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末,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被雙規,兩年之後的3月16日在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據新華網3月18日報導,3月16日至18日,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了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公訴機關指控,許邁永涉嫌受賄1.6億余元,涉嫌貪污5300餘萬元。
大陸評論家閻兆偉撰文分析說,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這14年間,許邁永受賄1.6億余元,貪污5300餘萬元。兩項加一起共有2億1千300萬元流入他的腰包。
如果拆細算:14年間,平均一年受賄、貪污共達1500萬元。如果再拆細算:這14年裡,他平均每天受賄、貪污高達41000元……
2.1億元,如果用百元大票計算份量,大約能達到2.3噸;如果把2.1億元堆在2×2.5的雙人大床上,大約能達到47厘米厚度。
2億1千300萬元!他要這些錢幹啥?!難道他就不怕被這2億1千300萬元壓扁、壓死?
如果不是病態的瘋狂,很難解釋通……
筆者在想:這麼龐大的數字,這樣的巨額資金是怎樣揣進個人腰包的?這樣一位巨貪,又是怎樣一路升遷的?
這14年,許邁永從擔任蕭山市副市長開始就貪污、受賄,在擔任杭州市西湖區代區長、區長、區委書記,杭州市副市長期間「一路」貪污、受賄。難道沒人發現?難道沒有一點兒風聲?難道沒有一點兒蛛絲馬跡?
只有鬼才會相信!
在他升遷過程中,他給自己的上司送沒送過禮?他一路受賄,難道就沒行賄過?請饒恕我多問、多想。一個問題官員能不斷升遷,必有他不斷上升的「貓膩」……
許邁永受賄、貪污共達2.1億元,很可能「創造」全國貪官受賄、貪污的記錄!
他最後是個什麼結果?死緩?還是死刑?這個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位創造記錄的貪官,要有多麼「寬鬆」的環境,才能讓他得手?要有多少麻木不仁的領導,才能讓他創造貪官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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