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能遏制住房價嗎?
2011年5月13日《華夏時報》報導「部分央企打保障房旗號搞自建房,分配監管難把握」。
文章寫到:今年沈重的保障房建設任務,使得各地方政府和中央企業都被推到了前臺,而像這樣原本處於灰色狀態下的企業自建房則在保障房「軍令狀」的掩護下,似乎堂而皇之地變成了「陽光房」,保障房分配環節可能存在的不公平愈發明顯。
對此,作為保障房建設主管部門的住建部似乎也在「靜觀其變」。一位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表示,如果各地對這一政策利用得好,並加以規範,「在今年保障房建設任務那麼重的情況下,也不失為一種辦法」。
那麼,我們需要問,我們的保障房到底給了誰?
保障房不是沒有,而是一直存在,只是沒有像目前這樣大張旗鼓地公開叫嚷著給央企國企事業單位甚至行政機關。一直以來,很多城市的所謂經適房,基本被職工集資建房代替,真正流入民間的經適房鳳毛麟角。在我的經歷中,很多地區的所謂經適房實際就是公務員房的代名詞,更大量的經適房是用早年國有劃撥的土地給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央企國企員工自建的保障房。我更清楚的是,恰恰是這些在目前看來的屬於特權階層的,才能擁有幾套各種品類的政策房。
我不相信制定政策者不清楚這樣的現狀。而目前房價被推動,真正的巨大壓力者,不是戶籍人口,而是城市化進程中的非戶籍人口。那麼,我們的保障房1000萬套還是3600萬套,有多少才是給這些城市化進程的主力軍?
國土部的舉措是耐人尋味的:據報導,國土資源部相關負責人5月13日稱,公共租賃住房套型建築面積應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以40平方米為主。
很明顯是給1000萬套保障房建設任務減負。但是,所有保障房品類中,只有公租房與新進城市人口有關,卻在60平方米以下的標準中,搞出一個40平方米標準,這種政策出自國土部情何以堪?而且,2011年的公租房僅有220萬套,佔保障房的22%。那麼未來的五年,3600萬套保障房中,公租房總套數大約800萬套,但新增城市人口每年卻是1500萬人。那麼6000萬的新增城市人口,面對的是800萬套公租房,這部分最該保障的人群,不買商品房的可能性有多大?
在大肆鼓勵城市集資建房的同時,左右手互搏的老頑童國土部大俠,同時出臺的政策是禁止集體土地建設保障房。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長廖永林表示,目前一些地方出現了擅自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和企業自用土地建公租房和「小產權房」等問題。國土資源部為此下發《通知》要求,嚴禁此類行為。
小產權產生的土壤無疑是城鄉土地二元結構,人為地設定標準,才是土地亂局的基礎,更是大量拆遷遏制案件的主要原因。但是,在《土地管理法》新法修改與《國有土地徵收補償條例》出臺的關鍵時刻,土地執法部門的觀念還停留在城鄉土地的二元結構上,不能不說土地亂象還將持續下去。
如此厚此薄彼的土地政策,我們還相信多少是屬於新增城市人口的呢?而北京這樣的城市,近郊城中村改造,加入到保障房的棚戶區改造順理成章,年度400萬套是可以確保的。加上大量上馬的央企國企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集資建房,還加上所謂的限價商品房,完成年度任務易如反掌,但是,這些卻與普通百姓相距越來越遠。
你相信這樣的保障房亂象,會遏制住房價?那麼除非五年限購延續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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