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製造冤案,專案組人員可以進行無所不用其極的刑訊、逼供、誘供和製造假證,這在某個範圍成了公開的秘密。下面介紹一點雖然有名但並不是非常有名的賀龍集團冤案的製造細節,讓世人、後人見識一下毛澤東時代的歷史風采:
專案人員在北京軍區政委廖漢生的床頭吊了一個300瓦的大燈泡,不交待「賀龍乞降通敵情況」就折騰得他整宿整宿不能睡覺;總參作戰部長王尚榮被整天罰站,不准解小手,硬逼他交待所謂的「賀龍罪行」;裝甲兵副司令員頓星雲拒絕參與誣陷賀龍和許光達,被專案人員猛一拳打瞎了一隻眼;成都軍區司令員黃新廷通宵達旦罰跪,半邊臉被抽打得黢青烏紫,骨瘦如柴,便膿流血;工程兵副司令員譚友林被連續幾晝夜地突擊審訊險些死於獄中……
一位瘦小體弱的將軍已經被罰站23個小時了,渾身一軟便栽倒了。一個塊頭很大的專案人員走向前,擰住他耳朵將他拎起來,可手一鬆,他又像一攤泥似地癱瘓下去。一旁的好幾個專案人員衝上去用翻毛大皮鞋猛踢他的小腿,疼得他抱住腿滿地亂滾哇哇直叫,直到他喊了聲「我交代」,那急雨般飛踢來的「翻毛腳」才收住勁。一個專案人員將一支筆往他手裡一塞,誘供說:「好好坦白,那天是個節日!」
「五一?」
「媽的,不對!」
「那就是‘七一’?」
「還不對!再想想,是個很大的節日!」
「那就是‘八一’了!對,‘八一’建軍節,我們軍隊的重大的節日!」
「還是不對!不過差得不很遠了,再給你30秒鐘考慮!」
「難道是‘十一’?」
「唔,到底是哪天?說!」
「‘十一’,是‘十一’。」
「好吧,那你寫下來!」
專案組人員認為這是「鬥爭的需要」,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被迫害得最苦最慘的是裝甲兵司令員許光達大將,那些打手故意將麵條倒在樓梯上,逼迫許大將趴下去舔了吃,並放肆呵斥說:「你中央委員有什麼了不起?你大將有什麼了不起?我們想什麼時候鬥你就什麼時候鬥你!」他的專案組組長、裝甲兵保衛部副部長薛振光,在審訊時攥緊拳頭帶頭朝許光達當胸一拳,打手們紛紛赤膊上陣,幾次打得許光達昏死了過去……專案組對許光達實行車輪式滾動審訊。一次,兩個都身高一米八以上大塊頭,一左一右地反擰住許光達的胳膊,將他的腰摁彎了九十度,主審人硬要他承認是「賀龍兵變總參謀長」,許光達據理力辯,堅決不承認,那個姓黨的打手一拳又一拳地猛打許光達的腹部,邊打邊狂叫:「我乾脆讓你白刀子進紅刀子出來算了!」兩人中一人打累了,另一個上。幾年之後,兩打手之一就因為「反許有功」,被提升為副軍長。……許光達的身體終於被徹底摧垮了!1969年5月23日,許光達已報病危。專案組仍加緊審訊。5月31日,許光達已臥床不起,專案組還將他拖下地向毛澤東的像請罪。1969年6月3日,許光達在既無醫務人員看護、又未獲准親屬陪護的情況下,死於病房廁所的馬桶上。只隔6天,即6月9日,被折磨得骨瘦如柴不成人樣的賀龍元帥於上午8時多送到三0一醫院,於下午2時也離開了人世……
都是如此這般專案組的罪惡記錄!!
1973年12月21日,毛澤東在接見參加中央軍委會議同志的談話中坦率承認:「我看賀龍同志(被)搞錯了,我要負責任呢。」對賀龍「要翻案呢,不然少了賀龍不好呢」,「不過這個人經常身上有武器。」[1]
文中資料引用來源:
[1]邱石:《共和國軼事第4卷》,北京:經濟日報出版社1998年版,第456—46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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