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移民是為了加國的護照而來。閣下如果是來自不容許雙重國籍國家,有時則很難決定是否要入加籍,還是保留自己原來的國籍。來自中國的人則更加頭痛,因為中國可以說是不讓你擁有雙重國籍最嚴格的國家。
入了加藉以後,在中國國內的一些發財大計,有時就行不通。不入加籍,如果不常住在此地,又會被加國的楓葉卡困擾,雖然加國楓葉卡可以理論上永遠不會失去——如果閣下和配偶身居海外而配偶是加國公民的話。但法律是可以修改的,配偶也有變化的可能性,例如:不再是你配偶,或者返回加國居住。總之雖然加籍配偶相陪可以保留永久居民身份,但還是十年之外最多。
如果閣下入了加籍發現不大對勁,回中國做生意麻煩多多;想放棄加籍,那更麻煩,因為2003年的移民法就說明永久居民一旦成為加國公民,就會失去永久居民身份。所以做了加國公民又放棄國籍時,就打回原狀。那除非是配偶再把你申請回來做加國的永久居民,不然,來自中國的人就會連加國都回不來,除非持有旅遊簽證。
前加國傳媒大亨布萊克(Conrad Black)上世紀90年代放棄自己的加國護照,不做加人,做英國的勛爵;因為是英籍,失去加籍並不影響他出入加國。
但因他在美國犯上刑法(在上訴中),所以以後還是回不來加國,除非申請特赦。這是失去國籍的另一不好之處。
如果是加籍和永久居民,就算犯了彌天大罪,還可以進來加國。永久居民可能會被移民部找麻煩,因為在海外犯罪,但最終還是要讓他進來。
旅客則不一樣,持免簽證國家護照和要簽證的,都可以因為有犯罪記錄,或者有可能犯過罪而不得其門而入。香港過去有些著名明星,因為被移民部門懷疑是黑社會分子,也進不了加國。所以這些都是放棄加籍或不入加籍的一些須知的後果。
有不少加拿大人不贊成加國容許雙重國籍,不認為一個人可以忠兩個國家。剛好英文《環球郵報》上星期六報導說,全世界大概有120萬加籍人士定居海外,其中以住在美國的居多。
忠論的意義,其實敵不過人要求發展的道理。而事實上,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的加籍日本人,想忠加國都不行,因為當時被認為是不夠忠的人,要把他們和世界隔離,關押到卑詩的小城鎮去
所以忠論還要看當權派要不要對付你。你一味盲目忠還不夠,還要看看當權派怎樣看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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