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晚10時許,鄂州市人大代表朱三詠因醉酒駕駛被依法刑事拘留。
26日晚8時許,在鄂州市鄂城區鳳凰路,下班後著便裝的黃警官等4名民警看到,一轎車向後倒車,將後面停放的小車撞損。民警上前將開出數米遠的轎車攔住,告訴車主撞傷了車,不能就這麼溜了。
車主不聽勸阻,黃警官撥打110報警。車主隨即掏手機叫來幾名小青年,對黃警官等人拳打腳踢。
民警趕到後,黃警官等人亮明身份。車主見狀大叫:「我是市人大代表朱三詠,你們警察粗暴執法!」圍觀市民紛紛指責。 朱三詠拒絕警方的現場酒精測試。民警只好強行送其至市二醫院進行血液酒精濃度測試。
27日,檢驗結果顯示,朱三詠血液中乙醇濃度為159mg/100毫升,超過醉駕標準80mg/100毫升。警方隨即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遞交報告,呈請許可對市人大代表朱三詠採取刑事拘留。下午3時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回覆同意。
朱三詠在交警直屬大隊看到結果,提出異議。民警當即將其另一份血液樣本,送往武漢大學中南醫院法醫司法鑑定所檢驗。當晚10時許,鑑定結果顯示,朱三詠血液中乙醇濃度為158mg/1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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