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民徐武與工作單位武漢鋼鐵集團發生訴訟糾紛,被誣為「精神病」,強行送入精神病院達4年之久,日前從醫院脫逃,前往廣州向專業醫院求助,以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患者,不料4月27日在廣州公眾場合遭遇幾名不明身份人員伏擊,綁架失蹤,後證實為武漢警方便衣所為。這一侵犯人權的惡性事件,在中國社會各界引起極大憤慨。
北京《北京青年報》署名潘洪其的評論稱:「從近年來一些地方的類似做法看,單位將‘不聽話’的員工強行送進精神病院,往往還被認為是管控上訪人員的得力之舉,因而得到地方有關部門明裡暗裡的支持。」「問題特別嚴重之處在於,當徐武從武漢逃到廣州之後,武漢警方迅速介入,以徐武‘危害社會安全’為由,悍然對其實施跨省抓捕。雖然徐武從精神病院逃出,但他不是犯罪嫌疑人,不是在逃罪犯,也沒有‘危害社會安全’的表現,公安機關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對其採取強制措施。即便徐武被確認為精神病人,他逃出精神病院之後,也只有精神病院有權力把他‘抓’回去,即便精神病院委託警方予以協助,警方也不能像現在這樣直接介入,像追緝嫌犯或逃犯那樣對他跨省抓捕。」「如果地方權力部門熱衷於操作這等‘使精神病’或者跨省抓捕的戲法,動輒將‘不聽話’的公民送進精神病院,以‘監護治療’的名義限制人身自由,反倒真可能激化社會矛盾,危害社會安全。」
廣東《南方都市報》的社論稱:「 本報社論曾就《精神衛生法》遲遲不能出臺表達了擔憂,而公民徐武近日的遭遇更是為當下的‘精神收治’亂象做了最鮮活的一次背書。如果每個正常人都面臨著隨時被送進精神病院的可能,而且往往求助無門,這算不算是最緊迫的立法需求?即便是法律缺位,誰給了那些作惡的人如此大的權力,去公然以專業的名義、以‘你知道得太多了’的名義,去輕而易舉剝奪一個公民的人身自由,去損害他的身體健康,而且一切都做得那麼明火執仗,毫無負罪感可言。 這樣的惡劣事件為什麼會出現?究竟有多少公民僅僅是因為倔強和不馴服,就被當做精神病而限制人身自由?種種跡象表明,這絕對不是偶然的個案。精神病鑑定已經成為不少地方壓制不同聲音、解決不馴服個體的慣用手段。往往在這種逼仄的境地中,沒有任何有效的限制可以對一方權柄起到絲毫作用,公民個體在龐大而橫行暴虐的權力面前,他們無助,又常常失語,本來只是為了維護自身一丁點的合法權益,卻往往被陷於強大的包圍與打壓之中。」
廣東《南方都市報》署名陳揚的評論稱:「這個至今不知結局的無法無天的事件,讓我們不得不把憤怒同時帶有痛苦的憂慮的目光投向黑洞洞的精神病院。大家都清楚,搞一張精神病的鑑定書比走完繁複的司法程序要簡單得多,而且一個人一旦被認定為精神病人,他說的話既無人相信也無法律意義;與之相比,哪怕被司法錯判誤判冤判,至少被判者還有說話的功能和被聆聽的可能。一旦精神病院遊走在法律和公眾監督的視野之外,必定有可能成為迫害公民的黑獄。已經解體的蘇聯曾經上演過這段歷史。赫魯曉夫說過:‘只有精神病人才懷疑蘇聯光明美好的前途。’ 徐武在廣州被跨省抓捕的事件,讓我們對精神病院的擔憂從推論變成了現實。這個事件對中國民眾心靈的傷害和對國家在民眾中的形象和信念的傷害現在才剛剛開始。正如一位網友所說的:假如這事不了了之了,留給人民的將是恐怖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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