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中國駐美領事館的人經常來這裡,所以我要來抱怨一下,想問下在你們的官府辦點事為什麼那麼難?
公公去年去世了,留下了一點遺產,需要我老公和他在國內的二個兄弟共同繼承(婆婆早就去世了的),老公的兄弟去有關部門問了繼承手續,回答是需要國內的公證處出具一份繼承公證書,憑這個公證書就可以辦理房屋過戶了。公證處需要的資料很詳細,其中一項是公公原單位的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即證明三兄弟系合法的繼承人),老公的兄弟很快就拿到這個證明了,因為公公一直在這個單位工作,單位對其家庭狀況十分瞭解。
另外還有一份文件是老公的委託書,因他不能親自回國辦理遺產繼承手續,所以委託國內的兄弟辦理相關手續。
按照國內的規定,老公出具的委託書需要中國駐美國領事館的認證。剛好我們五月份要去洛杉磯,於是就心想親自去那裡辦吧。結果等材料交上去,辦事小姐只瞥了一眼就扔了回來,一句解釋都沒有。後來我們才知中國駐美領事館是分了片區的,洛杉磯領事館只受理西部幾個州的文件,我們住在中部,只能去芝加哥領事館。這事只能怪我們自己無知了,雖然辦事小姐的態度相當令人不爽。
我們吸取了教訓,上網仔細查看了芝加哥領事館辦理認證的要求並一一照辦,先是將委託書拿給本地公證員公證(收費2美元),然後拿去州務卿辦公室辦理認證(2份文件收費20美元),下載申請表並逐項填寫,複印護照,然後去郵局買了45美元的MoneyOrder(2份認證40美元,另外5美元是郵寄手續費),填寫了回郵信封並貼好了郵票(往返郵寄費花了18美元多一點),並小心翼翼地在信封上面按要求註明瞭「認證申請」幾個字,領事館的網站上說不寫這四個字的話,就後果自負。掐指一算,不算洛杉磯的那趟損失,僅這一回,小小的委託書已經花掉100多美元,但好歹算是寄出去了,心想這次總不會有差錯了,費用總比回國一趟要省得多。
大約三、四天之後,老公接到了領事館打來的電話,說是缺資料,老公忙問缺什麼?回答說你得去國內的公安局開個證明,證明你和你父親之間的關係;老公一聽急了,說我來美國都20年了,早入籍了,國內的戶口也註銷了,公安局怎麼開證明呢?回答說,不知道,反正我們需要這個證明;老公又問父親單位出具證明可以嗎?回答不行;老公生氣了,問你們要這份證明做什麼呢?我是否有繼承權國內的公證機關會查清楚,對不對?回答是,公證處需要這個證明,我們也一樣需要,我們辦理遺產繼承的委託書認證都需要這個證明,老公氣得沒法,只好說,算了,你們把資料寄回給我,我不辦了。
這事想想就氣憤,我得補充問一問領事館的官爺們:
1.按照打電話的人所說,既然你們辦理遺產繼承的委託書都需要這份資料,為什麼你們的官方網站卻不寫清楚?
2.我們需要的僅僅是一份委託書的認證,按照你們官網的解釋,認證就是對州務卿的印章的真實性予以確認而已,為什麼你們卻非要提供父子關係證明?要求這個無關的資料,你們覺得合乎情理嗎?
3.你們明知一個入籍美國的中國人的戶籍早已被註銷,為什麼還非要公安局為他出具證明?他本人不在國內,公安局怎麼會給他出證明?難道還要他回國一趟,拿回這個文件再送去給你們作認證?如果他能親自回國,就直接去公證處辦理繼承手續了,還要這份委託書作甚?
4.出具委託書的真正意義是為了簡化手續,不想回國,可你們卻非把事情搞得比回國一趟還要複雜。委託書還有意義嗎?
中國駐美領事館的官老爺們,你們能不能少點官僚?多點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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