重蹈失敗的覆轍。由是他才在一定範圍內和一定程度上實行了「威權的獨裁統治」,從而保證了臺灣的和平與發展,更在中國歷史上,首造了「身在邊陲,卻不僅有能力對奪取了中原的統治者予以持續的對立和抗衡;而且更因其進步與繁榮,而傲然於中原的專制統治者」這樣一個史所未有的先例。這在他個人,無疑既是教訓,又是經驗;既為所失,又為所得。在歷史,則因此而發展成為前後兩個完全不同的政治局面,實在不能等閑而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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